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jié)爆破管理
1.所有爆破人員,包括爆破、送藥、裝藥人員必須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井下爆破工作必須由專職的爆破工擔任。在煤與瓦斯突出煤層中,瓦職爆破工必須固定在同一工作面。爆破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一炮三檢”。
2.爆破作業(yè)必須編制爆破作業(yè)說明書,說明書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炮限布置圖必須標明采煤工作面的高度和打眼范圍或掘進工作面的巷道斷面尺寸,炮眼的位置、個數(shù)、深度、角度及炮眼編號,并用正面圖、平面圖和剖面圖表示。
(2)炮眼說明表必須說明炮眼的名稱、深度、角度,使用炸藥、雷管的品種,裝藥量,封泥長度,連線方法和起爆順序。
(3)必須編入采掘作業(yè)規(guī)程,并及時修改補充。
3.炮爆破工必須依照爆破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yè)。不得使用過期或嚴重變質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須交回爆炸材料庫。爆炸材料新產品,經國家授權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并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后,方可在井下試用。
4.井下爆破作業(yè)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炸藥和煤礦許用電雷管,煤礦許用炸藥的選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低瓦斯礦井的巖石掘進工作面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一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2) 低瓦斯礦井的煤層采掘工作面、半煤巖掘進工作面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二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3) 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qū)域,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有煤(巖)與瓦斯突出的危險的工作面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三級的煤礦許用安全含水炸藥。
5.嚴禁使用黑火藥和凍結或半凍結的硝化甘油類炸藥。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兩種不同的品種的炸藥。
6.在采掘工作面,必須使用煤礦許用電雷管或煤礦許用毫鈔延期電雷管。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不同廠家生產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不得摻混使用。不得使用導爆管或普通導爆索,嚴禁使用火雷管。
7.在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面,應采用毫秒爆破。在掘進工作面應全斷面一次起爆,不能全燦面一次起爆的,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組裝藥,但一組裝藥必須一次起爆。
8.嚴禁在一個采煤工作面使用兩臺發(fā)爆器同時爆破。
9.在高瓦斯礦井或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qū)域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時,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10.在高瓦斯礦井和有煤(巖)與瓦斯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面的實體煤中,為增加煤體裂隙、松動煤體而進行的10米以上的深孔預裂控制爆破,可使用二級煤礦許用炸藥,但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第二節(jié)裝藥工管理
1.井下爆破工作必須由專職爆破工擔任,統(tǒng)一歸通風區(qū)管理。爆破工必須經專門培訓,獲得上崗資格證書,并做到持證上崗,爆破工具齊全。
