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責任書下達至各部門、級組、科組、班級簽訂學校安全責任書。
4.各部門、級組、科組、班級負責人是本責任書的第一責任人。本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改變,由接任者繼續(xù)履行。
5.本責任書自下發(fā)之日起生效。
班級管理安全責任制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學校班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師生人生安全,根據有關安全工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依據“分層負責制、崗位責任制”原則,制定本責任制。
1.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班學生安全、班級教育教學等設施設備負責。
2.班主任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文件精神,提出班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3.班主任經常督促指導學生認真做好班級安全管理工作,及時了解班級管理工作中出現(xiàn)的問題。
4.班主任應結合《學生管理規(guī)章制度匯編》對本班學生進行校園安全教育,做到經常、及時、有針對性。
5.班主任應對學生進行校外各類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在校外各種場合下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6.班主任應對本班教室內各類設施的安全狀況及時、定期進行檢查,如存在安全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學校有關部門,并提醒學生注意。
7.班主任應每日按時做好學生點名工作,了解學生出席情況。發(fā)現(xiàn)學生未按時到校,在第一時間通知其監(jiān)護人。
8.班主任應認真負責地組織學生參加各類校內外班級活動,如班隊主題會、社會實踐、春秋游、衛(wèi)生勞動等,保證活動中的學生不因違紀、操作失誤、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發(fā)生安全事故。
9.班級學生在校內發(fā)生各類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須及時送到衛(wèi)生室或附近醫(yī)院就診,并上報學校。
10.如遇學生缺席或發(fā)生校內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須及時與家長聯(lián)系,必要時應進行家訪,了解或說明情況。
11.班主任應了解本班學生在各學科中的表現(xiàn),協(xié)調好學科間的作業(yè)量,避免學生因作業(yè)量過重而造成的傷害。
12.班級管理安全責任依據分工不同,貫徹“誰組織活動,誰負責”的原則;同時依據“齊抓共管”原則,在無明確分工的管理工作中,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其他有關教師為第二責任人,班主任不在的情況下,下班教師為第一責任人。
13.未盡事宜,依據相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執(zhí)行。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
學校的安全工作直接關系到辦學質量,學校的信譽和學生的健康成長,也關系到家庭的幸福、社會的穩(wěn)定。因此,我們必須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強化學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識,加大學校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確保師生平安。
1.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校長任組長,主管副校長任副組長,有相關處室主任、教師參加組成“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安全工作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工作人員崗位制。做到任務落實到部門,責任落實到專人與崗位職責掛鉤,與考核掛鉤,使各種安全防范落實到實處,努力創(chuàng)建安全文明校園。
3.班主任是基層安全工作責任人,負責班級學生的安全教育,各班要努力建設良好的班風,加強安全隱患的防范,加強安全監(jiān)管的力度,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消除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和家長通報情況。
4.值周領導和值周教師要對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監(jiān)控負責,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發(fā)現(xiàn)安全事故及時預以補救和解決。
5.德育處要加大對違紀學生的查處力度和后進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并加強對各班安全工作的檢查督促。
6.任課教師做到每節(jié)課點名,發(fā)現(xiàn)情況及時告訴班主任及德育處。體育教師要加強體育課和體育活動的安全監(jiān)督,對體質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學生要及早發(fā)現(xiàn)并采取相應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7.教學處要加強實驗室器材、藥品尤其劇毒藥品保管、使用。教師在實驗室上課,要嚴格按照實驗室規(guī)定,教育學生遵守操作規(guī)程,避免安全事故發(fā)生。
8.門衛(wèi)要把好大門關,堅決杜絕無關人員進校,謝絕校外車輛入校,進校車輛在上課期間需熄火推行,加強校園治安管理。教師私家車要按指定位置停放。
9.值周領導、值周教師、就寢檢查班主任、教職工要核對就寢學生數(shù),發(fā)現(xiàn)未到學生及時聯(lián)系,寢室管理員課余時間加強巡邏,防止校外人員進入寢室推銷、偷竊、詐騙等,嚴防學生賭博、打架、行竊,發(fā)現(xiàn)情況及時報告。發(fā)現(xiàn)學生患病或有不正常情緒及時通報班主任及學校領導。
10.總務處要加強對校內食堂、浴室、小店等的管理,切實做好飲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的發(fā)生。同時加強對學校的校舍、場地及其他公共設施的定期安全檢查,加強消防器材、電力器材的保管和維修,保證器材處于可正常使用狀態(tài),及時對有安全隱患的部位進行整改,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強校車管理,對車輛定期檢查,對駕駛員定期培訓。要加強對特殊設備的檢查、維修。
11.全校教職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時制止學生不安全文明行為。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當發(fā)現(xiàn)學生突發(fā)疾病和傷害事故時都有責任采取措施及救護傷害學生。
學校安全防盜制度及責任制
?第一條 做好學校的安全防盜工作事關學生教師的切身利益和社區(qū)的穩(wěn)定,必須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盜、人人有責。
??? 第二條 現(xiàn)金和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數(shù)量較多的現(xiàn)金應存入銀行,貴重物品應加鎖保管。
??? 第三條 最后離開教室和辦公室的同學和教師,要注意關窗鎖門,期中期末期間,更要加強防范意識,不給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機。
第四條 對外來人員要提高警惕,仔細盤問,要檢查證件,嚴格執(zhí)行登記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隱患,如有疑點應及時報告管理處等有關部門。
???? 第五條 收發(fā)管理員及值勤、值班教師應認真履行職責,值班時精力集中,不擅自離崗。
學校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一、校長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消防法規(guī)。
2.校長對學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組織實施各級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
