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應對可能發(fā)生的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迅速、有效地組織和實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和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轄區(qū)內可能發(fā)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的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包括:
1、危險化學品特大火災事故;
2、危險化學品特大爆竹事故;
3、危險化學品特大中毒事故;
4、危險化學品特大泄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