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起重機應裝設標明機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據需要安設卷揚限制器、載荷控制器、聯合開關等裝置。
2. 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齊,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 采用兩機或多機抬吊時,必須有統一指揮,動作配合協調,吊重應分配合理,不得超過單機允許起重量的80%。
4. 操作中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當信號不明確、多人指揮無法做出正確判斷、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
5. 起吊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
6. 起吊物件應拉溜繩,速度要均勻,禁止突然制動和變換方向,平移時應高出障礙物0.5米以上,下落應低速輕放,防止止傾倒。
7. 物件超吊時,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進行加工;必須加工時,應放下墊好并將吊臂、吊鉤及回轉制動器剎住,司機及指揮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8. 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9. 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應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
10.嚴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設備上的物件。
11.起重機停止作業(yè)時,應將起吊物件放下,剎住制動器,操縱桿放在空檔,并關門上鎖。?
12.輪胎式、汽車式起重機禁止吊物行駛。工作完畢起腿、回轉臂桿不得同時進行。
13.汽車式起重機行駛時,應將臂桿放在支架上,吊鉤掛在保險杠的掛鉤上,并將將鋼絲繩拉緊。
14.汽車式全液壓起重機還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⑴作業(yè)前應將地面處理平坦放好支腿,調平機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時,禁止作業(yè)。
⑵有負荷時,嚴禁伸縮臂桿。接近滿負荷時,應檢查臂桿的撓度?;剞D不得急速和緊急制動,起落臂桿應緩慢。
⑶操作時,應鎖住離合器操縱桿,防止離合器突然松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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