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駕駛人駕駛機動車行駛前,應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
2.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駕駛人不得開斗氣車、不得開逞能車、不得撒把行車。 監(jiān)理組人員及其他乘員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規(guī)范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不得強行要求駕駛人駕車通過危險路段,不得要求駕駛人酒后駕駛或過度疲勞駕駛。
3.遇有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時,不得駕駛車輛通過。
4.機動車上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保持安全車速。
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fā)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情況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必要時駕車至安全地段???、躲避。
5.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1)、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
(2)、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
(3)、前車為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4)、行經(jīng)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qū)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6.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yōu)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7.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
8.機動車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應當減速或者停車,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9.機動車行經(jīng)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jīng)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10.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shù),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 監(jiān)理組人員禁止乘貨運機動車。
11.機動車應當在規(guī)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 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12.駕駛人行車時,注意車輛性能狀況,及時發(fā)現(xiàn)車輛異常情況,及時檢修車輛隱患;收車時,對車輛及時保養(yǎng)、檢查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狀態(tài)。
13 春困,是導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針對,要時刻關注駕駛員的出車量和休息,要讓駕駛員有充足的睡眠,保持精神飽滿,防止春困的方法,可以嚼口香糖、放音樂,把車窗搖下通通風,實在太困時,把車找個安全地點,靠邊停下,小睡一會,在繼續(xù)行駛,嚴禁疲勞駕駛。
14進入四五月份風沙、雨水天氣增多,駕駛員要對自己駕駛車輛的防霧燈、雨刷器等進行專項檢查,在雨天積水路面,不得超速,不得強超硬會,確保行車安全。
15駕駛人應具有自覺性、果斷性、堅持性、自制性基本的意志品質和一定的注意轉移、分配能力,始終保持良好的心態(tài),安全地駕駛車輛。
16行車中遇到較多的自行車時,采取的最佳措施是:注意觀察動態(tài),減速緩行,留有足夠的安全距離
17(1)堅持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一日三檢”制度,確保每天的行車安全。
(2)車輛起步前應在上車前進行檢查,上車后需一步觀察,確認安全后再起步;起步后發(fā)現(xiàn)后方超越車輛較多時,應沿原方向緩行,在逐步駛入車道。
(3)車輛行駛中,道路條件不能保證足夠的橫向安全間距時,應降低車速通行。
(4)借道行駛的車輛當駛回原車道時,應看清路上其他車輛行駛情況,開啟轉向燈,確認安全后駛回原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