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2. 2 教育培訓不夠
未經培訓上崗,操作者業(yè)務素質低,缺乏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操作技能不熟練,工作時注意力不集中,對工作不負責,受外界影響而情緒波動,不遵守操作規(guī)程,都是事故的間接原因。
3. 2. 3 管理缺陷
勞動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合理。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不嚴,有章不循。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無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安全規(guī)程不完善。缺乏監(jiān)督,對安全工作不重視,組織機構不健全,沒有建立或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范措施,對事故隱患、調查、整改不力等。所有這些在管理上存在的缺陷,均能引發(fā)事故,關鍵原因是企業(yè)管理人員不重視。把造成機械事故的原因分為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但從根本上講,所有的機械事故均是由人的原因引起的。機械的設計、制造、運輸、安裝、操作、維護、管理、拆除等各個環(huán)節(jié)都是由人來完成的,只要有一點疏忽,就可能引發(fā)事故,造成傷害,因而,在分析事故原因時,無論是直接原因或間接原因,人的因素總是起決定作用的。
4 預防木工機械事故的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包括由設計、制造階段采取的安全措施和由用戶采取補充的措施。設計、制造是木工機械安全的源頭,當設計、制造階段的措施不足以避免或充分控制各種危險時,則應由用戶采取補充的安全措施,以便最大限度減小風險。預防木工機械事故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實現本質安全性。這是指采用直接安全技術措施,選擇最佳設計方案,并嚴格按照標準制造、檢驗;合理地采用機械化、自動化和計算機技術,最大限度地消除危險或限制風險,實現機械本身應具有的本質安全性能。
(2)采用安全防護裝置。若不能或不完全能由直接安全技術措施實現安全時,可采用間接安全技術措施即為機械設備設計出一種或多種安全防護裝置,最大限度地預防、控制事故發(fā)生。要注意,當選用安全防護措施來避免某種風險時,要警惕可能產生的另一種風險。
(3)使用信息。若直接安全技術措施和間接安全技術措施都不能完全控制風險,就需要采用指示性安全技術措施,通知和警告使用者有關某些遺留風險。例如在機床上粘貼警示標志,在使用說明書中做出安全方面的提示等。
(4)附加預防措施。它包括緊急狀態(tài)的應急措施,如急停措施、陷入危險時的躲避和援救措施,安裝、運輸、貯存和維修的安全措施等。
(5)安全管理措施。這是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對機械設備實施有計劃的監(jiān)管,特別是對安全有重要影響的關鍵機械設備和零部件的檢查和報廢處理等,選擇、配備個人防護用品。
(6)人員的培訓和教育。絕大多數意外事故與人的行為過失有直接或間接的聯系,所以,應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法規(guī)教育、風險意識教育、安全技能教育、特種工種人員的崗位培訓和持證上崗,并掌握必要的施救技能。
5 結 語
木工機械產品的復雜性決定了實現消除某一危險或減小某一風險往往需要采用多種措施,每一種措施都有各自的適用范圍和局限性,要對所有可供選用的對策仔細分析,權衡比較,在全面周到地考慮各種約束條件的基礎上尋找最好的對策,提供給設計者決策,最終達到保障木工機械產品安全使用的目的。
對于生產木工機械產品的企業(yè)來說,努力提高其機械設備的安全設計能力,采用木工機械安全標準,不斷積累產品有關安全使用的信息與經驗,增強有關機械安全性能的檢驗與測試手段,無疑是提高產品機械安全技術水平,獲得市場準入的前提條件和擴大產品市場占有率的重要途徑。
對于生產木制品產品的企業(yè)來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對機械設備實施有計劃的監(jiān)管,選擇、配備個人防護用品。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法規(guī)教育、風險知識教育、安全技能教育、特種工種人員的崗位培訓和持證上崗,并掌握必要的施救技能等是最大限度減少機械事故重要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