2.參與爆破工作的送藥人員、裝藥人員、警戒人員必須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3.在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層中,專職爆破工必須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4.專職爆破工使用的雷管必須專人專號,不得轉借,當班親自領取,用不完及時退庫,不得在工作地點存放。
5.專職爆破工必須使用發(fā)爆器進行爆破作業(yè),爆破母線必須是絕緣良好的雙線,不允許有破口或明線頭。發(fā)爆器要隨身攜帶。
6.爆破工必須堅持現(xiàn)場交接班制度。
7.爆破工必須把炸藥、雷管分開存放在專用的爆炸材料箱內并加鎖;嚴禁亂扔亂放。爆炸材料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電氣設備的地點。爆破時必須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8.從成束的電雷管中抽出單個電雷管時,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也不得手拉管體硬拽腳線,應將成束的電雷管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雷管抽出。抽出單個電雷管后,必須將其腳線扭結成短路。
9.裝配起爆藥卷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爆破工作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裝配起爆藥卷。裝配起爆藥卷的數(shù)量,以當時當?shù)匦枰臄?shù)量為限。
(2) 裝配起爆藥卷必須防止電雷受震動、沖擊,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3) 電雷管必須由藥卷的頂部插入,嚴禁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4) 電雷管插入藥卷后,必須用腳線將雷管纏住,并將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
10.裝藥前,首先必須清除煤眼內的煤粉或巖粉,再用木質或竹質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不得沖撞或搗實。炮眼內的各藥卷必須彼此密接。
第三節(jié)裝藥的基本規(guī)范
1、裝配引藥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器設備和導電體的地點進行,不得坐在炮藥箱上裝配引藥。電雷管腳線必須扭結短路。嚴禁斜插管,半腰管和雷管綁在引藥外面。
2、裝炮必須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中爆破圖表的規(guī)定進行,生產技術部門應根據(jù)井下現(xiàn)場條件的變化情況及時修改爆破圖表。
3、裝藥前,爆破工要與班隊長、瓦檢員對工作面及炮眼進行全面檢查,嚴格執(zhí)行”十不裝”的管理規(guī)定,其具體內容為:
①裝藥地點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不裝;
②裝藥地點20米范圍內有煤塵超過規(guī)定而未處理時不裝;
③工作面風量不足或風向不穩(wěn)未改善通風前不裝;
④空頂距離超過規(guī)定時不裝;
⑤工作面支架、頂板不安全未經處理時不裝;
⑥炮眼深度、角度不符合要求時不裝;
⑦炮眼內有異狀、有壓力水、瓦斯突增、溫度聚高驟低,炮眼變形時不裝; ⑧炮眼內煤、巖粉未清除干凈,沒有足夠的炮泥時不裝;
⑨回采工作面有傘檐、炮道寬度不夠時不裝;
⑩采掘工作面無水炮泥和無灑水設施時不裝。
4、裝炮時,應依次裝填座底泥、炸藥、水炮泥和封泥。為防止炮眼空余部分積聚瓦斯,炮眼剩余部分應用炮泥全部封滿。封泥應為機制粘土炮泥,禁止使用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封泥。
5、裝炮時,必須清除炮眼內煤(巖)粉,必須使各藥卷彼此密接,不得沖撞或搗實,不得損傷雷管腳線。
6、裝炮時,底眼應裝抗水雷管和阻燃彩帶。
7.裝藥后必須把電雷管腳線懸空,嚴禁電雷管腳線、爆破母線與運輸設備、電氣設備以及采掘機械等導電體相接觸。
8.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炮泥或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嚴禁裸露爆破。
9.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長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小于0.6米時不得裝藥放炮;在特殊條件下,如挖底、刷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濃度可以小于0.6米,但必須封滿炮泥。
