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 第一條 為加強生產(chǎn)或施工作業(yè)區(qū)域范圍內(nèi)臨時用電安全管理, 防止人身傷害、火災、爆炸等事故發(fā)生,制定本規(guī)定。
???????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華潤新能源(北票)風能有限公司向陽風單場及為其服務的承包商。
??????? 第三條 本規(guī)定規(guī)范了臨時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壓電力系統(tǒng)臨時用電作業(yè)的安全管理要求。超過6個月的臨時用電,不能按照本規(guī)定進行管理,應按照相關工程設計規(guī)范配置線路。
??????? 第四條 名詞解釋
??????? (一)臨時用電
??????? 本規(guī)定的臨時用電是指在生產(chǎn)或施工作業(yè)區(qū)域范圍內(nèi)進行基建、檢修、技改及日常維護的臨時性用電。
??????? (二)臨時用電線路
??????? 除按標準成套配置的,由插頭、連線、插座的專用接線排和接線盤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臨時性用電的電氣線路,包括電纜、電線、電氣開關、設備等簡稱臨時用電線路。
??????? 第二章? 職責
??????? 第五條 向陽風電場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規(guī)定。
??????? 第六條 向陽風電場根據(jù)本規(guī)定制定、管理和維護本單位的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實施細則,風電場相關負責人負責本程序的執(zhí)行,并提供培訓、監(jiān)督、考核。?
??????? 第七條 向陽風電場員工按要求執(zhí)行本單位的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對本規(guī)定提出改進建議。?
??????? 第三章? 管理要求
??????? 第一節(jié)? 基本要求
??????? 第八條 臨時用電應執(zhí)行相關的電氣安全管理、設計、安裝、驗收等標準規(guī)范,實行作業(yè)許可,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見附錄A)。在運行的生產(chǎn)裝置、罐區(qū)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nèi)一般不允許接臨時電源。確屬需要時,在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的同時,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作業(yè)許可證。
??????? 第九條 安裝、維修、拆除臨時用電線路的作業(yè)人員必須持有有效電工作業(yè)證,按規(guī)定佩戴個人防護裝備并有人監(jiān)護。嚴禁擅自拆接臨時電源。
??????? 第十條 在接引、拆除臨時用電線路時,其上級開關應斷電上鎖并做好安全措施。
??????? 第十一條 臨時用電設備及臨時建筑內(nèi)的電源插座的電源開關應安裝漏電保護器,在每次使用之前應利用試驗按鈕進行測試。
??????? 第十二條 各類移動電源及外部自備電源,不得接入電網(wǎng)。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
??????? 第十三條 臨時用電單位不得擅自增加用電負荷,變更用電地點、用途。
??????? 第十四條 臨時用電線路應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氣元件應符合國家規(guī)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設施施工安裝應執(zhí)行電氣施工安裝規(guī)范,并接地良好。臨時用電線路和電氣設備的設計與選型應滿足所在爆炸危險區(qū)域的分類要求。?
