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隊在掘進22煤集中回風大巷開口段時由于運輸系統(tǒng)未形成,只能采用防爆車接煤、運煤、卸煤,防爆車運行路線見附圖。聯(lián)運機安設在22煤輔運大巷6聯(lián)巷,為保證人員及設備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防爆車使用常州科研試制中心WC10E(A)型防爆車,共用2輛。
運煤長度:最短距離:116m最長距離:209m。
運輸路線:工作面→22煤集中回風大巷→22煤集中大巷回風繞道→22煤輔運大巷6聯(lián)巷→連運機。
安全技術措施:
1、工作面在所有能夠進入生產(chǎn)區(qū)域的入口處必須設置警戒,并懸掛“正在作業(yè),嚴禁入內”的警示標識。
2、生產(chǎn)期間,除掘錨機司機、支護工、防爆車司機外,其他人員嚴禁進入生產(chǎn)區(qū)域,并由專人負責把關,跟班隊長負責監(jiān)督。若其他人員有特殊情況需要進入生產(chǎn)區(qū)域時,必須經(jīng)跟班隊長同意且停機后方可入內。
3、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制度,行車期間嚴禁人員進入車輛運行范圍,如在掘進過程中遇見巖石視線不好的情況下防爆車禁止運行直至視線清晰。
4、嚴禁車輛帶病運行。車輛的剎車、聲光報警等各類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動作靈敏;類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安全可靠。
5、防爆車啟動前,司機必須確認工作范圍內沒有人員和其他物件,擺動范圍內沒有人員;行走范圍內嚴禁站人,發(fā)出警告后方可啟動防爆車。
6、防爆車在行走時,嚴禁載人,要與兩幫保持一定距離,嚴禁司機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駕駛室;在改變行車方向、拐彎或接近掘錨機、破碎機時,要發(fā)出警報,減速慢行,確保行車范圍內無人員和其他物料。
7、防爆車行駛時注意保護巷道內管路、纜線。
8、破碎機運轉時,嚴禁人員進入受料槽或登上機器。生產(chǎn)期間,由專人負責控制所有非生產(chǎn)崗位人員進入生產(chǎn)區(qū)域,嚴禁離開崗位。
9、停車時必須滅火,并拉手剎,嚴禁司機在車輛發(fā)動時離開駕駛室。
10、掘錨機給防爆車上煤時,嚴禁車輛移動,而使煤灑落,同時要求掘錨機司機及錨桿機司機必須站在掘錨機操作平臺上,嚴禁進入防爆車可擺動范圍內。
11、防爆車在準備接煤前,在倒車至距離掘錨機運輸機尾3-5m時停車,待掘錨機司機將機尾調至合適高度并停止掘錨機操作后方可倒至運輸機下,同時掘錨機司機在確認防爆車到位并已停車的情況下才可上煤。
附圖:22煤集中回風大巷開口段防爆車出煤行走路線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