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順利實現(xiàn)1112工作面正常回采,經礦委研究決定,在1112運輸巷開掘開切眼。為確保掘進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技術措施。
一、技術要求
施工前的準備工作:生產科應作好施工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材料準備、人員組織等,在掘進前清理好巷道衛(wèi)生。
(一)掘進的技術要求
1、開切眼的布置:1112運輸巷開切眼布置在正炭煤層中,巷道方位角326°,斷面2.5m×0.4m,坡度平均24.5°,長度78m。
2、支護方式:開切眼內采用單體液壓支柱支護,支護排距0.8m,柱距1m,當巖層破碎疏松易垮冒時,要加密支護或采用木垛支護。
3、支護質量要求:支柱迎山有力,采用點帽支護,每根支柱必須打足初撐力。
4、掘進方式:沿正炭煤層掘進,采用風鉆打眼,人工裝藥,1~5段毫秒延期電雷管引爆,MFB—100型電容式發(fā)爆器起爆,連線方式為串聯(lián),配備爆破母線200m,全斷面一次起爆。
二、安全措施
1、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應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堅持先安全后生產的指導思想,加強現(xiàn)場管理,消除現(xiàn)場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人的不安全行為。
2、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每班進入作業(yè)點前,帶班隊長、安全員或班組長必須對工作范圍內巷道進行仔細地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有安全隱患要立即組織處理。在操作過程中必須隨時注意頂幫巖層及開切眼內的支護情況,發(fā)現(xiàn)有安全隱患時,必須及時處理,以保證人員操作、通行安全。
3、通風及瓦斯管理:
3.1、瓦檢員堅持“一炮三檢制”、杜絕空班漏檢和假檢,嚴格執(zhí)行瓦斯管理制度。凡檢查到瓦斯超限時,工作面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瓦檢員必須配合局部通風機司機進行處理,并及時報告跟班民警,跟班民警應立即報告調度室。待瓦斯處理完畢,經檢查符合《規(guī)程》要求,方可恢復生產;
3.2、必須保證風量供給充足的前提下作業(yè),嚴禁無風或風量不足作業(yè);
3.3、采用局部通風機壓入式通風,局部通風機必須安裝風-電、瓦-電閉鎖;
3.4、風筒末端距磧頭不大于5m。
4、鉆眼爆破工作:
4.1放炮前必須由跟班組長指定專人按“三警戒”(警戒人、警戒繩、警戒牌)要求設置警戒,且每處警戒不能少于兩人,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后,發(fā)出放炮警號,等待5s后,方可下達放炮命令,放炮距離不能低于100m。
4.2、裝配起爆藥卷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加工引藥、裝藥和聯(lián)線工作必須由協(xié)炮員在跟班民警的監(jiān)控下進行;
(2)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爆破工作地點附近,并且在無滴水的地點鋪設木板上進行裝配起爆藥卷作業(yè);
(3)裝配起爆藥卷數量,必須以當時當地需要的數量為限;
(4)裝配起爆藥卷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沖擊,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5)電雷管必須由藥卷的頂部裝入,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6)電雷管插入藥卷后,必須用腳線將藥卷纏住,并將電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
4.3、起爆15min后,等炮煙排完后,必須由帶班隊長、安全員、班組長、瓦檢員一道對工作面進行認真檢查處理,確認安全后,方準其余人員進入工作面作業(yè);
4.4、工作面中的拒爆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341、342條的規(guī)定和《放炮工操作規(guī)程》當班進行處理。
4.5、當班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須交回火工品發(fā)放點,并結清手續(xù)。
4.6、放炮后,開切眼內的煤炭運輸和開切眼內的支護工作必須當班完成。
4.7、打眼放炮工作必須按淺打眼、少裝藥、多循環(huán)的方式作業(yè)。
4.8、攜帶放炮器及放炮鑰匙、起爆等工作由專職放炮員進行。爆破母線必須與電纜線分開,保持300mm以上的距離,以防雜散電流引起早爆事故。在裝藥放炮時,放炮員必須嚴格按照《放炮工操作規(guī)程》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進行。
4.9、爆破員必須把炸藥、電雷管分開存放在專用的爆炸材料箱內,并加鎖,爆破員必須親自保管、使用鑰匙;爆破時必須把所有爆炸材料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4.10、嚴禁使用固定式放炮母線。
4.11、貫穿前20m時,完成1112回風巷危巖的處理叼放,清收巷道內掉落的矸石,貫通時應在1112回風巷口子處設置警戒線,嚴禁人員進入;
4.12、貫穿后,應將貫穿點左右10m巷道進行加強支護,確保安全。
5、機電設備:
5.1、工作面所有機電設備必須按礦井機電質量標準進行保養(yǎng)和檢修,嚴禁帶病運行;
5.2、各電氣設備的移動、安裝和維修一律不準帶電作業(yè),停電維修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掛牌制和監(jiān)護制。
6、巷道內的雜物收工前要清理干凈,各種材料必須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確保巷道暢通。
7、開切眼掘進各工種必須在作業(yè)地點手上交接班。交班的班組要將掘進安全情況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8、各班各跟班民警須及時向調度室匯報當班掘進的安全情況和進度情況。
9、班組應當堅持“安全監(jiān)護制”、“危險確認制”、“三檢制”等安全檢查方法。
10、開切眼在掘進過程中,當放矸石或放煤時,嚴禁人員進入開切眼內,放矸石或放煤的工人必須呆在磧頭處工作,嚴禁在放煤矸時在開切眼內進行其他活動。
11、開切眼掘進過程中,當有人員進入開切眼作業(yè)時,眼子內和運輸巷掛口處必須有人隨時保持聯(lián)絡。
12、距安全出口5m內不得有物料堆放,以確保發(fā)生危險時人員撤離迅速,處理現(xiàn)場有足夠的時間。
13、若掘進點發(fā)生垮冒等災害事故后,要根據災害的性質、范圍,事故前人員分布位置等情況,組織現(xiàn)場有經驗的操作人員迅速救助遇險人員,同時指派專人報告調度室;救助的原則是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防止救助不當使事故擴大。
14、掘進點發(fā)生事故后,人員撤退的具體路線為:掘進點——1112運輸巷——一采區(qū)人行上山——133m車場——主行人暗斜井——主平硐——地面。
15、未盡事宜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監(jiān)獄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