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振平 寧先明 阮國強 李永卉)1992年、1997年,原煤炭部組織礦井生產(chǎn)能力核定,較準確地評價了礦井的生產(chǎn)能力,為規(guī)劃國家煤炭合理開發(fā)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來,隨著煤炭市場化的不斷深入,有些煤礦為了片面追求經(jīng)濟利益,超能力生產(chǎn),甚至釀成了重大事故。為了遏制煤礦事故,煤礦安全管理(監(jiān)察)部門將制止煤礦超能力生產(chǎn)作為重要問題來抓。因此,如何評價礦井的生產(chǎn)能力,已成為重要的課題,其中礦井通風能力核定成為問題的焦點。本文通過分析原煤炭部提出的礦井通風能力核定公式存在的問題,結合現(xiàn)場實際,就低瓦斯礦井通風能力核定方法和低瓦斯礦井是否超通風能力生產(chǎn)的評價依據(jù),提出的拙見,供商榷。
1原礦井通風能力核定公式存在的問題(對于低瓦斯礦井)
原公式P=(Q×350)÷(q×K×104)萬t/a
式中P——通風能力,萬t/a;
Q——礦井總進風量(通常取上年底的數(shù)據(jù)),m3/min。
q——礦井日產(chǎn)噸煤的需要風量(通常用上年度的礦井平均需風量除以上年度的礦井平均日產(chǎn)量),m3/t;
K——礦井通風系數(shù),大型礦井1.15~1.5;中小型礦井1.2~1.45。
原公式存在的問題:
(1)該公式未考慮礦井通風系統(tǒng)的實際通風能力。公式中的“Q”為上年底礦井實際總進風量。未考慮礦井主要通風機的工況調整的因素,即:主要通風機的富裕能力及礦井通風網(wǎng)絡的最大通過能力。
(2)該公式不應再取“礦井通風系數(shù)”。在計算礦井需要風量時,已考慮了“礦井通風系數(shù)”,該公式重復取“礦井通風系數(shù)”,導致計算結果偏小。
2修改意見
將公式修改為P=(Q×350)÷(q×104),萬t/a
式中Q——礦井通風網(wǎng)絡的實測最大通風量。即根據(jù)當前的礦井通風網(wǎng)絡,在礦井主要通風巷道風速滿足《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的條件下,調整主要通風機工況,實測主要通風機的能提供給網(wǎng)路最大風量,m3/min;
q——礦井平均日產(chǎn)噸煤的需要風量,m3t。
3計算實例
3.1礦井通風概況
某煤礦主采煤層為石炭二迭系3(3上、3下)層煤,煤層自然發(fā)火傾向性為易自燃煤層。煤塵具有爆炸性,其爆炸指數(shù)為38.12%~42.6%。2003年礦井瓦斯相對涌出量為0.398m3/t,絕對涌出量為5.597m3/min,為低瓦斯礦井。礦井通風方式為兩翼對角抽出式通風,由副進進風,南、北風進回風。南、北風井各安裝2臺G4-73-11No28型離心式風機,1臺工作,1臺備用,電動機額定功率為630Kw,額定轉速589r/min,前導器為0~9孔。2003年12月礦井的總進風量為13675m3/min,負壓為1292.3Pa,礦井有效風量率86.2%,等積孔8.0m2。北風井主要通風機前導器為6孔,電機實際功率為409.5kW;南風井主要通風機前導器為7孔,電機實際功率為442.7kW。通風機處于安全、穩(wěn)定、合理、經(jīng)濟狀態(tài)下運行,礦井反風設施齊全、可靠。
2003年礦井平均需風量13521m3/min,年產(chǎn)原煤726萬t,平均日產(chǎn)量2.07萬t。
3.2按原煤炭部礦井通風能力核定公式計算
P=(Q×350)÷(q×K×104),萬t/a
式中 Q=13675m3/min;
q=13521/(2.07×104)=0.65m3/t;
K取1.15。
則:P=(13675×305)÷(0.65×1.15×104)=640萬t/a
3.3按修改后的通風能力核定公式計算
