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點火前檢查與準備
1.1上水點火前應對鍋爐受壓部件、安全附件、附屬設備,煙筒、管路及儀表閥門進行仔細全面檢查,應達到齊全、良好、靈敏可靠,符合規(guī)定。
1.2檢查鍋爐各汽水、水管路及各閥門的開閉狀態(tài)是否符合要求。
1.3鍋爐上水水質應符合“低壓鍋爐水質標準”規(guī)定(飲水爐除外)。
1.4上水時和上水后,應檢查各部位是否漏水。
1.5蒸汽鍋爐上水后應沖洗水位表,確認水位表是否靈敏可靠。水位一般應在最低安全水位以上30—40毫米為宜。熱水鍋爐應確認滿水(包括系統(tǒng))和無積集氣體。
2點火
2.1打開煙道擋板和灰門進行自然通風5分鐘。
2.2在上爐排放二層木柴,中間夾一層含水量約8—lO%的煙煤末.將木柴點燃,待煤燃燒穩(wěn)定后,即可加一般煤。同時,下爐排也可放一層木柴,待漏下紅火鋪滿爐時,適當打開清灰口。不準在下爐排點火、加煤。
2.3點火時,嚴禁使用揮發(fā)性強的油類或易于爆炸的物質引火。
2.4熱水鍋爐點火后,出水溫度表達到30℃左右時,應起動循環(huán)水泵。
2.5點火后,蒸汽鍋爐當表壓力達到0.05MPa;熱水鍋爐當水溫升至40—60℃;應沖洗水位表,壓力表管路,確認其及溫度表是否靈敏、可靠。同時,應適當緊固人、手孔及清掃孔蓋等。
2.6達到允許工作壓力時,應及時按規(guī)定調試、鉛封安全閥,并做好始啟壓力、起座壓力,回座壓力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