3.把消防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做到“五同時”即同時計劃;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4.主持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對重大消防措施和發(fā)現(xiàn)的火險隱患整治作出決策,并督促職能部門貫徹執(zhí)行。
6.對本單位發(fā)生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撲救,并責成有關人員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長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指示,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具體抓好各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
2.協(xié)助校長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對校園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分管責任。
3.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研究隱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
4.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貫徹落實。
5.做好學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tài)。
6.對本單位發(fā)生火災,積極組織撲救,并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查明火災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處理意見,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和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沒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7.積極選派消防安全人員參加業(yè)務培訓和學習,提高有關人員的業(yè)務素質。
三、安全員、消防設施維護員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在學校校長或分管校長的領導下,做好本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積極參加消防業(yè)務培訓和學習,認真了解有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熟知“三懂三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4.消防設施維護員工應做好學校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yǎng)和管理工作,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tài)。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檢查、勤巡邏,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主動消防隱患,并認真做好臺帳記錄工作。
6.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上崗。
四、教職員工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關消防常識,認真執(zhí)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職責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2.積極參加消防知識學習培訓,熟知“三懂三會”具體內容。即: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3.愛護各類消防器材、設施,不隨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亂堆雜物而堵塞通道。
4.嚴格遵守禁煙、火規(guī)定和動用明火申請制度。
5.發(fā)生火災及時報警,并服從命令,做到機智、勇敢、迅速參加撲救。
6.加強對管轄范圍內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學生的消防安全意識。
? 學校安全監(jiān)督管理制度
1.學校各職能部門要分別明確制訂各自安全工作職能,結合自身部門特點,把各自安全工作職能具體化,同時要形成校長負總責,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學校各級領導和相關安全工作人員,要分別明確制訂各自安全工作職責。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副校長、各處室主要負責人以及學生宿舍管理員、學校門衛(wèi)、學校電工等人員都要分別結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職責具體化,做到職責明確。
3.學校各部門、相關人員要明確各自的安全工作職責,落實到每個崗位、每個人員,不留漏洞,并作為簽訂安全責任書的內容。
4.學校定期、不定期地檢查,監(jiān)督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并書面通報,對有關問題提出意見并督促整改。
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為及時準確掌握學校安全動態(tài),妥善處置各類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學校和廣大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wěn)定,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教育系統(tǒng)實際,制定此制度。
一、報告范圍
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發(fā)生的師生非正常死亡或其他對校園秩序和師生人身安全造成較大影響的強奸、搶劫、縱火、爆炸、盜竊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園火災、食物中毒、道路交通事故、傳染病等突發(fā)安全事件。
二、報告程序和時限
學校發(fā)生師生非正常死亡或重大刑事案件或突發(fā)安全事故,不管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也不管是什么原因,在啟動應急處置預案組織施救的同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市直學校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市政府報告。如情況緊急,可先電話報告,同時指定專人及時將事態(tài)發(fā)展情況續(xù)報,2小時內必須書面向教育主管部門或市政府報告。
三、報告內容
??? 1.發(fā)生時間、地點、單位;
??? 2.簡要經過、傷亡人數(shù)、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 3.發(fā)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 4.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況;
??? 5.報告單位。
四、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發(fā)生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以及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事故發(fā)生第3天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的視為遲報,三天后仍未報告的視為瞞報。如發(fā)生遲報或瞞報等情況,有關學校必須在一周內向教育主管部門作出書面解釋,理由不充分的,給予通報批評。對因瞞報、遲報導致安全事故擴大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五、建立學校安全月報制度
各學校每月5日前將上月學校安全工作的情況,特別是如果發(fā)生師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師生非正常死亡等的,必須將事件情況、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等書面報教育局辦公室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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