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日期】 2006-03-31
【實施日期】 2006-06-0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結合自治區(qū)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本自治區(qū)行政區(qū)域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本條例。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和交通安全工作協(xié)調機制,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加大對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和科技管理手段的投入,將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納入普法教育內容,定期組織評價交通安全狀況。
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應當協(xié)助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落實轄區(qū)單位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教育公民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交通、建設、財政、農機、工商、質量監(jiān)督、教育、衛(wèi)生、安全監(jiān)管、保險監(jiān)管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第五條 個人和組織發(fā)現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有權進行勸阻或者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舉報。
對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予以表彰、獎勵。
第二章 車輛和駕駛人
第一節(jié) 機動車
第六條 自治區(qū)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在本自治區(qū)行政區(qū)域內申領機動車號牌期間,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辦理機動車臨時通行牌證,并按照臨時通行牌證載明的有效期限、通行區(qū)域行駛。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臨時通行牌證的有效期限不得超過30天。
第七條 教練車輛應當領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教練車號牌和行駛證;拖拉機教練車號牌和行駛證由農業(yè)機械主管部門核發(fā)。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道路交通變化情況,及時調整教練車行駛路線、時間。
第八條 在本自治區(qū)行政區(qū)域內注冊登記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ㄒ唬┰跈C動車前后的規(guī)定位置,各安裝一面號牌,不得倒置或者反向安裝;
?。ǘ┰谇按坝疑辖钦迟N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無駕駛室機動車的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由駕駛人隨車攜帶;
(三)貨運機動車及掛車車廂后部噴涂放大的本車牌號;
(四)大、中型客運機動車駕駛室兩側噴涂準乘人數;從事營運的,還應當噴涂經營單位名稱;
(五)總質量在3.5噸以上的貨運汽車、掛車,按照規(guī)定安裝側面、后下部防護裝置;
?。┡鋫溆行У臏缁鹌骶?、符合國家標準的反光故障車警示標志;
(七)車身兩側的車窗和前后窗,不得粘貼、噴涂妨礙駕駛視線的文字、圖案,不得使用鏡面反光遮陽膜;
(八)不得安裝、使用妨礙交通安全的光電設備、高音喇叭、大功率音響或者影響交通管理設施功能和其他車輛安全通行的裝置;
(九)不準違反規(guī)定在機動車上加裝搭載人員的設備;
(十)道路施工養(yǎng)護、環(huán)衛(wèi)清掃、交通設施維修及綠化等專業(yè)作業(yè)車輛,符合國家道路作業(yè)車輛安全標準。
第九條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應當按照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和規(guī)定的項目、方法進行。
在核發(fā)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前,機動車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未接受處理的,應當先行接受處理。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
第十條 新購機動車或者在本自治區(qū)行政區(qū)域內注冊登記的機動車,符合相關改裝技術條件的,可以加裝壓縮天然氣或者液化石油氣燃料裝置。
加裝壓縮天然氣或者液化石油氣燃料裝置,新購機動車應當經注冊登記后,方可申請變更登記;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申請變更登記。
加裝壓縮天然氣或者液化石油氣燃料裝置的機動車,應當在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批準的燃氣汽車改裝機構進行改裝,經檢驗合格取得燃氣汽車改裝機構出具的改裝合格證后,方可辦理相應手續(xù)。
第十一條 機動車達到報廢標準的,不得轉籍過戶。
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其所有人在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前,必須先行辦理報廢機動車的注銷登記。
第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fā)現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按照就近原則通知機動車回收企業(yè)回收拆解。
拼裝、報廢機動車的主要部件必須進行破壞性拆解。機動車回收企業(yè)應當將車輛拆解、報廢情況及時反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第十三條 承修外觀損壞車輛的,應當登記送修人身份證明及車輛牌號、發(fā)動機號碼、車架號碼,記錄外觀損壞部位和損壞程度;登記資料至少保存六個月。發(fā)現有交通肇事逃逸嫌疑的車輛,應當立即報告并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查。
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不得使用擅自改變已登記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機動車;不得改變機動車型號、發(fā)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不得使用改變型號、發(fā)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的機動車。
第二節(jié) 非機動車
第十五條 由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規(guī)定需要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并領取牌證后,方可上道路行駛。
第十六條 申請非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和車輛來歷證明。申請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縣級以上醫(yī)院或者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下肢殘疾證明。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只可過戶給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殘疾人。
第十七條 非機動車牌證丟失的,車輛所有人應當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和車輛,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補領。
第三節(jié) 機動車駕駛人
第十八條 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申請人應當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憑證。機動車駕駛證記載的機動車駕駛人信息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辦理換證手續(xù)。
第十九條 在暫住地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可以辦理與常住人員相同準駕車型種類的機動車駕駛證。
申領摩托車駕駛證,可以一次預約連續(xù)參加所有課目的考試。
第二十條 參加機動車駕駛證定期審驗、申請換發(fā)或者補發(fā)機動車駕駛證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核實申請人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學習教育的記錄、有無交通違法行為的記錄,凡未按規(guī)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學習教育的,應當先行補學后方可受理;凡有交通違法行為未接受處理的,應當先行接受處理。
