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遲先生退休后被返聘到中石油青島輸油站工作,不想去年在工作時發(fā)生意外。“他在工作的過程中突然倒地不起,然后被診斷為腦出血送進醫(yī)院,可是現在用人單位、派遣單位都不管了。”遲先生的妻子趙女士到早報熱線求助說。
趙女士告訴記者,遲先生作為返聘工人在位于膠州的輸油站工作已經四五年了,去年的一天,他在工作過程中突然倒地,并且由單位的工作人員送到了當地醫(yī)院急救。被診斷為腦出血的遲先生雖然經過搶救脫離了生命危險,但是用人單位在支付了一部分費用后,現在不再支付醫(yī)藥費。
“我們家全指望他掙錢,現在他躺在床上生活都不能自理,單位現在啥都不管,派遣公司也說沒有責任,真讓我想不明白。”趙女士說。
隨后,記者聯系了將遲先生派遣到該工作單位的勞務派遣公司的負責人陳先生,陳先生表示他也希望陳先生能符合工傷條件辦理工傷,但是根據他的病情來說根本不夠資格。“我們多次給他申報過工傷,但是都被勞動部門駁回了,所以我們也沒辦法,但是趙女士不信,多次上我辦公室里來鬧,我希望趙女士能走法律程序,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此事。”陳先生介紹說。
對此,記者咨詢了山東勞謙律師事務所的何德寶律師,何律師認為,如果當事人不是在工作中發(fā)生事故而受傷,而是因為自身疾病倒在工作崗位上,當事人48小時內死亡的算工傷,除了這種情況外,需要當事人或者家屬證明自身疾病是由于長期從事該職業(yè)造成的職業(yè)病,才能認定為工傷,否則當事人將不享受工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