3.3.1礦井通風網(wǎng)絡實測最大進風量Qmax
為核定的目前通風網(wǎng)絡下礦井最大通風能力,編制了《礦井最大通風能力測試方案》,于2003年11月對南風井主要通風機前導器從7孔調到9孔狀態(tài)下進行測試,北風井主要通風機前導器從6孔調到9孔狀態(tài)下進行測試,實測數(shù)據(jù)見表1、表2。
從實測數(shù)據(jù)可以看出:
南風井主要通風機前導器處于9孔位置時南翼總進風量Q1=9652m3/min;
北風井主要通風機前導器處于9孔位置時北翼總進風量Q2=9088m3/min。
礦井主要通風機前導器處于最大位置9孔狀態(tài)下運行,從2002年、2003年主要風機性能測定“通風機性能曲線”可以看出:每個實際工況點,都位于通風機特性曲線駝峰點的右側、單調下降的直線段上,說明主要通風機處于安全運行狀態(tài);風機效率都大于60%,工作風壓小于最高風壓的90%,通風網(wǎng)絡無風速超限地點,因此礦井最大進風量為:Qmax=18740m3/min。
3.3.2礦井通風能力計算
P=(Q×350)÷(q×104)
=(18740×350)÷(0.65×104)
=1009萬t/a
即:井最大通風能力為1009萬t/a。
4結論及意見
(1)原計算公式結果偏小。按照原煤炭部的計算公式, Q(礦井總進風量)取的是上年底的數(shù)據(jù),未考慮礦井主要通風機的工況調整的因素,即:主要通風機的富裕能力,以及礦井通風網(wǎng)絡的最大通過能力,使得結果嚴重偏小。另外由于重復計算K(礦井通風系數(shù)),使得計算結果比礦井當年的通風能力還要小。2003年礦井實際產(chǎn)煤726萬t,井下各用風地點風量都能滿足《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礦井風量計算細則》要求(礦井需風量為13521m3/min),即使礦井通風系統(tǒng)能力已達到極限,礦井通風能力應該是726萬t/a,而不應是640萬t/a。按原公式,假設Q(礦井總進風量)與礦井需要風量一致,則上述公式則可以簡化為:
P=(Q×305)÷(q×K×104)
=(Q×350)÷[(Q÷上年度的產(chǎn)量)×K]
=上年度的產(chǎn)量÷K
=726÷1.15=613萬t/a。
也就是說2003年的通風能力為726萬t/a,2004年在通風系統(tǒng)沒有變化的情況下,通風能力卻變成了631萬t/a。
(2)修改后的礦井通風能力核定公式,綜合考慮了主要通風機的富裕能力,以及礦井通風網(wǎng)絡的最大通過能力,計算結果更符合實際。
(3)當?shù)V井主要通風裝備或礦井通風網(wǎng)絡有較大變化或礦井采、掘能力有較大變化時,應重新核定礦井通風能力。如果將計算結果作為下年度甚至未來幾年的依據(jù),則該公式還應考慮:①工作面單產(chǎn)單進變化的因素對平均日產(chǎn)噸煤需風量的影響;②礦井網(wǎng)絡變化的影響。對于低瓦斯礦井來說,礦井需風量主要受采掘工作面等用風地點個數(shù)的影響,而與工作面的單產(chǎn)單進水平關系不大。公式中的“q”為平均日產(chǎn)噸煤需要的風量,即上年的礦井實際需要風量除以礦井平均日產(chǎn)量。未考慮工作面的單產(chǎn)單進有較大變化時,“q”相應地發(fā)生較大變化。當?shù)V井主要通風裝備或礦井通風網(wǎng)絡的較大變化時,主要通風機的能力和礦井通風網(wǎng)絡的最大通過能力,都將發(fā)生較大的變化。
(4)上述公式的計算結果,只能作為評估礦井生產(chǎn)能力的依據(jù),不能作為判定礦井通風能力是否超通風能力的標準。判定礦井通風能力是否超通風能力,應以《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其授權制定的“礦井風量計算方法”為標準,即核定其井下各用風地點的風量是不符合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