第二十一條 駕駛機動車時,駕駛人應當同時攜帶機動車駕駛證正頁、副頁,不得分開使用。
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自覺學習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學習教育?!?br />
機動車駕駛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或者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應當接受一定時間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學習教育。
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制度,累積記分制度按照國務院和公安部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章 道路通行條件
第二十四條 規(guī)劃部門在審批城市大型建筑以及其他重大建設項目時,應當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等部門組織進行交通影響評價。經評價不符合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劃或者可能對交通環(huán)境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應當進行調整;無法調整的,不予批準?!?br />
第二十五條 道路經營管理單位應當保障道路完好,根據道路等級、交通流量、安全狀況以及交通管理的需要,按照國家標準在道路上設置和完善相應的交通設施,并保持清晰、醒目、準確、完好。
新建、改建、擴建道路時,應當按照國家標準同步規(guī)劃、設計、建設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防撞護欄等交通安全設施,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鄉(xiāng)村、集鎮(zhèn)、居住區(qū)道路以及其他個人和組織自建的供社會機動車通行的道路,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導下,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設置交通標志、標線等交通安全設施。
第二十六條 道路沿線單位、居住區(qū)的機動車出入口,應當設置在交通流量相對較小的路段上,并設置讓行的交通標志或者標線。
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不得在道路兩側增設或者封閉平面交叉口、通道、出入口。
第二十七條 鼓勵社會或者個人投資建設停車場(庫),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進行經營。
城市市區(qū)、縣(市)城區(qū)公共停車場(庫)、公交場(站)建設應當納入城市規(guī)劃,并與城市建設和改造同步進行。
公共停車場的建設,應當根據道路狀況,本著安全、暢通的原則,合理規(guī)劃并實施。公共停車場建設工程的設計,應當符合國家和自治區(qū)的設計標準和規(guī)范。已經建成或者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車場,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新建、改建、擴建文化、體育場(館)等大、中型公共建筑以及商業(yè)街區(qū)、居住區(qū)、旅游區(qū),應當按照標準配建、增建停車場(庫)。
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應當按照規(guī)劃和標準建設停車場(庫)或者配置專門的場地,供本單位及其職工的車輛和外來辦事車輛停放,不得在單位外占用車行道、人行道停放車輛。
配建的停車場(庫)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使用,不得擅自停用或者挪作他用。
第二十八條 機動車停車位不足的城市街區(qū),市、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交通狀況和公共停車場建設規(guī)劃,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在城市道路范圍內施劃道路停車泊位,并規(guī)定道路停車泊位的使用時間,設置警示標志。交通情況發(fā)生變化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撤除道路停車泊位。道路停車泊位施劃工作規(guī)范由自治區(q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定。使用道路停車泊位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因緊急情況或者舉辦大型活動,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道路范圍內確定臨時停車區(qū),或者暫停道路停車泊位的使用。
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設置、撤除道路停車泊位,或者設置障礙影響道路停車泊位的使用。
第二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交通狀況,在城市道路范圍內設置出租車臨時??空荆ㄎ唬奖愠鲎廛囃?可舷鲁丝?。在設有出租車臨時停靠站(位)的道路上,出租車不得在站點外停靠。
第三十條 市、縣(區(qū))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城鄉(xiāng)發(fā)展和居民交通需求,制定和實施公共交通發(fā)展規(guī)劃,鼓勵并優(yōu)先發(fā)展公共交通,方便城鄉(xiāng)居民出行。
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和有條件的城市道路,應當根據公交發(fā)展規(guī)劃,設置公交專用車道和港灣式??空九_。
開辟、調整公共汽車的行駛路線、站點和長途營運客車在城市道路上的行駛路線、站點的,有關部門在批準前應當事先征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
道路交叉口50米以內,不得設置公共汽車停車站。
公共汽車和長途客運車輛應當停放在專門的停車場、客運站。
第三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進行買賣交易、推銷商品和碾曬糧食等影響交通安全暢通的活動。有關部門審批室外(場地外)經營攤點、市場時,應當征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影響交通安全暢通或者占用道路的,不得批準。
臨時占用道路從事大型群眾性活動、商業(yè)活動的,應當報道路主管部門審批,影響交通安全暢通的,還應當征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
第三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占用、損毀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利用立交橋、人行過街天橋懸掛、張貼物品或者橫跨道路設置橫幅等,不得遮擋交通標志、交通信號燈,不得妨礙安全通行。
在道路兩側設置的廣告牌等物品不得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不得與交通標志的形狀及顏色相類似,不得妨礙安全視距,不得影響通行。機動車道空間內不得設置廣告牌。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設施上禁止設置廣告牌。
第三十三條 在道路上堆放物品、施工作業(yè)以及開辟通道等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行為,應當征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ㄒ唬┦┕挝粦斕崆跋蛏鐣?;
?。ǘ┰谂鷾实穆范魏蜁r間內進行;
(三)在作業(yè)區(qū)周圍設置圍擋,夜間在圍擋設施上設置并開啟足以警示來車方向車輛亮度的照明設備;
(四)白天在距來車方向不少于100米的地點設置施工標志或者注意危險警告標志,夜間在距來車方向不少于150米的地點設置反光的施工標志或者注意危險警告標志;
?。ㄎ澹┦┕ぷ鳂I(yè)人員按照規(guī)定穿戴反光服飾,橫穿車行道時,直行通過,注意避讓來往車輛;
(六)指派專門人員在施工路段指揮疏導過往車輛;
?。ㄆ撸┦┕ぷ鳂I(yè)完畢,應當及時修復損毀路面,清除現場遺留物,恢復交通標志、標線。
工程施工準備不足或者交通安全保障措施不完善等可能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暢通的,相關部門不予批準。
第三十四條 在道路上進行維修、養(yǎng)護作業(yè)的機動車及作業(yè)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ㄒ唬┳鳂I(yè)時間應當避開交通流量高峰期;
?。ǘ┸囕v開啟黃色標志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按順行方向行進;
?。ㄈ┰谲囆械劳\囎鳂I(yè)時,劃出作業(yè)區(qū),并設置圍擋;白天在距來車方向不少于100米的地點設置施工標志或者注意危險警告標志,夜間在距來車方向不少于150米的地點設置反光的施工標志或者注意危險警告標志;
?。ㄋ模┳鳂I(yè)人員按照規(guī)定穿戴反光服飾,橫穿車行道時,直行通過,注意避讓來往車輛。
第三十五條 因工程建設需要中斷高速公路、國道、省道交通的,道路主管部門在審批時,應當征得自治區(q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需要半幅封閉的,應當征得工程建設地設區(qū)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跨設區(qū)的市進行工程建設需要半幅封閉的,應當征得自治區(q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
