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5在立、撤桿和修正桿坑及在桿、塔上作業(yè)前,必須認真檢查,防止倒桿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線拆除后,應認為線路帶電,嚴禁任何人再登桿、塔,并按工作終結輸匯報手續(xù)。
??????? 2.6.6在同桿共架的多回線路中,部分線路停電檢修,安全距離應小于在帶電線路桿、塔上工作的安全距離,為此,線路不但要有線路名稱,還要有上、下、左、右的稱號。登桿、塔和檢修作業(yè)時每基桿、塔都應設專人監(jiān)護。
??????? 2.7 在帶電設備附近動火,火焰距帶電部位10KV及以下的為1.5米;10KV以上的為3米。
??????? 2.8 更換熔斷器,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選用合適的熔絲,不準用其它金屬絲代替。
??????? 2.9 架設臨時線要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辦理“臨時接線裝置審批單”,380伏絕緣良好的橡皮臨時線懸空架設距地面:室內(nèi)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 3 接用臨時電氣線路規(guī)定
??????? 3.1 嚴禁亂接、亂拉臨時電氣線路,因生產(chǎn)急需架設、安裝臨時電氣線路前,使用部門應填寫“臨蛙線路審批表”,報送動力科,經(jīng)檢查認為有架設必要,且符合安全規(guī)程時予以批準,并應明確使用期限后方可派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架設、安裝。
??????? 3.2 電工在安裝臨時線路前,必須查全“臨時線路審批表”,方可進行架設、安裝,否則有權拒絕。
??????? 3.3 臨時性用電時,不論每臺電器設備本身有無控制開關,均應在靠近該設備的墻上或柱上,加裝控制開關及保障熔絲,其防護罩應完整無缺,在室外應有防水保護,開關不得放在地上,并禁止將動力線直接接在電源干線上。
??????? 3.4 接用臨界時線使用期限為一個月(特殊情況經(jīng)批準可延長至三個月),超過期限應安裝正式線路。經(jīng)批準安裝使用不滿一個月的臨時線,在使用期滿,需繼續(xù)使用,必須期滿前一天續(xù)辦延長手續(xù),報動力科批準,但前后時間相加不得超過一個月。
??????? 3.5 臨時線使用期滿,使用部門必須在期滿后的一天內(nèi)拆除,動力科負責復查,如發(fā)現(xiàn)不拆除,動力科有權責令拆除。凡因未拆除臨時線而由此發(fā)生事故,要追查使用部門責任。
??????? 3.6 臨時線接線裝置如發(fā)生危險,并證明確系裝置不良,應由承裝人員負責。
??????? 3.7 在易燃、易爆車間、場所、倉庫、罐區(qū)等和吊機旋轉(zhuǎn)擺度范圍內(nèi)及附近周圍不得架設臨時電線。
??????? 3.8 臨時電線與設備、水管、蒸汽管、門窗等距離應在3米以外(水平重直距離)與道路交叉處離地不低于6米。
??????? 3.9 臨時電線應用絕緣良好的橡皮線,并禁止超負荷進行。線路裝置要采取固守懸空架設或沿墻鋪設,禁止在樹上或腳手架上掛線,架設時戶內(nèi)離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戶外不低于3.5米。臨時線必須放在地面上的部分,應加可靠的防護如用膠皮線、橡套電纜,在過路處設有硬質(zhì)的套管防護。
??????? 3.10臨時電線嚴禁采用“一地一線”制安裝電器照明及其它用電設備,臨時用電的馬達等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
??????? 3.11使用單位不得擅自更動安裝好的臨時線。拆除臨時線前應先切斷電源,臨時用電的設備和照明等拆除后,不應留有可能帶電的導線。如必須保留導線,應將電源切斷,將線頭包以絕緣布帶。[內(nèi)容是電 一 族網(wǎng)收集于網(wǎng)絡]
??????? 3.12臨時用電設施應有專人維護,定期檢修和試驗。
??????? 4 使用移動電具的安全規(guī)定
??????? 4.1 移動電具必須有專人保管,專人維護保養(yǎng)。操作時應二人以上進行,一個操作,一人監(jiān)護。
??????? 4.2 使用的移動電具應具有雙“回”字標記。
??????? 4.3 工作前要檢查開關、導線的絕緣是否良好,導線不應置于高溫或熱的物件上,并要防止重物及尖銳物質(zhì)損傷導線。
??????? 4.4 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漏電保護器。
??????? 4.5 在潮濕或含酸類物質(zhì)的場所宜戴絕緣手套,應穿膠鞋或用絕緣墊板等措施。使用中發(fā)現(xiàn)外殼有漏電或其它故障時,應立即停止工作,修好后方能繼續(xù)使用。
??????? 4.6 工作完畢或停止工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 (二)儀表安全管理
??????? 1、 儀表設備的采購
??????? 1.1根據(jù)生產(chǎn)的需要,由電儀車間填寫“采購物品計劃表”經(jīng)設備動力部審核,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由公司供應部門實施采購。
??????? 1.2新購進的監(jiān)視測量設備,要經(jīng)過鑒定和校準,方可投入使用。
??????? 2、儀表設備的鑒定和校準
??????? 2.1儀表設備的鑒定和校準周期,以相應的國家標準為準。
??????? 2.2附著在生產(chǎn)設備、檢測設備上的儀器儀表偏離校準狀態(tài)時,應按有關國家標準進行鑒定的校準。
??????? 2.3儀表設備的鑒定和校準記錄由儀表車間保存。
??????? 3、儀表設備的使用
??????? 3.1使用部門保證儀表設備在適宜的環(huán)境條件下使用。
??????? 3.2儀表設備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并保持其準確度。
??????? 3.3儀表設備應在鑒定或校準的有效期內(nèi)使用,使用中如發(fā)現(xiàn)損壞或處于可疑的校準狀態(tài)時,應對其重新進行校準。
??????? 3.4對使用儀表設備的人員,視設備的繁簡和操作難易程度 ,必要時應進行培訓。
??????? 4、儀表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 4.1使用部門應配合儀表車間對儀表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yǎng),以便保證儀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 4.2儀表車間應對所有儀表設備建立臺帳,包括①名稱②設備類型③購進日期④使用期限⑤現(xiàn)存位置⑥檢定期限⑦目前狀況。
??????? 5、儀表設備的失效處理
??????? 5.1儀表設備在檢定有效期內(nèi),若發(fā)現(xiàn)損壞或、處于可疑狀態(tài)時,應由儀表車間申報送檢。
??????? 5.2已經(jīng)受損計量器具測得的數(shù)據(jù)視其重要程度,由質(zhì)檢處負責安排重新檢定。
??????? 5.3儀表設備的報廢。儀表設備報廢經(jīng)質(zhì)檢處確認,報上級領導批準后按《設備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進行報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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