(2)炮眼深度為0.6-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3)炮眼深度超過1 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5米。
(4)炮眼深度超過2.5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1米。
(5)光面爆破時,周邊光爆炮眼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3米。
(6)工作面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由面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于0.5米,在巖層中最小抵搞線不得小于0.3米,淺孔裝藥爆破大巖塊時,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都不得超過0.3米。
10.處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時,如果確無爆破以外的辦法,可爆破處理,但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必須采用煤礦礦用安全檢查產品標標志用于溜煤眼的煤礦許用剛筒炸藥或不低于安全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2) 每次爆破只準使用1個煤礦許用電雷管,最大裝藥量不得超過450g。
(3) 爆破前必須檢查溜煤眼內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間的瓦斯。
(4) 爆破前必須灑水。
11、裝炮后,必須把雷管腳線扭結懸空,嚴禁雷管腳線與爆破母線、運輸設備、電氣設備以及采掘機械等導電體相接觸。
第四節(jié)聯(lián)線作業(yè)規(guī)范
1、要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的爆破順序和聯(lián)線方法聯(lián)線。腳線與腳線連接和腳線與母線連接必須由爆破工親自操作,其他人不得參與連線工作。嚴禁一次聯(lián)線掐段爆破。
2、工作面的炮聯(lián)好后,最后剩余的兩條腳線在未和母線聯(lián)結前,必須扭結成短路,爆破前,爆破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3、爆破工,在工作面人員全部撤離后,才可將母線與腳線聯(lián)結,并沿線檢查母線,最后離開爆破地點。
4.爆破母線和連接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煤礦井下爆破母線必須符合標準。
(2) 爆破母線和連接線,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并懸掛,不得與軌道、金屬管、金屬網、鋼絲繩、刮板輸送機等導電體相接觸。
(3) 巷道掘進時,爆破母線應隨用隨掛,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線,特殊情況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不受此限。
(4) 爆破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并應保持0.3m以上的距離。
(5) 只準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嚴禁用軌道、金屬鋼、金屬網、水和大地等當作回路。
(6) 爆破前,爆破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5.井下爆破必須使用發(fā)爆器,開鑿或延深通達地面的井筒時,無瓦斯的井底工作面中可使用其他電源起爆,但電壓不得超過380v,并必須有電力起爆接線盒,發(fā)爆器或電力起爆接線盒,必須采用礦用防爆型(礦用增安型除外)。
6.每次爆破作業(yè)前,爆破工必須做電爆網路全電阻檢查。嚴禁及發(fā)爆器打火放電檢測電爆網路是否導通。
7.發(fā)爆器必須統(tǒng)一管理、發(fā)放。必須定期校驗發(fā)爆器的各項性能參數(shù),并進行防爆性能檢查,不符合規(guī)定的嚴禁使用。
8.爆破工必須最后離開爆破地點,并必須在安全地點起爆。起爆地點到爆破地點的距離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具體規(guī)定。
9.發(fā)爆器的把手、鑰匙和電力起爆接線盒的鑰匙,必須 由起爆工隨身攜帶,嚴禁轉交他人。不到爆破通電時,不將把手和鑰匙插入發(fā)爆器或電力起爆接線盒內。爆破后,必須立即將把手或鑰匙拔出,摘掉母線并扭結成路。
