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便攜式風力滅火機的使用安全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便攜式風力滅火機。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0281—1999 便攜式風力滅火機 臺架試驗方法
3 安全操作規(guī)程
3.1 一般要求
3.1.1 認真閱讀便攜式風力滅火機(以下簡稱風力滅火機)使用說明書,熟悉其性能和操作方法。
3.1.2 操作者必須持有上崗操作證,下列人員不準進行操作:
a) 未成年人及老年人;
b) 病殘體弱的人;
c) 酒后或服用興奮劑、麻醉劑后。
3.1.3 操作者在滅火現(xiàn)場作業(yè)時,必須穿滅火防護服和防護靴,戴安全帽和防護手套。
3.2 準備
3.2.1 電器系統(tǒng)應確保電路暢通無阻,無漏電和搭鐵現(xiàn)象。
3.2.2 油路系統(tǒng)應確保油路暢通無阻,無漏油現(xiàn)象。
3.2.3 風力滅火機應按GB/T 10281的規(guī)定做起動試驗,在30s內應順利起動成功。
3.2.4 風力滅火機應按GB/T 10281的規(guī)定,自水平向上、下、左、右傾斜90°均能正常工作。
3.2.5 隨機備用的燃油應按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混合比混合均勻后裝入密閉的容器內,并放置在陰涼安全處。
3.2.6 應在避開火源的安全地點加油,附近不得有明火,嚴禁吸煙。
3.2.7 應使用專用的加油容器及漏斗加油。
3.2.8 加油完畢應立即將風力滅火機表面擦試干凈。
3.2.9 若加油時燃油灑在地上,需將風力滅火機移到5m以外方可起動。
3.2.10 旋緊油箱蓋,任意翻轉風力滅火機應無滲漏現(xiàn)象。
3.3 滅火作業(yè)
3.3.1 操作者與火源的距離不得小于1.5m。
3.3.2 嚴禁異物進入風機殼內。
3.3.3 在滅火過程中需添加燃油時,除遵守3.2.5~3.2.10的規(guī)定外,必須停機,并盡量在上風及側風處加油,嚴禁將油灑在過熱的發(fā)動機表面上。
3.3.4 滅火場地長距離轉移時,風力滅火機油箱內的燃油必須全部倒回容器中。
3.3.5 風力滅火機用于其他用途的作業(yè)時,按有關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
3.4 保養(yǎng)與存放
3.4.1 停機后,按說明書進行保養(yǎng),然后置于陰涼干燥環(huán)境中,嚴禁碰撞、擠壓。
3.4.2 防火期應定期對風力滅火機進行檢查、保養(yǎng)及試運轉。
3.4.3 風力滅火機長期貯存時,必須做到:
a) 發(fā)動機完全冷卻后,放出燃油箱中的燃油。按說明書要求進行保養(yǎng),使其達到完好狀態(tài);
b) 裝箱或架空入庫保管,注意防潮;
c) 至少每季度檢查、起動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