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電力建設消防工作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及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政策法規(guī)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保證公司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4.21 辦理動火工作票的范圍
a.受熱面開始安裝后的鍋爐房
b.土建交付后的汽機房除氧煤倉間磨煤機房集控室附屬廠房
c.電纜敷設后的電除塵
d.輸煤皮帶運至現(xiàn)場或電纜開始敷設后的輸煤系統(tǒng)
e.油區(qū)油處理區(qū)變壓器電纜夾層及隧道易燃易爆物品和貴重精密設備存放場所
f.消防部門認定的其它部位和場所
4.22 各類建筑之間的防火安全距離應滿足GBJ16的規(guī)定
4.23 材料堆放場所倉庫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維護
4.24 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其他消防規(guī)定執(zhí)行公司消防管理程序
5 記錄表格
表S70-1:基建動火工作票
動火部門 | 班組 | 工作負責人 | ||||||
動火執(zhí)行人 | ||||||||
動火具體部位 | 動火方式 | |||||||
申請動火期限 | 自 年 月 日 時 分開始至 年 月 日 時 分結束 | |||||||
應采取的防火安全措施 | 檢查落實情況 | |||||||
消防監(jiān)護人簽字 | ||||||||
審批人 簽字 | 消防人員 | 部門負責人或安全員 | 班長或技術員 | |||||
6 相關文件清單
?
《消防管理程序》
?
《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guī)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