第五節(jié)爆破作業(yè)規(guī)范
1、爆破作業(yè)時,起爆地點到爆破地點的距離必須符合以下規(guī)定:
①薄煤層或傾角30度以上的采煤工作面爆破安全距離不小于25米。
②傾角30度以下的中、厚煤層采煤工作面爆破安全距離不小于30米。
③工作面有夾矸或開采天然焦在上、下部都有自由面的煤垛,應根據(jù)夾矸出現(xiàn)長度,影響范圍,其爆破安全距離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另行規(guī)定,并經總工程師批準,但最小爆破距離不得小于50米。
④采用其他方法采煤,工作面需要爆破時,應制定安全措施,其安全距離的確定由礦總工程師批準,但最小爆破距離不小于30米。
⑤直峒煤巷爆破安全距離和警戒距離為100米。直峒巖巷、半煤巖巷和天然焦爆破安全距離和警戒距離為120米。
⑥90度彎峒煤巷安全距離70米。在接近轉彎和轉彎后不到10米時,轉彎以外再延長10米。警戒距離為90米。90度彎峒巖巷、半煤巖巷和天然焦安全距離為90米,在接近轉彎后不到10米時,轉彎以外再延長10米,警戒距離為100米。
⑦其他地點的爆破安全距離和警戒距離,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應具體規(guī)定,由總工程師批準。
2、爆破作業(yè)時,要嚴格執(zhí)行”十不放”的管理規(guī)定,其具體內容為:
①爆破地點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不放。
②爆破母線長度不夠時不放。
③支架未支護好,物體堵塞巷道斷面三分之一以上時不放。
④炮泥充填不滿時不放。
⑤三警戒缺一不放。
⑥不發(fā)出爆破信號或爆破時無掩體不放。
⑦有害氣體超限時不放。
⑧停電、停車、停風時不放。
⑨人員、材料未撤到安全地點,電纜及其他物體不掩蓋好不放。
⑩明炮、糊炮、違章指揮不放。
3、爆破作業(yè)時,爆破員、瓦檢員、班隊長必須嚴格執(zhí)行”三人連鎖爆破制”及”一炮三檢制”等爆破管理制度。”三人連鎖爆破制”的具體內容為:爆破前,爆破員將警戒牌交給班隊長,由班隊長派人警戒,并檢查頂板與支架情況,將自己攜帶的爆破命令牌交給瓦斯檢員,瓦檢員檢查瓦斯煤塵合格后,將自己攜帶的爆破牌交給爆破員,爆破員發(fā)出爆破警號至少再等5秒鐘,方可進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歸原主。
4、在有瓦斯或有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面,應采用毫秒爆破。在掘進工作面應全斷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斷面一次起爆的,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組裝藥,但一組裝藥必須一次起爆。嚴禁在一個采煤工作面使用2臺及以上發(fā)爆器同時進行爆破。
5、爆破工必須隨身攜帶發(fā)爆器的把手、鑰匙,嚴禁轉交他人。不到爆破通電時,不得將把手或鑰匙插入發(fā)爆器。爆破后,必須立即將把手或鑰匙拔出,摘掉母線并扭結成短路。
6、處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時,可采用空氣炮;無其他辦法時,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可爆破處理,但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必須采用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爆破的煤礦許用剛性被筒炸藥或不低于該安全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②每次爆破前只準使用1個煤礦許用電雷管,最大裝藥量不得超過450g 。 ③爆破前必須檢查溜煤(矸)眼內堵塞部位的上、下部空間的瓦斯;必須灑水降塵。
④威脅安全的地點必須斷電、撤人。
7、在有瓦斯或煤塵危險的礦井中,放頂煤工作面嚴禁挑頂煤爆破作業(yè)。
8、石門揭穿突出煤層采用震動爆破,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揭穿煤層的掘進工作面必須有獨立的回風系統(tǒng),在其進風側的巷道中,應設置兩道堅固的反向風門,在其回風系統(tǒng)中必須保證風流暢通,并嚴禁人員通行或作業(yè),與該回風系統(tǒng)相關的風門、密閉、風橋等通風設施必須堅固可靠,防止突出后的瓦斯涌入其它區(qū)域。
②必須有專門設計,專門設計中應規(guī)定爆破參數(shù),起爆;
③震動爆破前,對所有鉆孔和在煤體中形成的空洞,都應嚴密閉封孔口,孔內注滿水,或以黃土充實(或充嚴);
④震動爆破由礦總工程師統(tǒng)一指揮,并有礦山救護隊在;
