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突出煤層中工作的區(qū)、隊長,應由從事采掘工作不少于3年的工程技術人員或經過專門培訓并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在突出地點工作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訓練,掌握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識,熟悉突出的各種預兆,熟悉井下的避災路線。開采突出危險的煤層時,必須進行專門設計,并規(guī)定保護層、煤層開采順序、開拓方式、采煤方法、支架形式以及防治突出的措施。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面都必須有獨立的通風系統(tǒng),并設專人檢查瓦斯。該區(qū)域要安設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發(fā)現(xiàn)有突出危險時,立即撤出人員。
在突出危險地區(qū)工作的人員必須佩戴隔離式自救器。在有突出危險的煤層中進行采掘工作時,在一個或相鄰的兩個采區(qū)中,同一煤層的同一區(qū)段,禁止布置兩個工作面同時相向回采,禁止兩個工作面同時相向掘進。在有突出危險煤層中的掘進工作面,應在其進風側的巷道中設置兩道堅固的反向風門,并保持回風巷道暢通無阻。
在突出煤層的采掘工作面附近的進風巷中,必須設置有供給壓縮空氣設施的避難硐室或急救袋;其回風巷中,如有人作業(yè),也應設置。在突出煤層的巷道中更換、維修或回收支架時,必須采取預防煤體垮落而引起突出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