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如何做好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幾點看法
做好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但關系到消防機構日常監(jiān)督工作的順利開展,更關系到單位自身的經濟發(fā)展。一個單位發(fā)展得再快,經濟再好,如果只顧效益,不重安全,一把火就可能燒得傾家蕩產,這在眾多火災案例中已是屢見不鮮。從落實公安部61號令3年來的深度而言,要做好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促進和加強單位自身管理消防安全工作的能力,還需消防機構與重點單位調整思路、加強認識,扎扎實實開展好各項具體工作。本人認為,在進一步貫徹落實61號的過程中,應建立“三種制度”,做到“兩個加強”。
(一)建立消防安全責任人定期匯報制度
從具體工作中體會到,61號令能否全面落實,單位能否建立起真正的消防工作主體意識,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起到關鍵性的作用。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是單位的法人或主要負責人,特別是一些生產經營性單位的法人,在管理上有人事任免權,在經濟上實行一支筆審批,幾乎決定了單位各項工作的開展。在日常工作中,特別涉及到需要花錢的消防安全工作,單位的消防工作具體負責人往往不能按消防機構的要求及時完成,其緣由是單位的法人不批錢或不點頭辦理。一些單位的消防主管人員經常訴苦說,不是我們不按要求整改,而是我們的資金一下落實不了。還遇到這樣的情況,一旦要向單位下發(fā)整改的法律文書,其主管人員就要求消防機構先告知其領導一聲,其理由是這樣他們開展工作會順利一些。從這些具體情況可以看出,單位消防工作開展得好壞,其單位的法人起著決定性作用,建立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定期匯報制度,其目的就是要強化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工作意識。在貫徹落實61號令的工作中,消防機構一個月或一個季度召集重點單位的責任人召開消防工作匯報會,要求各重點單位的責任人把本月或本季度落實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開展消防工作情況進行簡述(一定要求責任人前來匯報,以此杜絕單位敷衍了事)。如果消防安全責任人定期匯報制度長期堅持下去,從形式與實際效果上講,將極大程度增強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工作的管理力度,單位的消防安全主體意識就極易形成了。
(二)建立落實單位層層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
一個單位要形成消防安全工作主體意識,首先要形成單位各級人員對消防工作的自我管理意識,建立層層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機制,是增強單位各級人員主體認識的極好方式。在消防機構的指導下,單位應從實行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度,劃分消防安全責任區(qū),構造消防工作責任“鏈”等三方面入手,徹底明確法定代表人為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并根據(jù)單位各階層、部門的管理職能和工作范圍,從空間上劃分出消防安全責任區(qū),并確定各階層、部門的負責人為該責任區(qū)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在日常消防管理工作中,應著力抓好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落實,形成一個封閉、循環(huán)的消防安全“責任鏈”,使消防安全責任得以在各個階層、部門以及各級責任人中進行傳遞,讓單位員工明確自己在消防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從根本上消除單位消防管理盲區(qū)和消防安全責任空白點。通過責任劃分與單位消防工作層第循環(huán)運轉中各級人員的相互配合,把壓力變成動力,分力變成合力,極易形成單位消防工作的主體意識。
?? (三)建立全面的教育預防制度
重點單位特別是生產經營性單位應根據(jù)消防安全涉及面廣、內容多、科技性強的特點,重點抓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以崗位操作規(guī)程及操作技巧為主要內容,把消防科普知識和消防安全技能有機地結合起來一起進行教育,使操作行為規(guī)范化。同時,要搞好適應性教育,視不同情況按需施教。對一些重點工程、重點崗位的人員必須實行持證上崗制度,由消防部門統(tǒng)一考核發(fā)證;對一些非重點崗位人員在就業(yè)前的上崗培訓中,必須把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其中,努力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建立了“三種制度”,還必須做到“兩個加強”,第一個加強即加強對管理不善的處罰。加強管理是做好單位消防安全的基礎性工作,也是增強單位消防安全主體意識的必要性工作,過去我們盡管對加強管理也一再強調,但許多措施一直落不到實處,主要的原因是對管理不善的處理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東西。因此,本人認為加強對管理不善的處罰顯得非常必要。加強對管理不善的處罰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消防機構要加強對單位管理不善的處理力度,特別要對因管理不善引發(fā)火災事故的單位按法規(guī)要求進行重罰;二是單位要加強對各級人員管理不善的處罰,單位應建立明確的獎懲規(guī)定對各級人員的管理狀況實施獎懲,對疏于管理、嚴重瀆職的人員進行嚴懲。通過加強對管理不善的處罰與進行相關的宣傳教育,達到消防機構使重點單位,重點單位使內部各級人員形成一種管理不到位就是存在嚴重火災隱患的認識。
第二個加強就是加強思想認識與管理機制的轉變。單位在消防安全管理中首先要實現(xiàn)觀念的轉變,變以往消防安全工作“要我管”為“我要管”、“被動抓”為“主動抓”,真正把消防工作當作自己單位內部的事;其次要實現(xiàn)機制轉變,實行“管理自主、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著力營造有章可循、違章必糾的消防氛圍;最后要實現(xiàn)作風轉變,力戒形式主義,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努力實現(xiàn)消防工作內容與形式的和諧統(tǒng)一,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留死角,努力提高單位自身預防和抗御火災的能力。
從以上分析得出,現(xiàn)階段做好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樹立重點單位消防安全主體意識,全面落實61號令的規(guī)定,一方面已經不能停留在消防機構對重點單位進行強輸硬灌的階段,另一方面也沒有達到讓重點單位完全自行管理的地步,要使公安部61號令在今后的管理中得到全面貫徹落實,消防機構還須對重點單位加強督導管理,重點單位還要進一步完善內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同時消防機構與重點單位之間還須互動合作,一步步增強重點單位消防安全主體意識,最終達到重點單位對消防安全的自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