遇有交通堵塞或者其他緊急情況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要求暫時停止道路施工、作業(yè),恢復通行。
第三十六條 盲道、人行道應當保持安全、暢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占用、損毀盲道及設施,不得損毀或者擅自占用人行道。
在盲道與路口連接處,應當設置無障礙坡。
第四章 道路通行規(guī)定
第一節(jié) 一般規(guī)定
第三十七條 車輛、行人應當各行其道,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在同方向劃有二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貨運汽車、摩托車、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自行機械在慢速車道行駛;大客車不得在快速車道行駛,但超越前方車輛時除外;
?。ǘ┰谠O有主路、輔路的道路上,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自行機械和摩托車,只準在輔路上行駛;
?。ㄈ嵙暺趦鹊鸟{駛人駕駛機動車,不得在快速車道行駛;
(四)行人遇人行道有障礙無法正常通行需要借用車行道時,應當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通行;車輛應當減速或者避讓借道通行的行人。
?。ㄎ澹┩嚒⑼婢哕囈约皩iT用于場地競賽的車輛不得上道路行駛。
第三十八條 借道通行或者變更車道,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ㄒ唬┳屗璧缆穬刃旭偟能囕v、行人優(yōu)先通行;
?。ǘ┎坏梅恋K其他車輛、行人正常通行;
(三)依次按順序行駛,不得頻繁變更車道;
(四)同方向行駛的車輛向同一車道變更時,靠近進入車道的車輛先行;左右兩側車輛向中間車道變更時,左側車輛讓右側車輛先行。
第三十九條 遇有重大活動或者緊急任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采取臨時交通管制措施。
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需要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第二節(jié) 機動車通行規(guī)定
第四十條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同方向劃有二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沒有交通限速標志、標線的,城市道路最高時速為70公里,普通公路最高時速為80公里?!?br />
附載作業(yè)人員的貨運汽車、全掛拖斗車、運載危險化學品的貨運汽車、二輪摩托車、側三輪摩托車和鉸接式客車在城市道路上行駛時最高時速為50公里,普通公路上行駛時最高時速為60公里。
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電瓶車、正三輪摩托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最高時速為40公里。
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輕便摩托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最高時速為30公里。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
第四十一條 機動車可以在有掉頭標志、標線或者未設置禁止左轉彎、禁止掉頭標志、標線的路口、路段掉頭;掉頭時應當提前進入導向車道或者在距掉頭地點100米至50米處駛入最左側車道,不得妨礙行人和其他車輛正常通行。
機動車轉彎、變更車道、超車、掉頭、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150米至100米開啟轉向燈。
第四十二條 機動車通過環(huán)形路口,應當按照導向箭頭所示方向行駛。準備進入環(huán)形路口的機動車應當讓已在路口內環(huán)行或者出環(huán)行路口的機動車先行。
機動車直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但右方道路的來車轉彎時,直行的機動車先行。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號時,應當讓先于本放行信號放行并已進入路口的車輛先行。
第四十三條 機動車進出或者穿越道路的,應當讓在道路上正常行駛的車輛、行人先行;在設有主路、輔路的道路上,進主路的機動車應當讓在主路上行駛的和出主路的機動車先行,輔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應當讓出主路的機動車先行。
機動車進出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不得妨礙非機動車、行人正常通行,不得鳴喇叭催促正常行駛的非機動車、行人。
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行駛緩慢時,應當停車等候或者依次行駛,不得占用對方來車車道,不得進入非機動車道、人行道行駛,但根據交通警察指揮通行的情形除外。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在行駛中不得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牽引與被牽引的機動車、道路作業(yè)車輛、警車護衛(wèi)的車隊以及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行駛的機動車除外。
機動車在夜間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
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在行駛中發(fā)生故障、事故的,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示廓燈、后位燈,按照道路停車規(guī)定設置警告標志;除搶救傷員、滅火等緊急情況外,駕駛人、乘車人應當迅速離開車輛和車行道。
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停放、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ㄒ唬┎坏迷诮雇\嚮蛘叻恋K交通的地點停車;
?。ǘ┰趧澯型\嚥次坏穆范?,應當在停車泊位內停放;
?。ㄈ┸嚿碛覀染嗟缆愤吘壊坏贸^30厘米。
在夜間或者遇風、雪、雨、霧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機動車在停車場以外的道路臨時停車的,除遵守前款規(guī)定外,還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示廓燈、后位燈,并在距來車方向100米至150米處設置警告標志。
公共汽車應當靠邊、按序、單排進出站臺,不得在站外上下乘客;不得在站臺內待客、攬客。
第四十八條 牽引故障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ㄒ唬恳嚺c被牽引車均應當由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一年以上的駕駛人駕駛;
?。ǘ┮归g使用軟連接牽引時,牽引裝置上設置反光標識物;
?。ㄈ┑缆吩O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在慢速車道內行駛;
?。ㄋ模┑缆吩O有主路、輔路的,在輔路上行駛;
?。ㄎ澹┤珤焱隙奋?、運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不得牽引車輛;
?。┎坏脿恳喪綄S脵C械車及其他輪式機械。
第四十九條 拖拉機應當遵守下列通行規(guī)定:
?。ㄒ唬┰跈C動車道最右側通行;
?。ǘ┻M入道路或者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警察指揮的路口前,應當停車觀察,確保安全;掉頭、轉彎時,還應當采取適當方式進行示意;
?。ㄈ┎坏迷诟咚俟泛徒ㄓ休o道的國道、省道的主道上行駛;
(四)不得在交通標志標線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駛。
對確需經城區(qū)過境的農業(yè)機械和向城市運送農副產品的拖拉機,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行駛路線、時間行駛。
第五十條 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嚴禁超限超載。
機動車輛載物不得遮擋駕駛人視線、機動車號牌、燈光裝置。
兩輪摩托車只能載一名乘坐人員;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第五十一條 城市道路劃設的公交專用車道內,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只準公共汽車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該車道行駛;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況時,按照交通警察指揮或者交通標志指示,其他車輛可以借用公交專用車道行駛。
在劃設公交專用車道的道路上,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公共汽車應當在公交專用車道內按順序行駛。在未劃設公交專用車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車不得在快速車道內行駛。超越前方車輛時,只準借用相鄰的一條機動車道,超越前方車輛后應當立即駛回原車道。
