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事故損失占GDP的比例統(tǒng)計分析
根據調查數據的統(tǒng)計得出的直接經濟損失包括各種工傷事故、交通事故、火災事故等造成的。
得出分年度事故損失占GDP的比例見表6-1的統(tǒng)計??梢钥闯?,分析具有隨年度損失規(guī)律較大波動的特點。由于抽樣數據有限,用這一批數據研究事故損失的時間規(guī)律,其結論的可靠性和精確性不夠。因此,我們對事故損失的時間規(guī)律不做深入分析,而主要應用這一次調查的數據來分析一段時期(如20世紀90年代)的綜合、宏觀的事故損失總量的基本分析判斷。即認為調查數據分析如下規(guī)律是可行的。90年代我國事故總損失占GDP比例的均值結果見表6-5;應用事故損失占GDP比例的均值結論,分析估算年度事故損失總量,見表6-6。
表6—520世紀90年代事故損失占GDP比例統(tǒng)計分析
年份 | 占GDP比例 | 置信區(qū)間(口一90%) | 年份 | 占GDP比例 | 置信區(qū)間(a=90%) |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 0.016 0.014 0.013 0.018 0.008 0.005 | 0.004 0.006 0.006 0.008 0.001 0.001 | 1997 1998 1999 2000 年均值 ? | 0.007 0.004 0.004 0.008 0.0097 ? | O.001 O.001 0.001 0.001 ? ? |
?
表6-6 20世紀90年代事故總損失統(tǒng)計分析
年份 | GDP/億元 | 事故直接損失/億元 | 職業(yè)病費用/億元 | 總損失/億元 |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年均值 | 21618 26638 34634 46759 58478 69885 74463 78345 82068 89404 58229 | 209.69 258.39 335.95 453.56 567.24 677.88 722.29 759.95 796.06 867.22 564.82 | 6.70 8.26 10.74 14.50 18.13 22.33 23.08 24.29 25.44 27.72 18.05 | 216.39 266.65 346.69 468.06 685.37 700.21 745.37 884.24 821.50 894.94 582.87 |
注:1.事故損失總量按20世紀90年代事故損失占GDP平均比例0.97%計算;職業(yè)病費用按90年代職業(yè)病費用占GDP平均比例0.031%計算。
2.此處總損失指直接損失與職業(yè)病費用之和(總損失=直接損失+職業(yè)病費用)。
根據調查數據的統(tǒng)計,分年度(1991年~2000年)的事故損失占我國GDP的比例在0.4Voo~1.8%之間,20世紀90年代我國每年事故直接損失占GDP比例的均值結果是0.97Vo,如果加上職業(yè)病費用占GDP比例統(tǒng)計為0.031%,則社會和企業(yè)由于事故經濟損失和職業(yè)病造成的經濟負擔占GDP的比例為1.01%。由此可推斷出我國20世紀90年代的年均事故損失約為583億元,而2001年的事故損失高達950億元。如果考慮間接損失,按照II。O(國際勞工組織)有關資料給出的各國對“事故損失間直倍比系數”的研究結果,以及本次調查統(tǒng)計的結果,“事故損失間直倍比系數”在1~10之間,取其下四分位數2~3為推斷水平,可以得出結論,我國20世紀90年代年均事故總損失水平在1800億~2500億元之間。用2000億元事故損失的水平分析,可以得到如下類比認識,每年事故損失相當于毀掉兩個三峽工程(工程靜態(tài)投資為900.9億元);相當于每年毀掉lO個中國最大的機場——廣州新白云機場(預計2003年建成,實際投資額200億元左右);每年事故損失足夠全國居民消費20天(我國居民消費水平是107.9億元/天);事故損失相當于將2000年深圳市國內生產總值化為烏有(1665億元);事故損失相當于北京(298.9億元)、上海(327.9億元)的國有企業(yè)職工三年收入化為烏有;事故損失相當于1000萬個職工一年的辛勤勞動化為烏有(人均勞動生產率約為2萬元);事故損失相當于近億農民一年顆粒無收(我國2000年農業(yè)總產值為14106.2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