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級動火:由安全技術部門復查后報主管經理或總工程師終審批準。
??????? 一級動火:由安全技術處處長批準。
??????? 二級動火:由動火部位所屬單位主管終審批準。
??????? 11.? 動火分析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 ⑴? 取樣要有代表性,特級動火分析樣品要保留到動火作業(yè)結束。
??????? ⑵? 取樣與動火間隔不得超過30分鐘,如超過30分鐘或動火作業(yè)中間停止時間超過30分鐘,均必須重新取樣分析。
??????? ⑶? 使用測爆儀或其他類似手段進行分析時,該儀器中必須經被測對象的標準標定合格。
??????? 12.?? 動火執(zhí)行標準
??????? ⑴? 若使用測爆儀時,被測對象的氣體或蒸汽的濃度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20%(體積比)。
??????? ⑵? 若使用其他手段時,當被測氣體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10% ,其濃度小于1%,可爆炸下限濃度大于4%時,其濃度小于0.5%,當爆炸下限濃度小于4%時,其濃度小于0.2%。
??????? 13.? 動火作業(yè)注意事項
??????? ⑴? 嚴格執(zhí)行化工部安全生產禁令中動火作業(yè)六大禁令。
??????? ⑵? 進入設備容器內動火,同時辦理進入設備、容器內作業(yè)許可證。??
??????? ⑶? 登高作業(yè)時辦理登高作業(yè)證,并有防止焊渣飛濺措施。
??????? ⑷? 在用樹脂、塑脂、塑料等可燃物質制造的設備容器內動火,要做好防火隔離措施防止熾熱焊渣引起火災。
??????? ⑸? 5.5級以上大風停止室外動火作業(yè)。
??????? 附:燃燒法動火分析方法
??????? 用氣體分析器從量氣管取樣100ml直接以氫氧化鈉及焦性沒食子酸甲溶液分別吸收二氧化碳和氧氣,測定其百分含量,設CO2%=A? O2 %=B。另取樣100ml直接將氣體送入鉑絲呈紅熱狀態(tài)的烘燒瓶中,來回送幾次,減少體積C可在量管上直接讀出,但這一讀數是可燃性氣體和耗氧量的總和,故經燃燒后的氣體需要以氫氧化鈉及焦性食子酸鉀溶液分析吸收CO2和O2,CO2 %=A1,O2%=B1,則可燃氣體的百分含量X可依下式進行計算:X=〔C+(A1-A)〕-(B-B1),?若燃燒后減少體積C≤0.5﹪,即可不必吸收,將數據填寫在動火證上可以動火。
??????? 如C>0.5%,則要吸收后按上式計算X≤0.5%,方可動火,若可燃氣體百分量X>0.5%則不可動火。
??????? (三)? 消防組織與設施
??????? 1. 貫徹“預防為主,預防結合”的消防方針,采取先進的防火、防爆和救災技術,實行目標管理。
??????? 2.? 公司設立有主要領導和各職能部門領導參加防火安全委員會,車間相應設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及在其領導下的義務消防組織。
??????? 3.? 消防組織應根據公司的檢修情況和季節(jié)變化,擬定消防工作計劃,實行消防目標管理,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綜合事故預想進行演練。
??????? 4.? 對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產生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儲運、銷售、使用過程及其相關的設備,進行嚴格管理。
??????? 5.? 公司根據生產規(guī)模、火災危險性及鄰近相關單位可提供的消防條件等因素,按國家、部頒規(guī)范、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確定其生產、儲運、運輸物品相適應的消防措施,消防器材。
??????? 6.? 公司內部設置的固定式消防設施要專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定期進行試運行。
??????? 7.? 消防器材要設置在明顯、取用方便又較安全的地方,要經常檢查,做到三定(定點、定型號和用量、定專人維護管理)不準挪作他用。
??????? 8.? 發(fā)生火災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滅火并向公司總調度報警并說明著火物質,同時派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指明引車路線和消防水源,義務消防隊員要積極配合進行滅火,并維持好現場秩序。
??????? (四)? 其它消防安全制度
??????? 1.? 執(zhí)行化工部“關于在化工企業(yè)中禁止吸煙的決定”([87]化生字第892號)
???????? 2.? 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qū)和易燃、易爆化學品庫。凡必須進入上述區(qū)域的機動車輛,應配裝阻火器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 3.? 嚴禁使用氣油等易燃液體擦機動車輛、設備、地坪和衣服等。
??????? 4.? 應隨時將使用過的油棉紗、油紙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蓋的鐵制專用容器內,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消除。
??????? 5.? 公司內不準隨意存放非生產用液化石油氣瓶,辦公室和更衣箱(室)內不準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
??????? 6.? 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資。
???????? 7.? 高壓線下嚴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廠房、倉庫和裝置與高壓線塔桿的距離應不小于塔桿高的1.5倍。
???????? 8.? 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產品和有火災、爆炸危險的新設備、新工藝的單位,必須對研制的每一項目提出預防火災、爆炸的具體措施。
???????? 9.? 采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新設備、新工藝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單位,必須按照研制部門提供用途的預防火災爆炸的具體方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交付生產。
???????? 10.? 易燃易爆場所禁止使用撞擊易產生火花的工具。
???????? 11.? 易燃易爆場所禁止穿著產生靜電火花的纖維物工作服和帶鐵釘的鞋。
???????? 12.? 撲救有毒、有害物質的火災時,應站在上風向,必要時佩帶防護用具。
???????? 13.? 對生產或使用氯氣、煤氣、乙炔氣、氧氣、氫氣的單位,還應分別遵照《氯氣安全規(guī)程》、《工業(yè)企業(yè)煤氣安全規(guī)程》、《城市煤氣設計規(guī)范》、《溶解乙炔生產安全管理規(guī)定(試行)》、《氧氣站設計規(guī)范》、《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 14.? 各種物資倉庫的管理,除應遵守有關物資倉庫管理的規(guī)定外,還應遵守本制度第八、九章中的有關規(guī)定。
???????? 15.? 其它有關防火、防爆規(guī)定按本制度有關章節(jié)及其它有關制度的要求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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