公共汽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乘坐人數不得超過座位數,乘車人不得站立。
第五十二條 出租汽車臨時??空荆ㄎ唬槌鲎馄噷S猛\嚨攸c,其他車輛不得占用。
在設置出租汽車臨時??空荆ㄎ唬┑牡攸c,出租汽車臨時停車上下乘客后,應當立即駛離。
第五十三條 在同方向劃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上,遇重大活動或緊急任務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指定其中一條機動車道為應急車道。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在執(zhí)行緊急任務時,可以在應急車道內行駛,其他機動車不得在應急車道內行駛。
應急車道應當設置明顯標識。
第五十四條 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
(二)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穿拖鞋、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四)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擋滑行;
(五)向道路上拋灑物品;
(六)駕駛摩托車手離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
(七)連續(xù)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
(八)在禁止鳴喇叭的區(qū)域或者路段鳴喇叭。
第三節(jié) 非機動車、行人和乘車人通行規(guī)定
第五十五條 非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ㄒ唬┯龇判行盘枙r,快速通過,不得在路口內逗留、緩行;
?。ǘ┯龇判行盘枙r,讓先于本放行信號放行并已進入路口的車輛先行;
(三)未被交通信號放行的非機動車不得進入路口。
第五十六條 駕駛非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在非機動車道內順向行駛。在沒有劃設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應當在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向左1.5米的范圍內行駛,其他非機動車應當在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向左2.2米范圍內行駛;
?。ǘ┡c相鄰行駛的非機動車保持安全距離;在與行人混行的道路上避讓行人;
(三)行經人行橫道時避讓行人;
(四)不得在車行道上停車滯留;
(五)不得3人以上并排騎行;
(六)轉彎前,設有轉向燈的,開啟轉向燈,沒有轉向燈的,應當伸手示意;
(七)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人力三輪車制動器失效的,不得在道路上騎行;
(八)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只準搭載一名12周歲以下的人員。搭載學齡前兒童的,應當使用安全座椅;
(九)12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駕駛自行車或者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搭載人員;
(十)人力客運三輪車按照核定的人數載人,人力貨運三輪車不得載人。
第五十七條 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攜帶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行駛證;
(二)可以載一名陪護人員,但不得從事營運。
第五十八條 行人和乘車人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行人應當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應當在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向左1米的范圍內行走;
(二)行人不得在車行道上行走或者兜售、發(fā)送物品;
(三)不得在機動車道內等候車輛或者攔乘營運車輛;
(四)行經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遇有交通信號放行機動車時,未被放行的行人不得進入路口;
(五)乘坐公共汽車和長途營運客車,在??空净蛘咧付ǖ攸c依次候車,待車停穩(wěn)后,先下后上;
(六)乘坐機動車不得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
(七)明知駕駛人無駕駛證或者飲酒的,不得乘坐;
(八)乘坐貨運機動車時,不得站立或者坐在車廂欄板上;
(九)乘坐兩輪摩托車時,應當在后座正向騎坐;
(十)不得違反規(guī)定搭乘非機動車;
(十一)機動車未停穩(wěn)時不得上下車;
(十二)不得從車窗上下車;
(十三)不得扒車;
(十四)不得在禁止車輛停靠的地點攔乘機動車;
(十五)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機動車;
(十六)下機動車后需要橫過道路的,待機動車離開或者從機動車后部通過;
(十七)按規(guī)定通過鐵路道口。
第四節(jié) 高速公路的特別規(guī)定
第五十九條 只有一個轉向車輪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第六十條 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前,駕駛人應當事先檢查車輛的輪胎、燃料、潤滑油、制動器、燈光、滅火器具、反光的故障車警告標志等,并保證齊全有效。
第六十一條 高速公路救援車、清障車、養(yǎng)護作業(yè)車應當按照標準安裝示警燈,噴涂明顯的標志圖案。執(zhí)行救援、清障任務或養(yǎng)護作業(yè)時,應當開啟示警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第六十二條 在高速公路上進行施工、維修、養(yǎng)護等作業(yè)的單位,除日常維修、養(yǎng)護外,應當在批準的時間、地點、范圍內進行,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ㄒ唬┰诰嚯x作業(yè)地點來車方向的1000米、500米、300米、100米處分別設置明顯的警告標志牌,夜間設置紅色示警燈(筒);
?。ǘ┳鳂I(yè)人員按照規(guī)定穿戴反光服飾,橫穿車行道時,直行通過,注意避讓來往車輛。
第六十三條 遇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以及施工或者發(fā)生交通事故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情形時,高速公路管理機構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相互通報情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采取限制車速、調換車道、暫時中斷通行、關閉高速公路等交通管制措施。采取交通管制措施時,應當設置交通標志或者發(fā)布公告。
第六十四條 高速公路管理機構應當保證高速公路安全防護設施齊全有效,及時清理發(fā)生故障的車輛和其他障礙,不得允許禁限車輛、行人進入高速公路。
第六十五條 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現場,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勘查工作完畢后,由高速公路管理機構及時進行清理。清理時應當按照道路施工作業(yè)的規(guī)定實行安全控制。
第五章 交通事故處理
第六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特別重大事故、特大事故或者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報警時,應當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報告當地人民政府。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組織、協(xié)調事故處理。
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可以自行協(xié)商解決或者可以由交通警察當場處理的交通事故的范圍和標準,由自治區(q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規(guī)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六十八條 現場勘查完畢后,當事人應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置事故現場,迅速恢復交通。
在當事人拒不服從、無力實施或者遇到影響交通安全暢通的緊急情況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采取措施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并清理現場,所需費用由當事人承擔;當事人應當接受、保管從現場清理出的物品。
故障車輛的清理適用前款規(guī)定。
第六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交通事故檢驗、鑒定的需要,收集交通事故車輛、嫌疑車輛、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以及其他有關的證據,并妥善保管,檢驗、鑒定結束后,應當立即返還或者依法處理。
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事故車輛以及事故車輛所載物品。
