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訓的原則是進行安全教學活動中所應遵循的行動準則。它是從教學工作實踐中總結出來的,是教學過程客觀規(guī)律的反映。
(1)目的性原則。企業(yè)安全教育培訓的對象包括企業(yè)的各級領導、企業(yè)的職工、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職工的家屬等。對于不同的對象,教育的目的是不同的。對各級領導是安全認識和決策技術的教育;對企業(yè)職工是安全態(tài)度、安全技能和安全知識的教育;對安全管理人員是安全科學技術的教育;對職工家屬則是讓其了解職工的工作性質、工作規(guī)律及相關的安全知識等。只有準確地掌握了教育的目的,才能有的放矢,提高教育的效果。
(2)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安全活動具有明確的實用性和實踐性特點。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最終結果是對事故的防范,只有通過生活和工作中的實際行動,才能達到此目的。因此,安全教育培訓過程中必須做到理論聯(lián)系實際。為此,現場說法、案例分析是安全教育培訓的基本形式。
(3)調動教與學雙方積極性的原則。有人說:安全事業(yè)是“積德”事業(yè)。從受教育者的角度看,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利己、利家、利人,是與自身的安全、健康、幸福息息相關的事情,所以,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應是發(fā)自內心的要求。對此,我們應該避免對安全效果的間接性、潛在性、偶然性的錯誤認識,應全面地、長遠地、準確地理解安全活動的意義和價值。
(4)鞏固性與反復性原則。安全知識,一方面隨生活和工作方式的發(fā)展而改變;另一方面安全知識的應用在人們的生活和工作過程中是偶然的,這就使得已掌握的安全知識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淡忘。“警鐘長鳴”是安全領域的基本策略,其中就道出了安全教育培訓的鞏固性與反復性原則的理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