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單位必須逐臺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2)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做到一臺一檔,并由安全管理部門統(tǒng)一保管。
(3)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內容:
1)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資料(或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2)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3)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4)特種設備的日常運行狀況記錄。
5)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
6)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借用、調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資料,應要有記錄,并做到及時歸還,做到檔案資料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