第七十條 因調查案件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查閱或者復制道路收費站、渡口以及其他單位記錄的交通信息資料,有關單位應當及時無償提供。
第七十一條 因處理交通事故需要檢驗、鑒定的,檢驗、鑒定項目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的,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
需要委托專門機構進行檢驗、鑒定的,檢驗、鑒定費用由當事人按事故責任比例承擔。
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無責任。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具體確定標準,由自治區(q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定,并向社會公布。
因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當事人為全部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其他方無責任。
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第七十三條 因交通事故當事人處于搶救狀態(tài)等特殊原因,無法收集關鍵證據材料,致使交通事故事實無法查清的,交通事故認定的時限可以中止計算,中止原因消失后,應當及時作出交通事故認定。
因前款情況中止交通事故認定的時限應當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審批。
第七十四條 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認定工作進行監(jiān)督,發(fā)現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事故認定確有錯誤的,應當作出撤銷該交通事故認定的決定,限期由作出原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重新作出事故認定;對拒不糾正的,予以變更。
第七十五條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投保、賠償和監(jiān)督管理,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未參加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一方按照相當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了必要處置措施的,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ㄒ唬C動車一方負事故主要責任的,承擔80%-90%;
(二)機動車一方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承擔60%-70%;
(三)機動車一方負事故次要責任的,承擔40%-50%;
(四)機動車一方無事故責任的,承擔20%-30%。
交通事故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七條 非機動車之間、非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各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無法確定各方當事人責任的,平均分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八條 交通事故死亡人員身份無法確認的,交通事故責任人應當予以賠償。其死亡人員身份暫按城鎮(zhèn)居民計算,年齡暫按法醫(yī)鑒定報告的大約年齡段取中間年齡計算。按照推定的年齡,男性在23周歲至60周歲之間,女性在21周歲至55周歲之間,被扶養(yǎng)人推定為一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其所得賠償費交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保管。
身份核實后,按照實際身份、年齡重新計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將賠償費交付損害賠償權利人。
第六章 事故預防
第七十九條 自治區(qū)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制定處置重特大交通事故、應對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以及其他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突發(fā)事件的應急預案。公安、交通、建設、衛(wèi)生、安全生產監(jiān)管等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應急預案制定本部門的具體實施方案。
遇有應急預案所指的情形發(fā)生時,有關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第八十條 自治區(qū)建立有車單位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度,有車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ㄒ唬┙Ρ締挝凰鶎贆C動車的使用、保養(yǎng)、維修、檢查制度,保持車輛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
(二)教育本單位人員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建立對本單位專職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ㄈI(yè)運輸單位錄用駕駛人員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對駕駛人員進行資質審查和專門的道路交通安全培訓考核,建立檔案,并向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ㄋ模I(yè)運輸單位由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交通安全工作,設置交通安全工作機構,并配備交通安全專職人員;
(五)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實現交通安全目標。
第八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組織落實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綜合協(xié)調領導機構,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協(xié)調本行政區(qū)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自治區(qū)和市、縣(區(qū))人民政府各部門應當按照隸屬關系督促本系統(tǒng)各單位執(zhí)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
外省(區(qū))在寧機關及駐寧軍事機關的交通安全主管部門,負責督促本系統(tǒng)各有車單位執(zhí)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
第八十二條 各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定期監(jiān)督檢查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度的落實情況,執(zhí)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的獎勵和處罰。
第八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聘用道路交通安全協(xié)管員,協(xié)助交通警察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勸阻、告知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協(xié)管員的培訓、考核。聘用的協(xié)管員不得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
第八十四條 交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經常檢查道路及其配套設施的技術狀況,發(fā)現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采取治理措施;接到道路及其配套設施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報告或者當地人民政府作出的處理決定,應當先行采取有效的警示和防護措施,并及時治理交通安全隱患;依據各自職責加強對所屬運輸企業(yè)和客運場(站)、營運車輛、駕駛人的道路運輸安全監(jiān)督檢查。
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協(xié)調、監(jiān)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和責任的落實,組織有關部門開展交通安全專項檢查。
農機主管部門應當嚴格拖拉機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做好拖拉機安全技術檢驗、駕駛員考試、核發(fā)行駛牌證等工作,經常組織安全教育,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在普法教育工作中,組織實施全民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普及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中、小學校應當將學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納入操行評定。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單位,應當經常播發(fā)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廣告及有關信息,進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識。
