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受理舉報及獎勵程序是什么?舉報人在舉報時應提供什么材料?
答:一是登記,由市、區(qū)縣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主管部門對舉報人反映的問題如實記錄,同時將舉報人的真實姓名、聯(lián)系方式、身份證件等基本情況登記清楚。二是辦理,市或區(qū)、縣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主管部門接舉報后,立即轉市、區(qū)縣負責煙花爆竹生產(chǎn)、銷售、儲存、運輸?shù)墓芾聿块T對舉報人反映的問題進行核實或調查,對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行為進行查處。負責核實或調查的部門應于3日內形成書面材料報接舉報的市或區(qū)、縣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主管部門。三是獎勵,舉報人舉報的事實經(jīng)查證屬實或被舉報的案件辦理終結后,自調查結束或案件辦理終結之日起10日內,接舉報的市或區(qū)、縣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部門應將是否獎勵的決定告知第一舉報人。受獎勵的舉報人應當在10日內,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或約定的密碼到指定地點領取獎金。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舉報人應當如實提供本人的姓名(名稱,或約定的密碼)、聯(lián)系方式及相關情況。不提供本人姓名及聯(lián)系方式,無法找到舉報人的,視為放棄獎勵。
89、對固定攤點與流動商販違規(guī)銷售煙花爆竹分別由何部門進行查處?
答:對固定攤點違規(guī)銷售煙花爆竹由工商部門負責查處;對流動商販違規(guī)銷售煙花爆竹由城管部門負責查處。
90、在工作中收繳了摔炮、砸炮、拉炮,應如何處置?
答:在工作中收繳了摔炮、砸炮、拉炮,應就地銷毀,嚴禁與其它煙花爆竹同車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