⑤震動爆破的第一次爆破,未崩開石門全斷面的巖柱和煤層,第二次爆破仍須按照震動爆破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須加強支護,設專人檢測瓦斯和觀察突出預兆,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突出預兆,工作人員立即撤到安全地點。
⑥可采用擋欄防護,降低震動爆破時發(fā)生突出的強度。
⑦石門揭穿煤層的全過程必須特別加強支護,并應有發(fā)生突出時,保證人員安全的措施。
⑧采用金屬骨架措施揭穿煤層后,嚴禁拆除或回收骨架。
9、爆破工在進行爆破作業(yè)時,裝藥的炮眼應當班爆破完畢,當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裝藥炮眼時,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xiàn)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10、爆破前,采掘班(隊)長應在能夠通往爆破地點的所有通道安設警戒人,并嚴格執(zhí)行”三人聯(lián)鎖換牌制”,警戒人必須穿反光警戒服(反光警戒背心)在警戒柵欄或警戒網以外執(zhí)行警戒,警戒人的安設和撤除必須由采掘班(隊)長親自安排,其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撤除警戒,也不得隨意更換警戒人。
11、爆破過程中,因其他原因中止爆破,二次爆破前采掘班(隊)長應對爆破區(qū)域內的所有作業(yè)人員進行清理,并撤至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重新執(zhí)行”三人聯(lián)鎖換牌制”。
12.裝藥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嚴禁裝藥、爆破:
(1) 采掘工作面的控頂距離不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或者支架有損壞,或者傘檐超過規(guī)定。
(2) 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
(3) 在爆破地點20m 以內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面三分之一以上。
(4) 炮眼內發(fā)現(xiàn)有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涌出、煤巖松散、透老空等情況。
(5) 采掘工作面風量不足。
13.在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中,掘進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巷道內必須灑水降塵。
14.爆破前,必須加強對機器、液壓支架和電纜等的保護和將其移出工作面。
15.爆破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爆破地點的所有通道上擔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員必須在安全地點警戒。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欄桿或拉繩。
第六節(jié)爆破及處理拒爆的規(guī)定
1.爆破前,腳線的連接工作可由經過專門訓練的班組長協(xié)助爆破工進行。爆破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只準爆破工一人操作。
2.爆破前,班組長必須清點人數(shù),確認無誤后,方準下達起爆命令。
3.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須先發(fā)出爆破警號,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4.裝藥的炮眼應當班爆破完畢。特殊情況下,當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裝藥的炮眼時,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xiàn)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5、爆破結束后,須待工作面的炮煙吹散,爆破工、瓦斯工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