園林綠化部門應當及時修剪妨礙交通安全的道路綠化樹木,保障駕駛安全視線。
第八十五條 機動車駕駛培訓學校(培訓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教學大綱進行駕駛培訓,不得縮短培訓時間或者減少培訓內容,并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培訓記錄。
機動車駕駛培訓資格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機動車駕駛培訓學校(培訓班)的監(jiān)督,發(fā)現違反有關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應當及時作出處理。
第七章 執(zhí)法監(jiān)督
第八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交通警察的教育和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質和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公開辦事制度、辦事程序,應當建立執(zhí)法質量考核評議、執(zhí)法責任制和執(zhí)法過錯追究制度,加強對交通警察執(zhí)法活動的監(jiān)督制約,防止和糾正道路交通安全執(zhí)法中的違法或者不當行為。
第八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警風警紀監(jiān)督員制度。交通警察執(zhí)行職務時,應當按照規(guī)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指揮規(guī)范。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依法履行職責,應當公布舉報電話,受理群眾舉報投訴,接受監(jiān)察機關、社會和公民的監(jiān)督。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不嚴格執(zhí)法以及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檢舉、控告。收到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依據職責及時查處,反饋查處結果。
第九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技術監(jiān)控記錄資料確認的交通違法行為,應當向社會公示,公眾有權查閱。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九十一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給予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等處罰。對情節(jié)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給予口頭警告后放行。
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糾正,對拒不改正的或依法應當給予罰款處罰的,罰款數額按照本條例規(guī)定的具體標準執(zhí)行,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九十二條 行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元罰款:
?。ㄒ唬┪窗唇煌ㄐ盘栔甘就ㄐ械?;
(二)未走人行道或者未按照規(guī)定靠路邊行走的;
(三)在車行道內兜售、發(fā)送物品的;
?。ㄋ模┰跈C動車道上攔乘機動車的;
?。ㄎ澹┩ㄟ^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的;
?。┰诘缆飞鲜褂没?、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
?。ㄆ撸┰谲囆械纼茸P、停留、嬉鬧的;
(八)在道路上扒車、追車、跳車、強行攔車或者拋物擊車的;
?。ň牛┛缭健⒁凶缆犯綦x設施的;
?。ㄊ┪窗匆?guī)定通過鐵路道口的;
(十一)未按規(guī)定橫過機動車道的;
(十二)在有人行橫道或行人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時不從人行橫道或行人過街設施通過的;
(十三)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其他通行規(guī)定的。
第九十三條 乘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元罰款:
(一)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
?。ǘ┟髦{駛人無駕駛證或者酒后駕駛而乘坐的;
?。ㄈ┰跈C動車行駛中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跳車的;
?。ㄋ模┏俗涍\機動車時,站立或者坐在車廂欄板上的;
?。ㄎ澹┏俗喣ν熊嚂r,未在后座正向騎坐的;
(六)違反規(guī)定搭乘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人力貨運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和輕便摩托車的;
?。ㄆ撸C動車未停穩(wěn)時上下車的;
(八)從車窗上下車的;
?。ň牛┻`反規(guī)定在機動車道上從機動車左側上下車的;
(十)開關車門時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十一)乘車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其他通行規(guī)定的。
第九十四條 行人、乘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20元罰款:
(一)行人進入禁限行人通行區(qū)域的;
(二)乘車人向車外拋灑物品的;
?。ㄈ┏塑嚾擞绊戱{駛人安全駕駛的;
?。ㄋ模┏塑嚾藬y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車的。
第九十五條 駕駛非機動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元罰款:
(一)未依法登記、懸掛號牌上道路行駛的;
?。ǘ{駛制動器失效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的;
?。ㄈ┻`反規(guī)定載物的;
?。ㄋ模┻`反規(guī)定載人的;
?。ㄎ澹┻`反交通信號通行的;
?。┻`反路口通行規(guī)定的;
?。ㄆ撸┰诜菣C動車道內逆向行駛或者違反規(guī)定在機動車道上行駛、停車滯留的;
?。ò耍┪窗匆?guī)定橫過機動車道的;
?。ň牛┬薪浫诵袡M道未避讓行人的;
?。ㄊ┩蝗幻凸盏?;
?。ㄊ唬┓錾聿⑿?、互相追逐的;
(十二)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的;
(十三)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的;
?。ㄊ模┻`反規(guī)定停放的;
?。ㄊ澹┪窗匆?guī)定通過無交通信號控制或者無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的;
?。ㄊ┪礉M16 周歲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
(十七)未按規(guī)定轉彎、超車的;
?。ㄊ耍┰诘缆飞蠈W習駕駛非機動車的;
(十九)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騎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的;
(二十)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其他通行規(guī)定,本條例未規(guī)定具體罰款數額的。
第九十六條 駕駛非機動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20元罰款:
?。ㄒ唬┻M入禁限非機動車通行區(qū)域的;
?。ǘ┳砭岂{駛非機動車的;
(三)在城市道路上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超過15公里的;
?。ㄋ模┓窍轮珰埣驳娜笋{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
?。ㄎ澹┳孕熊?、三輪車加裝動力裝置的;
對自行車、三輪車加裝動力裝置的,除給予罰款處罰外,責令拆除加裝的動力裝置并予以收繳。
第九十七條 駕馭畜力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元罰款:
(一)違反禁限通行規(guī)定的;
?。ǘ┳砭岂{馭畜力車的;
?。ㄈ┬罅嚥⑿谢蛘唏{馭人離開車輛的;
?。ㄋ模┻`反規(guī)定超車的;
?。ㄎ澹┦褂梦瘩Z服的牲畜駕車的;
?。┩7跑囕v未拉緊車閘、未拴系牲畜的;
(七)駕馭人未按規(guī)定下車牽引牲畜的;
?。ò耍┪礉M16 周歲在道路上駕馭畜力車的;
?。ň牛┻`反載物規(guī)定的。
第九十八條 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20元罰款:
(一)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安全駕駛物品的;
