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了將電纜的監(jiān)督工作做的更細,順利達標、創(chuàng)精品工程,提高施工工藝水平,保障安全生產(chǎn)分工明確、責任到人,避免因電纜問題而導致不必要的電力事故,同時結合二十五項反措要求,就電纜的巡視檢查、維護、告警工作做以下規(guī)定,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風電場電纜防火封堵,確保風電場安全生產(chǎn)。
3引用標準:
《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guī)程》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火電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電氣篇)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電力生產(chǎn)事故調查規(guī)程
4內(nèi)容
4.1 組織管理
場長:皮華忠
專責人:董菁
成員:張慶、徐晟、笪亞東、夏文榮、曾志平、黃義軍等其他成員
4.2專責人的職責:
4.2.1協(xié)助場長做好電纜防火管理工作,掌握設備運行情況。
4.2.2制定本單位的防止電纜防火的組織技術措施。
4.2.3督促、執(zhí)行有關電纜規(guī)程,落實電纜防火制度。
4.2.4及時處理運行、安裝、試驗中發(fā)現(xiàn)的電纜設備缺陷,對危及安全運行的重大缺陷應立及向上級部門和有關領導匯報。
4.2.5做好電纜的技術培訓工作。
4.2.6負責臺帳的建立。
4.3點檢員的職責:
4.3.1負責所轄35KV配電室、380V配電室電纜、控制電纜臺帳的建立、每年的核對、上報。
4.3.2負責試驗完的電纜臺帳的審核、驗收。
4.3.3負責電纜的缺陷審核、上報傳遞。
4.3.4負責所轄35KV配電室、380V配電室電纜的巡試檢查、主要包括測溫檢查等。
4.3.5負責新建、技改、擴建等工程的驗收、投運準備工作。
4.3.6負責文件管理、制度的落實執(zhí)行等工作。
4.3.7負責總結上報等工作。
4.3.8負責防火隔墻的檢查、巡視。
4.3.9負責所轄35KV變電站的控制電纜電纜溝的清掃、維護。
4.3.10負責電纜缺陷的消除工作。
4.3.11負責電纜防火知識的學習工作。
4.3.12負責各類電纜、中間、終端電纜的儲備工作。
4.4 制 度:
4.4.1電纜的巡視與主設備同步進行。
4.4.2電纜的缺陷管理與主設備相同。
4.4.3二次電纜與35KV、10KV電纜的巡視、維護相同。
4.4.4電纜溝必須清潔每月檢查一次,同時定時結合設備檢修對其進行清掃,即每年春檢進行清掃一次。
4.4.5必須建立所管轄設備的電纜清冊。
4.4.6電纜的試驗規(guī)程必須更新、補充。
4.4.7各級人員的電纜滅火工作必須熟悉。
4.4.8所轄35KV、10KV配電室的電纜防火隔墻必需符合要求。
4.4.9電纜必須有走向的標志。
4.4.10電纜防火預案必須建立。
4.4.11電纜的豎井嚴禁堆放雜物。
4.4.12電纜的選擇與敷設應按《火力發(fā)電與變電站設計規(guī)范》執(zhí)行中。并與主體工程一同投運。
4.4.13對新建、擴建的低壓、直流電纜進行載流量的核算,防止過載運行。
4.4.14加強新建、擴建電纜的交接試驗和驗收工作。
4.4.15對檢修、新建、擴建的電纜溝孔要嚴密封堵,不得漏光。
4.4.16新建、擴建電纜不得有交叉,并留有人行橫道。
4.4.17防火隔墻必須符合規(guī)定要求。
4.4.18停用和改建后的電纜不得亂放,必須拆除。
4.4.19電纜要采用分段隔層。
4.4.20新設計的要考慮電纜走向、彎曲半徑要符合規(guī)定。
4.4.21對新建、擴建的電纜要嚴格進行封堵,對與不能進行封堵的要采取必要的臨時措施進行防護。
4.5電纜防火的組織措施
4.5.1認真貫徹“以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確保運行中設備電纜的安全運行,最大限度地減少導致電纜的著火的內(nèi)外因素。
4.5.2在場長的領導下,專責人的管理下負責全場的電纜防火管理工作。
4.5.3建立電纜維護、巡視、檢查 管理制度,按電纜分類落實到班組。
4.5.4應有電纜清冊和電纜走向圖。
4.5.5配備合格、符合標準的消防工器具。
4.6電纜防火的技術措施
4.6.1施工、維護單位應有公安消防部門的防火消防資質證書,作業(yè)人員應有防火封堵施工經(jīng)驗,熟悉防火封堵的技術要求。
4.6.2施工、維護人員必須通過三級安全教育。
4.6.3凡參加高空作業(yè)的人員應進行體格檢查,經(jīng)醫(yī)生診斷有不適宜高空作業(yè)病癥者(如高血壓、頭暈等),不得進行高空作業(yè)。
4.6.4施工、維護人員應熟悉電纜施工規(guī)范及驗收規(guī)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