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條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履行下列培訓職責:
(一)組織道路運輸駕駛員參加本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繼續(xù)教育培訓;
(二)每月組織道路運輸駕駛員進行至少3個小時的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服務技能、職業(yè)道德、安全知識等;
(三)對持有外省市核發(fā)的從業(yè)資格證,并在本市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駕駛員,組織進行本市道路交通狀況、道路通行條件、道路通行規(guī)定、相關地方道路運輸法規(guī)規(guī)章等專項培訓。
第五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 本市實行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制度,對道路運輸駕駛員安全生產、遵守道路運輸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服務質量情況進行考核。
未從事道路運輸?shù)鸟{駛員不參加考核;從事道路運輸駕駛活動不足6個月的,參加考核,不進行評級,但違規(guī)計分滿20分的除外。
第三十二條 考核采用違規(guī)累計計分方式,考核周期為12個月,滿分20分,從道路運輸駕駛員初次領取從業(yè)資格證之日起計算。
道路運輸駕駛員應當在誠信考核周期屆滿后20日內,持本人的機動車駕駛證和從業(yè)資格證到道路運輸經營者注冊地的區(qū)縣(自治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簽注考核等級。
一個考核周期屆滿,經簽注誠信考核等級后,該考核周期內的計分予以清除,不轉入下一個考核周期。
第三十三條 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等級分為優(yōu)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別用AAA級、AA級、A級和B級表示,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下列標準進行評定:
?。ㄒ唬┚邆湎铝袟l件的,為AAA級:
1.上一個考核周期等級為AA級以上;
2.考核周期內違規(guī)累計分值為0分。
(二)具備以下條件的,為AA級:
1.未達到AAA級的考核條件;
2.上一個考核周期等級為A級以上;
3.考核周期內違規(guī)累計分值未達到10分。
?。ㄈ┚邆湟韵聴l件的,等級為A級:
1.未達到AA級的考核條件;
2.考核周期內違規(guī)累計分值未達到20分。
?。ㄋ模┛己酥芷趦壤塾?0分及以上的,等級為B級。
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實施細則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三十四條 道路運輸駕駛員在考核周期內累計違規(guī)計分達到20分的,應當在計滿20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到有培訓資格的機構接受18個小時的培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在培訓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對其進行理論科目考試,經考試合格的,清除計分,考核等級為B級。
第三十五條 道路運輸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按照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依法撤銷其從業(yè)資格證件:
(一)連續(xù)三個考核周期誠信考核等級均為B級的;
(二)在一個考核周期內累計違規(guī)計分有三次以上達到20分的。
第三十六條 道路運輸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道路運輸經營者可以給予表彰,并向社會公布:
(一)連續(xù)5年考核等級為AAA級的;
(二)參與重大社會公益活動,表現(xiàn)突出的;
?。ㄈ┯兄藶闃?、見義勇為、拾金不昧等優(yōu)秀事跡的。
第三十七條 道路運輸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安全服務質量考核不合格:
?。ㄒ唬┑缆愤\輸經營者未建立健全道路運輸駕駛員勞動管理、安全管理、教育培訓、投訴查處、年度考核、激勵獎懲等管理制度的;
?。ǘ┮荒陜龋淇己说燃壊缓细窈瓦`規(guī)被注銷從業(yè)資格證的道路運輸駕駛員,超過雇傭道路運輸駕駛員總人數(shù)10%的。
第三十八條 道路運輸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服務質量考核應當加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獲得線路和運力:
(一)道路旅客運輸一類班線、二類班線經營者,雇傭的優(yōu)良道路運輸駕駛員人數(shù)超過其聘用道路運輸駕駛員總數(shù)85%的;
(二)道路旅客運輸三類班線、四類班線、公共汽車客運和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雇傭的優(yōu)良道路運輸駕駛員人數(shù)超過其聘用道路運輸駕駛員總數(shù)80%的。
第三十九條 道路運輸經營者與道路運輸駕駛員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道路運輸駕駛員考核周期內的考核等級計入原用人單位;但道路運輸駕駛員有新用人單位的,其考核等級計入新用人單位。
第四十條 交通、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建立道路運輸駕駛員信息系統(tǒng),實現(xiàn)信息共享。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公示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yè)資格、誠信考核等情況,建立道路運輸駕駛員不良記錄名單,向社會公眾提供道路運輸駕駛員信息查詢服務。
第四十一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交通行政執(zhí)法機構應當建立投訴制度,公開投訴電話、通信地址、電子郵箱,受理投訴。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或者交通行政執(zhí)法機構對受理的投訴應當在15日內作出處理,并回復投訴人;情況復雜的,應當在30日內作出處理并回復。
被投訴人接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或者交通執(zhí)法機構的投訴處理通知后,應當在3日內到指定機構接受調查處理。
第四十二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或者交通行政執(zhí)法機構可以檢查道路運輸經營者管理道路運輸駕駛員的情況,有權查閱、復制相關材料或者要求道路運輸經營者報送有關材料。
被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接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或者交通行政執(zhí)法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資料或者說明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