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在農村發(fā)生的人身觸電傷亡事故,均需按規(guī)程要求進行調查、分析、上報,不得拖延,更不準隱瞞不報或借口拒報。
?。?)事故發(fā)生后,電工應立即采取搶救措施,保護現(xiàn)場,防止事故擴大,并盡快報告鄉(xiāng)供電所。供電所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派人趕到現(xiàn)場,協(xié)助電工進行緊急救護,并向鄉(xiāng)(鎮(zhèn))政府、縣(市)供電局報告。
?。?)事故調查分析必須弄清以下幾點:
1)觸電原因及經過。
2)死傷者的姓名、住址、性別、年齡、觸電時間、地點等。
3)事故性質。
4)觸電部位及灼傷情況。
5)漏電保護器安裝運行情況。
6)搶救經過及方法。
7)設備損壞方法。
(4)在弄清基本情況后,應根據(jù)收集到的資料,包括記錄、實物、照片等會同事故見證人、事故單位代表、政法部門代表等共同分析鑒定,如事故與電氣設備的質量或安裝工藝有關,還邀請有關制造廠家、安裝單位參加分析。找出事故原因,確定事故性質,查明事故責任,按有關規(guī)定提出處理意見,并報主管部門審批。
凡發(fā)生人身觸電事故,均需遵循“三不放過的”的原則,查明事故原因,制訂落實反事故措施,使事故責任人和當?shù)厝罕娖毡閻鄣浇逃?,杜絕類似事故的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