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消防法律、法規(guī)、制度、規(guī)定的要求,切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消防設施、器材管理
1.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應明確責任人,具體負責人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設施應有明顯標識,并附有使用操作、檢查測試說明。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生產設備的設置不得影響室內消火栓、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4)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啟動備用設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tài)。
(5)按照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6)每年8-10月份對滅火器進行定期校驗一次。
三、配電室防火安全制度
1、嚴格執(zhí)行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消防管理條例。
2、配電室內應配備規(guī)定數(shù)量的滅火器材,并設專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