6、通電后拒爆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把手或鑰匙,并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一定時間(使用瞬發(fā)雷管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電雷管至少等15min),才可沿線路檢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7、爆破時,發(fā)現(xiàn)拒爆、殘爆時,必須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
①必須在班隊長指導下進行,并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xiàn)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②必須先將拒爆雷管的兩腳線末端扭結短路,并以明顯標志保護,
③由于連線不良造成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④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炮眼。
⑤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 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⑥在處理拒爆完畢之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8、爆破后要嚴格執(zhí)行清底驗炮制度,驗炮工作結束后,確認無誤,當班班(隊)長應在《爆破工手冊》完成任務欄上簽字。
9、井筒、掘進工作面大斷面施工的驗炮程序和方法,應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10.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煙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瞎炮、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
11.通電以后拒爆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把手和鑰匙,并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一定時間(使用瞬發(fā)電雷管時,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電雷管時,至少等15min),方可沿線路檢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12.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并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xiàn)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13.爆炸材料庫和爆炸材料發(fā)放硐室附近30米范圍內,嚴禁爆破。
14.開鑿或延深立井井筒向井底工作面運送爆炸材料和在井筒內裝藥時,除負責裝藥爆破的人員、信號工、看盤工和水泵司機外,其他人員必須撤到地面或上水平巷道中。
15.開鑿或延深立井井筒的閉裝配起爆藥卷工作,可在地面專用的房間內進行。
16.專用房間距井筒、廠房、建筑物和主要通路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且距離井筒不得小于50米。
17.嚴禁將起爆藥卷與炸藥裝在同一爆炸材料容器內運往井底工作面。
18.在開鑿或延深立井井筒時,必須在地面或在生產水平巷道內進行爆破。
19.在爆破母線與電力起爆接線盒引線接通之前,井筒內所有電氣設備必須斷電。
20.只有在爆破人員完成裝藥和連線工作,將所有井蓋門打開,井筒、井口房內的人員人全部撤出,設備、工具提升到安全高度以后,方可爆破。
21.爆破通風后,必須仔細檢查井筒,清除硼落在井圈上、吊盤上或其他設備上的矸石。
22.爆破后乘吊桶檢查工作面時,吊桶不得蹾撞工作面。
第七節(jié)爆破說明書
1.炸藥是在外界能量作用下,自身進行高速的化學反應,同時產生大量的高溫高壓氣體和熱量的物質。
2.炸藥的主要特征:
(1) 具有相對穩(wěn)定性和化學爆炸性。當炸藥未受外界作用時,常溫下,處于相對穩(wěn)定狀態(tài),故能保證在加工、運輸、儲存和使用時的安全。
(2) 在微小的體積中蘊藏著大量能量。單位重量的炸藥爆炸時放出的熱量要比單位重量的普通燃料燃燒時放出的熱量要小,但單位容積的炸藥比單位容積的普通燃料放出的熱量要大數(shù)百倍。即炸藥具有很高的能量密度。
(3) 能夠依靠自身的氧化實現(xiàn)爆炸反應。炸藥主要由碳、氫、氧、氮四種原素組成。碳和氫為可燃元素,氧為助燃元素,炸藥在爆炸時與普通燃料燃燒時不同,它不需要外界提供氧,只靠自身的氧就可以進行化學反應。
3.炸藥受外界能量作用后,炸藥的成份經化學反應急劇分解,在瞬間內產生大量的熱和氣體,并急劇膨脹,形成高壓,對周圍的煤、巖等介質起破壞作用。