?。ǘ┸囬T、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的;
?。ㄈ┚G燈亮時轉彎車輛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的;
(四)右轉彎的車輛,遇有紅燈亮時,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
?。ㄎ澹┯龊筌嚢l(fā)出超車信號時,未按規(guī)定減速靠右讓路的;
?。┠ν熊囻{駛人、乘坐人員未按規(guī)定戴安全頭盔的。
第九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0元罰款:
(一)違反分道通行規(guī)定的;
?。ǘ┪丛跈C動車道內行駛的;
?。ㄈ┻`反規(guī)定使用專用車道的;
(四)在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駕駛機動車不按規(guī)定行駛的;
?。ㄎ澹┳兏嚨罆r影響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的;
?。┪窗匆?guī)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的;
?。ㄆ撸┬薪浗徊媛房?,未按規(guī)定讓行的;
?。ò耍┬薪涜F路道口,未按規(guī)定通行的;
?。ň牛┞房谟鲇薪煌ㄗ枞麜r未依次等候,進入路口的;
?。ㄊ┯銮胺綑C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或者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qū)域內停車等候的;
(十一)在車道減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未依次交替駛入車道減少的路口、路段的;
?。ㄊ┰诮锅Q喇叭的區(qū)域或者路段鳴喇叭的;
?。ㄊ┰趩挝辉簝?、居民居住區(qū)內不低速行駛或者不避讓行人的;
(十四)不避讓正在作業(yè)的道路養(yǎng)護車、工程作業(yè)車的;
(十五)未按照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
(十六)有使用手持電話、觀看電視以及穿拖鞋等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的;
?。ㄊ撸┫虻缆飞蠏仦⑽锲返?;
(十八)未配備有效滅火器具、反光警告標志的;
(十九)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未粘貼在指定位置的;
(二十)摩托車、輕便摩托車違反規(guī)定載人的;
(二十一)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未在車身后部粘貼或者懸掛實習標志的;
?。ǘ┻z灑、飄散載運物的。
第一百條 駕駛機動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0元罰款:
?。ㄒ唬┻`反禁令標志、警告標志、禁止標線、警告標線指示的;
?。ǘ┻`反倒車規(guī)定的;
?。ㄈ┻`反會車規(guī)定的;
?。ㄋ模┻`反燈光使用規(guī)定的;
?。ㄎ澹┎话匆?guī)定掉頭或者掉頭時妨礙正常行駛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反規(guī)定停車或者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ㄆ撸┰谠O有出租車臨時停靠站(位)的道路上,出租車在站點外停靠的;
?。ò耍┏鲎馄囋诔鲎馄嚺R時??空?位)停車待客、攬客的;
?。ň牛┕财囘`反駛入??空疽?guī)定的;
?。ㄊ╅L途營運客車違反規(guī)定在城市道路上停車上下乘客的;
?。ㄊ唬C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guī)定的;
?。ㄊ┴涇囘`反規(guī)定載人的 ;
?。ㄊ┻`反牽引掛車規(guī)定的;
?。ㄊ模┻`反牽引故障機動車規(guī)定的;
?。ㄊ澹S燈亮時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繼續(xù)通行的;
?。ㄊ┬薪浫诵袡M道,不按規(guī)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ㄊ撸┬薪浗徊媛房诓话匆?guī)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
?。ㄊ耍┫露钙聲r熄火、空檔滑行的;
(十九)車輛在道路上發(fā)生故障或事故后,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時,不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或設置警告標志的;
?。ǘ┻B續(xù)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ǘ唬┚嚒⑾儡?、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特種車輛違反警報器、標志燈具使用規(guī)定的;
?。ǘ┎槐茏寛?zhí)行任務的特種車輛的 ;
?。ǘ{駛摩托車時手離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的;
?。ǘ模┪窗匆?guī)定噴涂放大車牌號的;
?。ǘ澹┰谠试S拖拉機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機違反規(guī)定載人的;
?。ǘ┰趯嵙暺陂g駕駛機動車在快速車道內行駛的;
(二十七)機動車載物遮擋駕駛人視線、機動車號牌、燈光裝置的。
第一百零一條 駕駛機動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200元罰款:
?。ㄒ唬┠嫦蛐旭偟?;
(二)在紅燈、紅色叉形燈或者紅色箭頭燈亮時繼續(xù)通行的;
?。ㄈ┻`反規(guī)定超車的;
?。ㄋ模{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的;
?。ㄎ澹{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或保險標志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六)駕駛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的;
?。ㄆ撸┕室庹趽?、污損或者不按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ò耍┪措S車攜帶行駛證或者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
?。ň牛{駛證丟失、損毀、超過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期間以及記分達到12分駕駛機動車的;
?。ㄊ┪赐瑫r攜帶駕駛證正頁、副頁的;
(十一)臨時通行牌證超過有效期上道路行駛的;
?。ㄊ┓脟夜苤频木袼幤坊蛘呗樽硭幤贰⒒加蟹恋K安全駕駛疾病的;
?。ㄊ┻\載危險物品未經批準的;
?。ㄊ模┻\載超限物品或者危險物品時,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的;
(十五)在實習期內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zhí)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或者駕駛機動車牽引掛車的;
(十六)公路載客汽車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guī)定免票的兒童超過核定載客人數10%的;
?。ㄊ撸┎环慕煌ň熘笓]通行的;
?。ㄊ耍┩侠瓩C駛入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區(qū)內道路或者其他禁止通行道路的;
?。ㄊ牛┳兏嚿眍伾?、更換發(fā)動機或者車身車架,未依法申請變更登記的;
?。ǘ┰跈C動車上安裝、使用妨礙交通安全的光電設備、高音喇叭、大功率音響或者影響交通管理設施功能和其他車輛安全通行裝置的;
?。ǘ唬┻`反規(guī)定在機動車上加裝搭載人員的設備的;
?。ǘ┛傎|量在3.5噸以上的貨運汽車、掛車未按規(guī)定安裝側、后防護裝置的;
(二十三)教練車未按指定的線路、時間學習駕駛或者乘坐無關人員的;
(二十四)教練車未懸掛教練車號牌的。
第一百零二條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 200元罰款:
?。ㄒ唬┻`反規(guī)定停車的;
?。ǘ┑管?、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三)試車、學習駕駛機動車的;
(四)正常情況下駕車低于規(guī)定最低時速行駛的;
(五)載貨汽車車廂載人的;
?。┑湍芤姸葰庀髼l件下未按規(guī)定行駛的;
?。ㄆ撸{駛禁止進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ò耍┌l(fā)生故障后,不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或者設置警告標志的;
(九)機動車從匝道進入高速公路時未開啟左轉向燈或者妨礙已在高速公路內的機動車正常行駛的;
?。ㄊ┎话匆?guī)定保持行車間距的;
?。ㄊ唬┰谠训?、加速車道、減速車道上超車的;
?。ㄊT、軋車行道分界線或者在路肩上行駛的;
(十三)駕駛人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
?。ㄊ模┓蔷仍?、清障車在高速公路上拖曳、牽引機動車的;
?。ㄊ澹┚仍?、清障車執(zhí)行救援、清障任務,養(yǎng)護車輛進行養(yǎng)護作業(yè)時,未開啟示警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的;
