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停電檢修的線路如在另一回線路的上面,而又必須在該線路不停電情況下進行放松或架設導、地線以及更換瓷瓶等工作時,必須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安全措施應由工作人員充分討論后經工區(qū)批準執(zhí)行。措施應能保證:
(1)檢修線路的導線、地線牽引繩索等與帶電線路的導線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2)要有防止導、地線脫落、滑跑的后備保護措施。
5.在發(fā)電廠、變電所出入口處或線路中間某一段有兩條以上的相互靠近的(100m以內)平行或交叉線路上,要求:
(1)做判別標幟、色標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使工作人員能正確區(qū)別哪一條線路是停電線路。
(2)在這些平行或交叉線路上進行工作時,應發(fā)給工作人員相對應線路的識別標記。
(3)登桿塔前經核對標記無誤,驗明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地線后,方可攀登。
(4)在這一段平行或交叉線路上工作時,要設專人監(jiān)護,以免誤登有電線路桿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