4.炸藥的爆炸反應具有以下三個要素:
(1) 反應過程中放出大量的熱。
(2) 爆炸反應速度快。
(3) 能生成大量的氣體產物。
5.被爆破的巖體或煤體與空氣接觸的界面叫自由面。從裝藥重心到自由面的最短距離稱為最小抵抗線。
6.當藥包在巖體中爆炸產生內部作用時,由于爆生氣體和在巖石中形成的應力波作用,以藥包為中心,巖石由里向外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除在裝藥處形成擴大的空腔外,還形成壓縮區(qū)、裂隙區(qū)和震動區(qū)三個區(qū)。
7.炮眼裝藥可利用的自由面愈高,爆破效果就愈好,爆破能量的利用率就愈高,炸藥的單位消耗量就愈少。因此為了有效的進行爆破總是要設法創(chuàng)造自由面,合理布置炮眼和選擇合理的爆破方式如掘進工作面掏槽,選用延期和毫秒延期電雷管爆破,都是為了增加自由面。
8.放炮說明書是作業(yè)規(guī)程的主要內容之一,是爆破作業(yè)貫徹《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具體措施,是爆破工進行爆破作業(yè)的依據(jù)。
(1) 炮眼布置圖必須表明采煤工作面的高度和打眼范圍或掘進巷道的斷面尺寸,炮眼的位置、個數(shù)、深度、角度及炮眼編號,并用正視圖、平面圖和剖面圖表示。
(2) 炮眼說明必須說明炮眼的名稱、深度、角度、裝藥量、封泥長度、連線方法和起爆順序。
(3) 預期爆破效果表,要說明炮眼利用率、每循環(huán)進度和炮眼總長度,炸藥和雷管總消耗量及單位消耗量等。
(4) 放炮說明書必須編入作業(yè)規(guī)程,并根據(jù)不同地質條件和技術條件及時修改補充。
第八節(jié)炮眼的分布
1.掘進工作的炮眼按其用途和位置不同,可分為掏槽眼、輔助眼和周邊眼。
(1)掏槽眼。一般布置在掘進工作面的中下部,最先起爆,它的作用主要是給輔助眼增加自由面,為輔助眼的爆破增加有利條件。
(2)輔助眼。位于掏槽眼和周邊眼之間,在掏槽后起爆,它的作用是使自由面擴大,保證周邊眼的爆破。
(3)周邊眼。位于巷道的四周。包括頂眼、幫眼和底眼,最后起爆。它的作用是爆破后形成巷道輪廓,保證巷道斷面形狀、尺寸、方向和坡度等符合設計要求。
2、炮眼的分布
(1)單排眼:一般用于1米以下的薄煤層或煤質松軟、節(jié)理發(fā)達的中厚煤層。
(2)雙排孔:當炮層厚度為1-1.5米,煤層中硬時,沿工作面打兩排上下成對的炮眼,叫雙排眼或對眼。
(3) 三花眼:煤層厚度為1-1.5米,煤質松軟時,打兩排上下錯開的炮眼叫三花眼。
(4) 五花眼:適用于煤層大于1.5米,煤質堅硬或采高較大的中厚煤層。
3.根據(jù)瓦斯煤塵的發(fā)火根源,煤礦許用炸藥應達到以下基本要求:
(1) 在保證作功能力條件下,煤礦許用炸藥的爆炸能應受到一定的限制
(2) 煤礦許用炸藥反應必須完全。炸藥爆炸反應愈完全,爆炸產物中的固體顆粒和爆生有毒氣體的量就愈少,從而提高爆炸的安全性。
(3) 煤礦許用炸藥的氣平衡必須接近零。正氧平衡的炸藥爆炸時,能生成氧化氮和初生態(tài)的氧,容易引燃瓦斯煤塵。而負氧平衡炸藥,爆炸反應不完全,會使未完全反應的固體顆粒增多,也容易生成一氧化碳,引起二次火焰,對防止瓦斯煤塵引火是極為不利的。
(4) 煤礦許用炸藥中要加入消焰劑。
(5) 煤礦許用炸藥不許含有易于在空氣中燃燒的物質和外來夾雜物(如鉛、鎂粉),也不允許使用鉛殼雷管。
4.炸藥由氮、氫、氧、碳四種元素組成,其中碳、氫是可燃元素,氧是助燃元素。炸藥爆炸時的化學反應,主要是可燃元素碳、氫與助燃元素氧之間進行急劇的氧化反應生成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水蒸氣。
5.炸藥的氧平衡有以下三種:
(1) 零氧平衡:炸藥中氧含量恰好與可燃元素完全氧化。
(2) 正氧平衡:炸藥中的氧含量與可燃元素氧化后有剩余。
(3) 負氧平衡:炸藥中的氧含量不足以將可燃元素完全氧化。
第九節(jié)電雷管的性能參數(shù)
1.在炸藥和雷管的一端,都有一個窩心,稱之為炸藥和雷管的聚能穴。它的作用是把爆轟波沿軸線方向集中起來,形成聚能流,大增強聚能穴端的局部破壞作用和傳爆能力,這種作用叫做聚能效應。在裝藥時要使雷管和炸藥的聚能穴都指向傳播方向,才能發(fā)揮聚能作用。
2.井下電雷管分瞬發(fā)電雷管和延期電雷管。延期電雷管又分秒延期和毫秒延期電雷管。通入足夠的電流,能在瞬間立即起爆的電雷管為瞬發(fā)電雷管。通電后隔一定的時間爆炸的電雷管為延期電雷管。
3.電雷管的主要結構有:管殼、加強帽、電雷管裝藥、引火裝置和延期裝置。
(1)動作時間
電雷管從通電開始到爆炸的時間為動作時間。電雷管在通入特定電流(康銅絲為2A恒定直流電,鎳鉻絲為1.2A恒定直流電)時,測得的動作時間稱為電雷管的秒量,以s或ms(1ms=1/1000s)來表示。國產秒延期電雷管和毫秒電雷管用1.5A恒定直流電測定動作時間及秒量。
(2)電雷管全電阻
橋絲電阻和腳線電阻之和為電雷管全電阻,簡稱電雷管電阻。在電雷管發(fā)放前必須逐個測定,排除斷路、短路,電阻特大或小的電雷管,使同一網路的電雷管電阻差不得超過0.25~0.3Ω。不同廠家或同一廠家不同批生產的電雷管,即使其電阻相同或相近,電引火特性也不會相同,因而不能混用,以防止電阻差大或引火特性不同而發(fā)生拒炮和丟炮。
