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各崗位的運行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和嚴格的組織性、紀律性,認真地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電力生產的安全、穩(wěn)定、經濟運行。
??? 1.2本制度旨在防止由于交接班時交接不清,責任不清造成設備系統(tǒng)的事故和責任糾紛,同時可使接班者掌握設備運行情況。
??? 1.3全體運行人員必須嚴格、認真地執(zhí)行本制度,對于違反本制度造成事故的人員要追究其責任。
??? 2、交接班時間規(guī)定
?????? 白班:8時0分
?????? 前夜:16時0分
?????? 后夜:1時0分
??? 3、交接班地點規(guī)定
?????? 交接班地點必須在各值班室內進行。
??? 4、交接班的要求與規(guī)定
??? 4.1接班人員應在接班前三十分鐘到達現(xiàn)場,檢查所管轄設備及系統(tǒng)工作情況、衛(wèi)生情況,閱讀交接班記錄,聽取交班人員匯報,接班前十分鐘參加班長主持的班前會,簡要向班長匯報本崗位運行情況。
4.2接班班長按時召集班前會,聽取交班班長介紹設備運行情況,接班班長結合實際布置有關事項。
4.3班前會后,接班人員回到各自崗位,如無新的變化情況,正點雙方簽字,正式交接,此時交班人員方可離開現(xiàn)場。
4.4交接班內容以交接班記錄為準,交接責任劃分以接班者簽字為限。
4.5接班人員因故未及時到崗接班,交班人員應向班長匯報,待接班人員到來后,工作交代清楚,辦理交接班手續(xù)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嚴禁擅自離崗。
4.6接班人員嚴禁酒后上崗,一經發(fā)現(xiàn),交班人員應拒絕交班并匯報班長。
4.7接班人員有權向交班人員提出詢問,接班人員在接班檢查中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主動與交班人員聯(lián)系,重要異常情況應向班長、值長匯報。
4.8交接班前后半小時內一般不安排重要操作。如遇事故處理等特殊情況除外。
4.9接班期間如遇有重大操作或事故處理應停止交接班,由交接班人員負責處理,接班人員協(xié)助處理,未得到當班人員同意接班人員不得接觸設備,待事故處理完或操作告一段落,并得到值長、班長同意后方可進行正常交接。
4.10運行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的輪值表值班,個人不準私自輪班,原則上個人不得連值兩值。
4.11交接過程發(fā)生爭執(zhí)或有不同意見時,由值長協(xié)商解決。
4.12接班后,班長應記錄考勤,并將人員情況、生產情況及時向值長匯報。
4.13接班后,值長視機組運行情況及時召集有關班長會,布置當值工作及注意事項。
4.14交班前對所管轄設備系統(tǒng)全面檢查,班長應在交班前三十分鐘向值長匯報當班期間的綜合情況。
4.15.1應將本班設備啟停、缺陷、運行方式、調整及異常情況用仿宋體真實、詳細、工整地記入交接班日志內。
4.15.2應檢查運行日志及各種技術記錄是否正確齊全。
4.15.3應檢查工器具、儀表、圖紙、備品、資料、文件是否齊全。
4.15.4做好交班的衛(wèi)生清掃工作。
4.15.5重要設備缺陷、設備變動應由交接班的輔崗人員親自到現(xiàn)場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
4.15.6交班后班長清點人數(shù),在指定地點召開班后會,對當班生產情況做簡要總結。
5、考核
5.1職能部、室依據此管理制度對相應運行人員進行檢查、考核。
5.2上級領導依據此管理制度對相關崗位人員檢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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