??????? 第十五條 供、用電單位應定期巡回檢查,確保臨時供用電設施完好。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fā)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供電單位有權緊急停電處理,同時通知相關方。
??????? 第二節(jié)? 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
??????? 第十六條 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含5臺)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上(含50kW)的,用電單位應制定專門的臨時用電方案和應急預案。臨時用電方案應包括以下內(nèi)容:
??????? (一)現(xiàn)場勘測。
??????? (二)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或配電室、配電裝置、用電設備位置及線路走向。
??????? (三)負荷計算。
??????? (四)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電器的類型和規(guī)格。
??????? (五)編制配電方案,繪制臨時用電工程圖紙,主要包括用電工程總平面圖、配電裝置布置圖、配電系統(tǒng)接線圖、接地裝置圖。
??????? (六)確定個人防護裝備。
???????? (七)制定臨時用電線路設備接線、拆除方案。
??????? (八)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防爆措施。
??????? 第十七條 臨時用電方案編制及變更時,應由用電單位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jīng)風電場技術負責人審核批準后實施。變更臨時用電方案時應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 第三節(jié)? 臨時用電線路的安全使用要求
??????? 第十八條 所有的臨時用電線路必須采用額定電壓等級不低于500V的絕緣導線。施工電纜應包含全部工作芯線。單相用電設備應采用三芯電纜,三相動力設備應采用四芯電纜,三相四線制配電的電纜線路和動力、照明合一的配電箱(盤)應采用五芯電纜。
??????? 第十九條 臨時供電設施或現(xiàn)場用電設施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移動式、手持式電動工具應加裝單獨的電源開關和漏電保護器。所有的臨時用電都應設置接地保護,接地電阻值應滿足相關規(guī)范的要求,接地線和接零線應分開設置。
??????? 第二十條 送電操作順序為:總配電箱(盤)-分配電箱(盤)-開關箱(下級過載保護電流應小于上級)。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盤)-總配電箱(盤),緊急情況除外。
??????? 第二十一條 配電箱(盤)應保持整潔、接地良好。對配電箱(盤)、開關箱進行定期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上一級相應的電源隔離開關分閘斷電、上鎖,并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嚴禁帶電作業(yè)。
??????? 第二十二條 所有的臨時配電箱(盤)應標上電壓標識和危險標識。室外的臨時用電配電箱(盤)應設有安全鎖具,鑰匙由配電箱(盤)其所屬單位現(xiàn)場負責人保管;配電箱(盤)應有防雨、防潮措施;在距配電箱(盤)、開關及電焊機等電氣設備15m范圍內(nèi),不應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等危險物品。
??????? 第二十三條 配電箱(盤)、開關箱裝設應端正、牢固。固定式配電箱(盤)、開關箱的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為1.4-1.6m。移動式配電箱(盤)、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穩(wěn)定的支架上。其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為0.8-1.6m。
??????? 第二十四條 所有臨時用電線路應由電氣專業(yè)人員檢查合格方可投用。搬遷或移動后的臨時用電線路應再次檢查確認。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xù)。
??????? 第二十五條 臨時用電線路的自動開關和熔絲(片) 應根據(jù)用電設備的容量確定,并符合安全用電要求,不得隨意加大或縮小,不得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絲(片)。
??????? 第二十六條 臨時電源暫停使用或檢修時,應切斷電源,上鎖并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搬遷或移動臨時用電線路時,應先切斷電源并上鎖。
??????? 第二十七條 電纜線路的要求
??????? (一)采用架空方式安裝時應滿足以下要求:
??????? 1.架空線路應架設在專用電桿或支架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及臨時設施上;
??????? 2.在架空線路上不得進行接頭連接,如果必須接頭,則需進行結構支撐,確保接頭不承受拉、張力;
??????? 3.臨時架空線最大弧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xiàn)場不低于2.5m,穿越機動車道不低于5m;
??????? 4.在起重機等大型設備進出的區(qū)域內(nèi)不允許使用架空線路。
??????? (二)電纜線路不得沿地面直接敷設,不得浸泡在水中。
??????? (三)采用埋地敷設,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zhì)腐蝕,應滿足以下要求:
??????? 1.埋地電纜路徑應設方位標志和安全標識;
??????? 2.電纜類型應根據(jù)敷設方式、環(huán)境條件選擇;
??????? 3.電纜直接埋地敷設的深度不應小于0.7m;
??????? 4.埋地電纜的接頭應設在地面上的接線盒內(nèi),接線盒應能防水、防塵、防機械損傷,并應遠離易燃、易爆、易腐蝕場所;
??????? 5.避免敷設在可能施工的區(qū)域內(nèi)。
??????? (四)在穿越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介質(zhì)腐蝕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m高到地下0.2m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防護套管內(nèi)徑不應小于電纜外徑的1.5倍。
??????? 第二十八條 臨時用電線路經(jīng)過有高溫、振動、腐蝕、積水、防爆區(qū)域及機械損傷等區(qū)域時,不得有接頭,并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