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本部門安全生產狀況及規(guī)章制度;
G 預防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及應急注意的安全事項;
H 有關事故案例等。
4.1.5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主要內容:
A 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B 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事項;
C 有關事故案例;
D 法律法規(guī)與其他要求
E 風險評估的結果
F 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4.2培訓要求管理
4.2.1 廠長(主要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要求,參加政府和相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經考核合格獲得相應的安全資格證書。
4.2.2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yè)的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要求進行專業(yè)性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殊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并定期參加復審。除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外,還必須取得本廠的安全作業(yè)證。
4.2.3 全員安全教育。凡新入廠的員工必須經過廠級、部門、班組三級崗前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生產崗位工作。新員工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2.4 復工工人安全教育。凡休假七天以上返崗必須經班組進行復工安全教育。工傷休假1個月,其他休假3個月以上者,必須經班組級復工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對因工受傷及未受傷的責任者在復工后所進行的復工安全教育,其內容包括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guī)、安全生產責任制、勞動紀律、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有關的安全技術知識等。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制定防范措施。
4.2.5 換崗工人安全教育。調換工種以后對所從事的新工作不熟悉,對操作規(guī)程和技術不了解。為了安全生產,防范事故發(fā)生,必須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勞動規(guī)章、遵守事項和本廠、采區(qū)危險地區(qū)情況等方面,以及本崗位的工作責任、操作規(guī)程等方面的教育。本廠員工在廠內調動工作崗位時,接收部門應對其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4.2.6“四新”安全教育。當本廠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進行生產時,必須對從事該工作的工人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重點教授操作規(guī)程、安全措施、防護裝置的使用等方面的內容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4.2.7 三級安全教育由各及負責部門填寫《新進人員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臺帳》。
4.2 培訓評審管理
4.2.1 安全科通過對員工的考試、能力考核、學員反饋等,對培訓的效果進行評審 。通過評估,確定培訓計劃、培訓內容的適宜性和培訓數量的充分性。
4.2.2 各部門、班組每年檢修期間應對本部門培訓需求情況進行識別,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學員的反饋,績效改善,測試結果的分析,現場應用能力)。
5 安全科負責將《培訓考核記錄表》、《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書》、《新進人員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臺帳》、《安全生產教育臺帳》納入安全管理檔案進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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