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建筑工地的易燃場所應設置明顯標志,并嚴禁吸煙。
??? 3.建筑工地和易燃工棚內嚴禁燒火取暖,不得隨意設置用火設備。若施工中必須設置用火設備時,應采取可靠防護措施,并經施工現場保衛(wèi)組同意,在指定地點和時間內專人負責使用。
第九條? 建筑工地用電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 1.建筑工地必須配備專職電工,用電線路、設備必須由電工統(tǒng)一安裝,安裝電器設備應符合電力規(guī)范要求。
??? 2.建筑工地電線必須采用絕緣架空線或敷設電纜,并不得穿過堆放易燃材料堆。土建和安裝用電的線路宜分開設置,如需合用時,應明確由一方電工負責。
??? 3.建筑工地不準任意安裝電爐。若因施工確需使用電爐時,必須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現場保衛(wèi)組按有關用電規(guī)定審批,并確定專人負責管理。嚴禁使用電爐或其它電熱設備取暖。
??? 4.施工中,必須分層分段設置開關箱,每個開關控制照明燈具的功率不得超過1000瓦,數量不得超過5只,大功率用電設備應采用專用控制箱。
??? 5.大功率照明燈具應用支架支撐,使用碘鎢燈時必須距可燃構件和可燃物50厘米以上,電源引入線應有隔熱防護措施。
??? 6.配電箱、變壓器下不準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 7.無天然采光的走道、樓梯間及地上工程的照明應敷設專線。
??? 8.電器設備在工作結束時應及時切斷電源。下班時,必須由電工負責巡回檢查并切斷總電源。
第十條? 建筑工地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 1.建筑工地臨時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超過三天用量,并須專庫存放、專人負責保管。
??? 2.建筑工地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定量領料,用后多余部分應及時交庫保管,不準到處堆放。
??? 3.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場所嚴禁用火、吸煙。
??? 4.易燃易爆物品貯存和大量使用的場所,其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 5.乙炔發(fā)生器必須同氧氣鋼瓶分開放置,其間距一般不小于10米,并與用火現場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乙炔發(fā)生器使用時必須配有壓力表、安全閥和可靠的防回火裝置。電石渣等應指定地點排放,以確保安全。
第十一條? 施工現場及臨時工棚內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具,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嚴格管理、保養(yǎng),不準移作它用。
第十二條? 施工現場防火有關細則,按照《太原市建設工地防火管理暫行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三條? 對建筑工地防火措施得力,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予以表揚。對違反本制度情節(jié)輕微的,參照〈〈公司治安保衛(wèi)工作條例實施辦法〉〉處罰;造成火災事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山西省消防管理條例〉〉進行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單位應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對項目重大危險源進行公示與監(jiān)控,并根據環(huán)境、季節(jié)、氣候變化及時采取相應安全措施。建設、監(jiān)理單位應加強施工現場的定期安全巡查,督促項目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我部門要加強對施工現場防火措施的檢查,對不重視此項工作、整改不力的工地將進行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