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喝傷跟跳樓一樣不算工傷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為工傷
工傷保險作為社會保險制度的組成部分,其認定也成為受傷職工能否享受工傷保險公司待遇的重要一環(huán)。記者近日采訪獲悉,因公陪酒喝出病不算工傷。
因公陪酒喝出病不算工傷
張某與業(yè)務單位一起就餐,為表示熱情,席間大量飲酒,致胃病復發(fā)住院。這個能不能算工傷呢?據(jù)社保專業(yè)人士介紹,此類因公陪酒喝出病不算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16條規(guī)定:“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因公陪酒喝出病同吸毒致傷及跳樓死亡等均不算工傷。
駕非機動車受傷也算工傷
路某是某設備公司的員工,騎電動車下夜班途中經過一地道橋。地道橋限高桿被一輛超高車輛撞壞垂落,路某不小心撞上垂落的限高桿后摔傷,交通部門認定其不負主要責任,工傷保險部門認定其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