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6公司內部用火管理規(guī)定:
1)未經安全生產管理小組成員批準,禁止在廠區(qū)內燃燒樹葉雜草等物品,禁止在廠區(qū)內使用明火。
2)冬季確需使用電暖氣取暖的部門,嚴禁將衣物及可燃物品靠近或直接搭在電暖氣上。并注意用電負荷量是否符合線路承載能力要求。
3)公司生產經營區(qū)域內及員工、保安集體宿舍內嚴禁私自使用電爐和其它插入式電熱器具燒水、做飯。因科研生產需要使用電爐或其它電熱器具的,應指定專人看管,使用過程中不得離開現場。
4)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禁火區(qū)及禁止吸煙的場所,嚴禁使用明火和吸煙。
5.6.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規(guī)定:
1)公司各部門涉及運輸、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汽油、酒精、乙醚、稀料等)的人員上崗前應進行有關業(yè)務知識的學習和培訓。未經培訓的人員不得從事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有關的作業(yè)。
2)公司各部門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管理原則上應做到“五定”:
──定人:凡運輸、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應指定專人負責,對使用人員應由生產現場負責人或班組長指定專人負責;
──定點: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儲存應建立固定存放地點并貼上標識,嚴禁隨意亂放;
──定量:應根據生產作業(yè)需要購進,每次購進不得超過50公升;各使用點的使用人員應根據每日實際用量領用;
──定容器:在采購、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時,應使用固定容器,其中汽油、稀料等應使用金屬容器;
──定措施:各部門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各使用點的防火措施。
3)企管部對各部門的“五定”工作負有監(jiān)督檢查及管理責任。
5.6.8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公司應對員工進行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自救逃生知識和技能培訓,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2)消防演練前,企管部應制定詳細的演練方案,應按照報警、撲救、應急疏散、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進行演練。
3)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的人員。
4)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和公司員工聯合演練,應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滅火戰(zhàn)術、火場救援、應急疏散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相互協作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5)消防演練由企管部指派的“火場總指揮”統一指揮,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維護現場秩序,保證安全。
6)企管部應當對演練時間、地點、內容、參加人員等情況記錄留檔。
6文明生產管理
6.1精神文明
在生產活動中要做到遵紀守法,愛護公共財產,同志間互相尊重,緊密配合,積極創(chuàng)造出輕松
愉快的良好生產氛圍。
6.2環(huán)境文明
公司生產和辦公現場環(huán)境管理要求參照Q/WFL21101《5S現場管理實施辦法》。
7獎勵與責任處罰
7.1公司設立綜合安全獎,對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武漢市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政策,以及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制度,無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及時發(fā)現、消除安全隱患,使公司財產和人員免受損失和傷害的有關部門和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7.2公司領導及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履行職責,因玩忽職守或瀆職給公司造成影響的,由企管部做出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的決定上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