3、設立警戒線
爆破前必須同時發(fā)出聲響和視覺信號,使危險區(qū)內的人員都能清楚地聽到和看到;在重要地段爆破時,應在危險區(qū)的邊界設置崗哨,撤走危險區(qū)內所有人、畜;孔樁爆破時,應在爆破孔樁口用竹笆或模板覆蓋,并加壓沙袋,以防止爆破飛石飛出地面。
4、點火、連線、起爆
1)、采用導火索起爆,應不少于二人進行,而且必須用導火索或專用點火器材點火,嚴禁明火點炮。單個點火時,一個人連續(xù)點火的根數不得超過5根,導火索的長度應保證點完導火索后,人員能撤至安全地點,但不得短于1.2m.如一人點炮超過5根或多人點炮時,應先點燃計時導火索,計時導火索的長度不得超過該次被點導火索中最短導火索長度的1/3,當計時導火索燃燒完畢,無論導火索點完與否,所有爆破工作人員必須撤離工作里。
2)、為防止點炮時發(fā)生照明中斷,爆破工應隨身攜帶手電筒,嚴禁用明火照明。
3)、用點雷管起爆時,電雷管必須逐個導通,用于同一爆破網絡的電雷管應為同廠同型號。爆破主線與爆破電源連接之前必須測全線路的總電阻值,總電阻值與實際計算值的誤差必須小于±5%,否則,禁止連接。大型爆破必須采用復式起爆線路。
4)、采用電雷管爆破時,必須按國家現(xiàn)行《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86)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并加強洞內電源的管理,防止漏電引爆。裝藥時可用投光燈、礦燈照明;起爆主導線宜懸空架設,距各種導電體的間距必須大于1m,雷雨天氣應停止爆破作業(yè)。
5、爆破檢查
爆破后必須經過15分鐘通風排煙后,檢查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再確認爆破地點安全與否,檢查有無“盲炮”及可疑現(xiàn)象;有無殘余炸藥或雷管;頂板兩幫有無松動石塊;支護有無損壞與變形。在妥善處理并確認無誤后,經爆破指揮班長同意,發(fā)出解除警戒信號后,其他工作人員方可進入爆破地點工作。
6、盲炮處理
盲炮包括瞎炮和殘炮,發(fā)現(xiàn)盲炮和懷疑有盲炮,應立即報告并及時處理。若不能及時處理應設置明顯的標志,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藥包,嚴禁打殘眼。盲炮處理,應由原施工人員參加處理。處理主要有下列方法:
1)、經檢查確認炮孔的起爆線路完好和漏接、漏點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進行起爆。
2)、打平行眼裝藥起爆。對于淺眼爆破,平行眼距盲炮炮孔不得小于0.6m外另行打眼爆破(當炮眼不深時,也可用裸露藥包爆破),深孔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不得小于10倍炮孔直徑。
3)、用木制、竹制或其他不發(fā)火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輕輕地將炮孔內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藥包誘爆。
4)、若所用炸藥為非抗水硝銨類炸藥,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內灌水,使炸藥失效。
5)、對于大爆破,應找出線頭接上電源重新起爆或者沿導洞小心掏取堵塞物,取出起爆體,用水灌浸藥室,使炸藥失效,然后清除。
五、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
爆破器材屬于危險品,應進行嚴格管理。施工現(xiàn)場建立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炸藥庫,建立爆破器材集中收發(fā)制度,由現(xiàn)場負責人簽字領料,按工作量發(fā)料;每天下班前進行爆破器材進行清點,施工現(xiàn)場當天沒有使用完的爆破器材應及時上交炸藥庫保管,做到集中發(fā)料、統(tǒng)一制作、統(tǒng)一收回、集中保管、嚴格登記手續(xù),避免爆破器材流入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