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jié)橡套電纜的規(guī)定
第二百六十七條電修工必須經常在開工前或工作中,檢查電纜局部發(fā)熱、硬傷、受壓擠、漏電和懸掛不良等現(xiàn)象。
第二百六十八條橡套電纜不準埋在煤砟里或壓在材料下邊。在水平巷道或傾角30度以下的巷道中,電纜應用吊鉤懸掛,懸掛距離不得大于3米,不得將電纜固定死或拉得太緊。懸掛電纜高度,應使電纜在礦車掉道時,不致受撞擊;在電纜墜落時,不致落在軌道或運輸機上。
第二百六十九條電纜不應懸掛在壓風管或水管上。電纜不得遭受淋水或滴水,并嚴禁懸掛任何物件。電纜如果同壓風管、水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必須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離。電纜同膠皮風筒等易燃物品,應分別掛在巷道兩側。
第二百七十條帶電的電纜,在使用中要放開掛好,避免盤圈或盤成“8”字形。電纜的接地芯線必須接地,不得兼作其他用途。
第二百七十一條橡膠電纜的連接,必須利用防爆金屬接線盒或插銷,以及硫化熱補的辦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使用中的電纜,不得超過制造廠規(guī)定的額定電流值。橡膠電纜在連續(xù)使用時,溫度不得超過60℃。
第五節(jié)其它有關規(guī)定
第二百七十三條電纜的動力線不要錯接在接地線上,接通電纜以后要試車,并注意轉動方向和運轉情況。
第二百七十四條防爆磁力開關應放平,傾斜度最大不得超過15度。以防可能發(fā)生動作不靈敏或自動閉合。
第二百七十五條電修工應在現(xiàn)場進行交接班,并把本班設備情況以及發(fā)生的故障和存在問題等都必須交清楚。
第二百七十六條為保護電動機,必須使用適合電動機容量的保險絲。
第二百七十七條電修工接班后協(xié)同絞車、耙?guī)r機、水泵、等兼職司機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第二百七十八條對鋼絲繩、大滑輪、絞車固定情況均進行詳細檢查,如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有重大問題必須向有關部門匯報。
第二百七十九條井下電氣設備的檢查、維護和修理,必須由電氣維修工進行,都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
第六節(jié)設備安裝及搬遷
第二百八十條拆移絞車、耙?guī)r機等設備時,必須由負責人指揮工作,其他人不得隨意指揮,行動要一致,紊而不亂。
第二百八十一條設備或材料裝在車盤上,應放平穩(wěn)可靠,車盤上墊好方木,用棕繩捆牢,確保中途不致松脫。
第二百八十二條使用倒鏈吊裝設備時,注意倒鏈不要超負荷使用,使用前認真檢查,無有問題時才準使用。用畢輕放,不得摔倒鏈,注意定期注油。
第二百八十三條起重用的鋼絲繩,必須符合鋼絲繩的安全系數(shù),斷絲和磨損均不得超過規(guī)定。
第二百八十四條倒鏈的懸掛點必須可靠,重物離開地面后要進行檢查,認為無誤再繼續(xù)工作。
第二百八十五條運送設備和長鋼管等,事先要觀察巷道情況,往上山運送時,下方不得有人,往下山運送時,人員進入躲避洞,都必須有可靠的電氣信號。
第二百八十六條供風供水管路,盡量減少急轉彎和直徑的突然擴大與縮小。壓風管路最低處應設風水分離器。
第二百八十七條各主干管路應支撐或懸吊,以免與底板接觸腐蝕。管路安裝要平直,法蘭盤邊緣距軌道應留有400毫米以上的距離。管路安裝后,要用壓風或水吹凈管內的異物,并作送風送水試驗,不得有漏風和漏水觀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