(3)電雷管安全電流
在電雷管的最大不發(fā)火電流和要求的設計裕度下,保證電雷管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發(fā)火的恒定直流電流為電雷管安全電流。測定時通電時間為1分鐘,單發(fā)測試從大到小改變電流,直到25發(fā)電雷管全不爆炸時的電流值,作為最大安全電流,此值的實際意義在于:用儀表檢測電雷管時,只要儀表的工作電流小于此值,就不會引爆電雷管,確認爆破地點雜散電流小于此值時,也不會發(fā)生意外爆炸。國產電雷管最大安全電流為0.15~0.45A,考慮到足夠的安全系數(shù):電雷管的安全電流為0.05A。即0.05A的電流通入電雷管,持續(xù)5min,不允許發(fā)生爆炸。目前生產的檢查電雷管導通性和電阻值的儀表,其工作電流均小于上述安全電流。
(4)最小發(fā)火電源
4.電雷管達到規(guī)定的發(fā)火概率所需施加的最小電流為最小發(fā)火電流。測定時,通電時間為1min,單發(fā)測試從小到大改變電流,直到全部25發(fā)電雷管全部爆炸的電流值,作單個電雷管的最小發(fā)火電流。國家標準規(guī)定,任何廠家生產的電雷管,其最小發(fā)火電流均不得超過0.7A。
5.串聯(lián)準爆電流
將待試驗的雷管分成若干組預先串聯(lián)超來,每組20發(fā),然后以恒定直流電由小到大依次通入各串聯(lián)組,連續(xù)三次使組內雷管全部爆炸的最小電流為串聯(lián)準爆電流。
6.起爆能力
即電雷管起爆時所具有的能量。電雷管中的起爆藥量越多,起爆能力就越強。工業(yè)管按起爆能力劃分為10個號別,號數(shù)越大,起爆能力也越強,我國通常只生產6號和8號電雷管,井下用的電雷管都是8號電雷管。
第十節(jié)爆破與瓦斯管理
1、爆破工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并認真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采煤工作面可分組裝藥,但一組裝藥必須一次起爆。每組爆破或單發(fā)爆破都應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當爆破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0%時嚴禁爆破。
2、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和冒高處瓦斯?jié)舛却笥?.0%時,附近20米范圍內停止爆破作業(yè)。裝過炮的區(qū)域嚴禁進入人員作業(yè)。
3、掘進工作面認真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對工作面片幫,冒高處瓦斯?jié)舛却笥?.0%時,附近20米范圍內停止爆破,必須經處理后瓦斯?jié)舛冉抵?.0%以下,方可爆破。
4、對兩巷貫通掘進爆破的瓦斯管理應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一百零八條的規(guī)定,并制定專門貫通措施對爆破作業(yè)進行具體規(guī)定,措施須經總工程師批準。
第十一節(jié)爆破工持證上崗問題
1.爆破工必須由責任心強,有兩年以上采掘工齡,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的人員擔任,井下爆破工作必須由專職爆破工擔任。爆破工必須持證上崗并依照放炮說明書進行放炮。
2.起爆藥卷位于柱狀裝藥的外端,靠近炮眼口,雷管底部朝向眼底的起爆方法為正向起爆。起爆藥卷位于柱狀裝藥的里端,靠近或在炮眼底,雷管底部朝向炮眼口的起爆方法為反向起爆。
第十二節(jié)炸藥、雷管的領取、背運、使用、退庫規(guī)定
炸藥由背藥工領取,雷管由放炮員領取,領取炸藥雷管時,庫管員必須開據(jù)“炸藥、雷管領退表”,背藥工、放炮員各持一聯(lián),領取的炸藥、雷管必須分別裝在專用箱內,并上鎖。背運過程中,背藥工、放炮員不得同行,不得與上下班的人流同行,應保持不小于20米的距離,不得在路途中長時間逗留,不得用刮板運輸機運送。到達工作地點后,應將炸藥、雷管箱存放在工作面附近,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器設備的安全地帶。每次放炮必須將炸藥箱和雷管箱移動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帶,工作面放炮后,要認真清點炸藥、雷管數(shù)量無誤后,將使用數(shù)量填寫在“領退表”內,班組長、背藥工、放炮員實行互簽字,班末將剩余的炸藥、雷管交回炸藥庫,并辦理清退手續(xù),升井后背藥工將領退表交回主管部門,放炮員將“領退表”交隊部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