?。ㄊ┓蔷o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第一百零三條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通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本條例未規(guī)定具體罰款數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
第一百零四條 駕駛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guī)定處罰:
(一)駕駛營運客車的,處2000元罰款;
(二)駕駛非營運客車的,處1500元罰款;
(三)駕駛貨運汽車的,處1000元罰款;
?。ㄋ模{駛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的,處500元罰款;
?。ㄎ澹{駛摩托車的,處200元罰款。
第一百零五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人數或者違反規(guī)定載貨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guī)定處罰:
?。ㄒ唬┏^核定人數20%以下的,處200元罰款;
?。ǘ┏^核定人數21%以上至50%的,處1000元罰款;
?。ㄈ┏^核定人數51%以上的,處2000元罰款;
?。ㄋ模┻`反規(guī)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其他客車違反規(guī)定載貨或者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對機動車駕駛員處100元罰款。
第一百零六條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或者違反規(guī)定載客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guī)定處罰:
(一)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下的,處200元罰款;
(二)超過核定載質量31%以上至50%的,處500元罰款;
(三)超過核定載質量51%以上至100%的,處1000元罰款;
(四)超過核定載質量101%以上的,處2000元罰款;
?。ㄎ澹┻`反規(guī)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一百零七條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按照以下規(guī)定處罰:
?。ㄒ唬{駛營運客車的,處2000元罰款;
?。ǘ{駛非營運客車的,處1500元罰款;
(三)駕駛載貨汽車的,處1000元罰款;
?。ㄋ模{駛拖拉機、摩托車等其他機動車的,處200元罰款。
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給予處罰。
第一百零八條 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暫扣期間的人駕駛的,按以下規(guī)定處罰:
?。ㄒ唬贍I運客車的,處2000元罰款;
(二)屬非營運客車的,處1500元罰款;
?。ㄈ佥d貨汽車的,處1000元罰款;
?。ㄋ模偻侠瓩C、摩托車等其他機動車的,處200元罰款。
第一百零九條 駕駛機動車違反限速規(guī)定的,對駕駛人按下列規(guī)定處罰:
(一)超過規(guī)定時速10%以上至20%的,處50元罰款;
?。ǘ┏^規(guī)定時速21%以上至50%的,處200元罰款;
(三)超過規(guī)定時速51%以上至70%的,處1000元罰款;
?。ㄋ模┏^規(guī)定時速71%以上的,處2000元罰款。
第一百一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00元罰款:
(一)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二)指使、強迫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但尚不構成犯罪的;
?。ㄈ┻`反交通管制的規(guī)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ㄋ模┕室鈸p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ㄎ澹┓欠〝r載、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致使交通嚴重阻塞、造成較大財產損失的;
?。┪唇浥鷾收加玫缆窂氖麓笮突顒?、商業(yè)活動,影響交通安全暢通的;
?。ㄆ撸┦褂脗卧?、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
?。ò耍┦褂闷渌囕v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
(九)使用擅自改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機動車的;
?。ㄊ┦褂酶淖儥C動車型號、發(fā)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的機動車的;
?。ㄊ唬﹩挝回撠熑藢Ρ締挝粰C動車駕駛人、個體車主對雇用的駕駛人肇事逃逸行為知情不報的;
?。ㄊ┏行尥庥^損壞車輛未履行登記、記錄義務的。
第一百一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2000元罰款:
(一) 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
(二) 改變機動車型號、發(fā)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的;
?。ㄈ┓欠ò惭b警報器、標志燈具的;
?。ㄋ模┪唇浻嘘P部門批準,擅自在已建成通車的道路兩側增設、封閉平面交叉口、通道、出入口的;
(五)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
?。┌l(fā)生交通事故后嫁禍于人或者有其他隱瞞交通事故真相,尚不構成犯罪的;
?。ㄆ撸椭厥绿右萑藛T逃匿或者隱瞞事實真相,尚不構成犯罪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五)項所列情形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強制其恢復原狀。
第一百一十二條 在道路兩側及隔離帶上種植樹木、其他植物或者設置廣告牌、管線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行為人排除妨礙;拒不執(zhí)行的,強制排除妨礙,所需費用由行為人負擔,并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ㄒ唬┱趽趼窡?、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的;
?。ǘ┰O置廣告牌與交通標志的形狀及顏色相類似的;
?。ㄈ┓恋K安全視距,影響通行的;
(四)在機動車道空間內設置廣告牌的;
(五)在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設施上設置廣告的。
第一百一十三條 銷售機動車未按規(guī)定出具發(fā)票的,由稅務機關依法處罰。
第一百一十四條 報廢回收企業(yè)未按規(guī)定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反饋車輛報廢有關信息的,處2000元罰款。
第一百一十五條 未按規(guī)定配建停車場(庫)的,由規(guī)劃部門依法處罰,責令其補建。停用停車場(庫)或者改變停車場(庫)用途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從停用或者改變之日起按每日每平方米5元處以罰款,并責令限期恢復。
擅自設置或者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或者設置障礙影響機動車在泊位內停車的,處500元罰款。
第一百一十六條 違反規(guī)定施工作業(yè),責令施工作業(yè)單位立即改正,消除交通安全隱患。不能立即消除安全隱患的,責令停止作業(yè)。
違反規(guī)定在道路上擺攤設點、買賣交易、推銷商品、碾曬糧食、堆物作業(yè),影響交通安全暢通的,責令改正,并處100元罰款。
第一百一十七條 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終生不得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
第一百一十八條 發(fā)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有關職能部門或者單位的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者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ㄒ唬┻`反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作出許可決定或者發(fā)放牌證、許可證的;
?。ǘ]有按照規(guī)定實施安全檢查的;
?。ㄈγ黠@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只處罰不糾正的;
(四)對存在的重大交通安全隱患,沒有及時報告或者未及時整改的;
(五)其他不按規(guī)定履行職責或者失職、瀆職,尚不構成犯罪的。
第一百一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警察提供的事實,可以對違反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罰。對車輛行駛速度、裝載質量和駕駛員飲酒、醉酒等需要專門設備檢驗的,應當使用測速儀、秤重儀、酒精檢測儀等予以認定。
第一百二十條 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其他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九章 附 則
第一百二十一條 本條例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