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貫徹落實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范車間員工的行為,防止和減少車間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達到安全生產,特制訂本制度。
2、 使用范圍:
生產研發(fā)部機電車間全體員工,以及外協(xié)安裝維修等人員。
3、 權責:
3.1 機、電主管兼生產安全員負責所屬車間范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2 車間全體員工必須貫徹執(zhí)行安全管理制度。
4、原則:
4.1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4.2堅持落實安全事故“四不放過”原則。
4.3 必須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5、安全管理制度內容:
5.1設備部安全管理職責
5.1.1建立各生產部門設備從安裝、調試、驗收,到運行、維護、保養(yǎng)、檢測等各環(huán)節(jié)的檔案,嚴格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和檢測,最大限度的確保設備使用安全。
5.1.2指導各生產部門設備操作人員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yǎng)工作,檢查、監(jiān)督各分部設備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生產過程中設備發(fā)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5.1.3負責本部門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日常作業(yè)的指導和監(jiān)督工作,嚴禁特種作業(yè)人員違章作業(yè),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負首要責任。
5.1.4負責公司特種設備(行車、空壓機、烘缸、蒸汽管路)的維護管理工作,組織有關人員經常對特種設備進行檢查評估(廠內評估),發(fā)現有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嚴防特種設備失效(修)產生重大事故。
5.1.5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設備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維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5.1.6組織本部門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中修計劃,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各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guī)定的項目(設備)、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xù)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同時組織各生產有關部門共同參與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
5.1.7認真做好設施、設備管理維護全過程中的記錄工作,每個環(huán)
節(jié)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guī)定的記錄表格或圖表,各部門負責人和主
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保存。
5.1.8負責公司各部門機電設備信息的建立和歸口管理工作,組織
各有關部門參與機電安裝維修工程的質量、安全、檢測與試驗管
理和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與分管范圍以外的安全生
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附:電工安全職責
1. 維修電工必須持證上崗。
2. 對自己工作范圍的全部電氣設備要按規(guī)定要求認真進行巡視檢查。
3. 有關電氣設備和手持電動工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有良好的接地線,
不得有松脫、斷線、接觸不良現象。
4.所有設備的保護裝置(熱繼電器、限位開關、熔斷器、漏電保護器等)必須完整、安全可靠,發(fā)現問題有權令其暫停使用,并迅速處理。
5.所有低壓電器設備及線路、裝置,對地絕緣電阻不得低于0.5MΩ。
6.所有設備不得超負荷使用,電機溫升不得超過銘牌規(guī)定,無銘牌的不得超過60oC使用。
7.安裝電氣線路必須符合規(guī)程要求,不得隨意敷設臨時線路、安裝臨時設備。
8.檢修電氣裝置避免帶電作業(yè),應先切斷電源,經驗明確實無電后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后方可作業(yè)。
9.對工作場所可能偶然觸及的帶電設備和機械轉動部分,必須采取停電或裝設遮攔等防護措施。
10.確需帶電工作時,必須兩人以上進行,有專人負責監(jiān)護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11.特別潮濕或危險場所嚴禁帶電作業(yè)。
12.運行值班電工必須持有相應標準的證件上崗。
13.值班時必須穿戴勞動防護用品,按照規(guī)范著裝,按照變(配)電室的相關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現場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應在有效期內,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所有絕緣用具儀表及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損壞。
14.必須熟知電氣設備和線路走向,電壓等級,高壓系統(tǒng)巡視時應與帶電部位保持0.7米(10KV)以上的安全距離,單人值班不得單獨從事修理工作。
15.在發(fā)生人身觸電、火災及可能造成重大設備損壞事故時,值班人員可自行決定停電,但事后需立即報告領導。
16.設備檢修后值班人員要到現場進行認真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送電,嚴禁電話通知或約時送電,低壓配電系統(tǒng)的停、送電必須二人以上,一人監(jiān)護、一人操作,監(jiān)護人的級別應高于操作人。
附:機修工安全職責
1.遵守一般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鉗工常用工具和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2.工作開始前,先檢查電源、氣源、水源是否斷開,掛上“有人檢修,禁止合閘”的警告標志,防止誤開設備發(fā)生事故。
3.協(xié)調作業(yè)時必須互相聯(lián)系協(xié)調,禁止互不通氣盲目行事。
4.清洗機械零件嚴禁打火或進行其它明火作業(yè),禁止使用汽油清洗,廢油要倒在指定容器內,定期回收不準隨便亂倒。
5.工作場地不得有油液污水,以防滑倒傷人。
6.有電加熱的設備應冷卻后維修,防止燙傷。
7.起重和搬運重物,應遵守起重、搬運技術規(guī)程,多人操作應統(tǒng)一信號指揮,防止擠傷、壓傷。
8.試車前應將各防護、保險裝置安裝牢固,并檢查機器內是否有遺留物,安全裝置有問題時禁止交付試車。
9.工作前先檢查電焊機及金屬臺是否有牢固的接地。電焊機外殼必須有單獨的、合乎規(guī)格的接地線。接地線不得接在建筑物和各種管道上。此外,還應清除現場易燃物品(如棉紗、塑料袋等)。
10.電極夾鉗的手柄處絕緣物必須良好,否則應立即修理。如確實不能使用,應更換新的。
11.電焊導線不得從乙炔、氧氣或易燃氣體管道附近通過,也不能與這些管道處于同一地溝內。
12.焊接大件及加溫后的零件時,須配備兩人搬運。焊件應擺放穩(wěn)固,以防倒塌或墜落傷人。
13.在金屬容器內進行焊接時,至少應在容器外面設一人監(jiān)護。
14.清除熔渣時,應戴上防護鏡,防止熔渣濺入眼睛。
15.工作完畢后,應檢查焊接地點有無火星遺留。經常清理焊機衛(wèi)生。
6、附件:
6.1《機電車間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6.2《機電車間機修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6.3《砂輪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6.4《砂輪切割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6.5《電焊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6.6《風焊、氧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7、附則:
本制度自2013年09月01日起執(zhí)行,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生產研發(fā)部機電車間所有,未盡事宜,另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