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裝卸氧氣瓶時,工作服、 手套和裝卸工具、機具上不得粘有油脂。
6、當提升氣瓶時,應使用專用吊籃或裝物架。不得使用鋼絲繩或鏈條吊索。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
四、氣瓶使用
1、使用氣瓶前使用者應對氣瓶進行安全狀況檢查,檢查重點:盛裝氣體是否符合作業(yè)要求;瓶體是否完好;減壓器、流量表、軟管、防回火裝置是否有泄漏、磨損及接頭松懈等現(xiàn)象;
2、氣瓶應在通風良好的場所使用。如果在通風條件差或狹窄的場地里使用氣瓶,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以防止出現(xiàn)氧氣不足,或危險氣體濃度加大的現(xiàn)象。安全措施主要包括:強制通風、氧氣監(jiān)測和氣體檢測等。
3、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應與辦公、居住區(qū)域保持10m以上的距離。
4、氣瓶應防止曝曬、雨淋、水 浸,環(huán)境溫度超過40℃時,應采取遮陽等措施降溫。
5、氧氣瓶和乙炔氣瓶使用時應分開放置,至少保持5m間距,且距明火10m以外。盛裝易發(fā)生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如乙炔氣瓶,應避開放射源。
6、氣瓶應立放使用,嚴禁臥放,并應采取防止傾倒的措施。
7、乙炔氣瓶使用前,必須先直立20min后,然后連接減壓閥使用。
8、氣瓶及附件應保持清潔、干燥,防止沾染腐蝕性介質、灰塵等。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焊工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觸氧氣瓶閥、減壓器等。
9、禁止將氣瓶與電氣設備及電路接觸,與氣瓶接觸的管道和設備要有接地裝置。在氣、電焊混合作業(yè)的場地,要防止氧氣瓶帶電,如地面是鐵板,要墊木板或膠墊加以絕緣。
10、乙炔氣瓶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11、氣瓶瓶閥或減壓器有凍結、結霜現(xiàn)象時,不得用火烤,可將氣瓶移入室內或氣溫較高的地方,或用40℃以下的溫水沖澆,再緩慢地打開瓶閥。
12、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13、開啟或關閉瓶閥時,應用手或專用扳手,不準使用其他工具,以防損壞閥件。裝有手輪的閥門不能使用扳手。如果閥門損壞,應將氣瓶隔離并及時維修。
14、開啟或關閉瓶閥應緩慢,特別是盛裝可燃氣體的氣瓶,以防止產生摩擦熱或靜電火花。
15、打開氣瓶閥門時,人要站在氣瓶出氣口側面。
16、嚴禁敲擊、碰撞氣瓶。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17、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壓縮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液化氣 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5%~1.0%規(guī)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18、關緊閥門,防止漏氣,使氣壓保持正壓。
19、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
20、禁止自行處理氣瓶內的殘液。
21、禁止用氧氣、乙炔瓶充裝其它氣體。
22、氣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對瓶體進行挖補、焊接修理。嚴禁將氣瓶用作支架等其他用途。
23、氣瓶使用完畢,要妥善保管。氣瓶上應有狀態(tài)標簽(“空瓶”、“使 用中”、“滿瓶”標簽)。
24、嚴禁在泄漏的情況下使用氣瓶。 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氣瓶泄漏,要查找原因,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5、使用氣瓶的工作人員應熟悉氣瓶一般安全知識。
五、氣瓶存儲
1、氧氣、乙炔氣庫房屬于重點防火防爆部位,15m范圍以內,禁止吸煙、并應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2、氧氣、乙炔氣瓶應置于專用庫房儲存,庫房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
3、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通風、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陽光直射。
4、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不得有地溝、暗道和底部通風孔,并且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5、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采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要求穿入墻管內,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后,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6、禁止將氣瓶放置到可能導電的地方。
7、空瓶與實瓶兩者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氧氣、乙炔氣瓶應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設置滅火器材。
8、氣瓶應直立存儲,用欄桿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禁止利用氣瓶的瓶閥或頭部來固定氣瓶。
9、支架或扎牢應采用阻燃的材料,同時應保護氣瓶的底部免受腐蝕。
10、氣瓶(包括空瓶)存儲時應將瓶閥關閉,卸下減壓器,戴上并旋緊氣瓶帽,整齊排放。
11、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距明火10米以外,并避開放射性源。
12、氣瓶存放到期后,應及時處理。
13、氣瓶在室內存儲期間,特別是在夏季,應定期測試氧氣、乙炔庫的溫度和濕度,并做好記錄。
14、氧氣、乙炔庫的室內溫度應控制在40℃以下,相對濕度應控制在80%以下。
15、如果氣瓶漏氣,首先應根據氣體性質做好相應的人體保護。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關閉瓶閥,如果瓶閥失控或漏氣點不在瓶閥上,應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16、應定期對存儲場所的用電設備、通風設備、氣瓶搬運工具和柵欄、防火和防毒器具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