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企業(y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礦山救災演習。并根據演練實際情況對預案及時進行調整和修改。
5、探索建立企業(y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二)安全技術
1、嚴格實施《開采設計》或《開采方案》,盡快完善生產系統(tǒng)。特別要盡快完善通風系統(tǒng)、提升運輸系統(tǒng)、排水系統(tǒng)和礦井的雙出口。
2、下決心解決井下供電中性點不接地的老大難問題。
3、加大隱患排查力度,落實隱患整改措施,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特別要對危險級危險、有害因素的防范:
1)防止冒頂片幫安全對策措施
?。?)應嚴格保持礦柱(含頂柱、底柱和間柱等)的尺寸、形狀和直立度,應有專人檢查和管理,以保證其在整個利用期間的穩(wěn)定性。設計中規(guī)定保留的礦柱、巖柱,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不得開采或者毀壞。
(2)圍巖松軟不穩(wěn)固的回采工作面、采準和切割巷道,應采取支護措施;因爆破或其他原因而受破壞的支護,應及時修復,確認安全后方準作業(yè)。
?。?)回采作業(yè),應事先處理頂板和兩幫的浮石,確認安全方準進行。不應在同一采場同時鑿巖和處理浮石。作業(yè)中發(fā)現冒頂預兆應停止作業(yè)進行處理;面臨冒頂危險征兆,應立即通知作業(yè)人員撤離現場,并及時上報。在井下處理浮石時,應停止其他妨礙處理浮石的作業(yè),對回采工作面尤其對“球蛋”直接頂要加強防護。
?。?)應建立頂板分級管理制度。對頂板不穩(wěn)固的采場,應有監(jiān)控手段和處理措施。
?。?)報廢的井巷和硐室的入口,應及時封閉。封閉之前,入口處應設有明顯標志,禁止人員入內。報廢的豎井、斜井和平巷,地面入口周圍還應設有高度不低于1.5m的柵欄,并標明原來井巷的名稱。采空區(qū)要定期觀察,發(fā)現異常,應及時撤離人員。
(6)發(fā)現大面積地壓活動預兆,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將人員撤至安全地點。
2)防止透水事故的措施
?。?)礦山企業(yè)應調查核實礦區(qū)范圍內的老井、老采空區(qū),現有生產井中的積水區(qū)、含水層、巖溶帶、地質構造等詳細情況,并填繪礦區(qū)水文地質圖。應查明礦坑水的來源,掌握礦區(qū)水的運動規(guī)律,摸清礦井水與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氣降雨的水力關系,判斷礦井突然涌水的可能性。
(2)對接近水體的地帶或可能與水體有聯(lián)系的地段,應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編制探水設計。探水孔的位置、方向、數目、孔徑、每次鉆進的深度和超前距離,應根據水頭高低、巖石結構與硬度等條件在設計中規(guī)定。
(3)掘進工作面或其他地點發(fā)現透水預兆,如出現工作面“出汗”、頂板淋水加大、空氣變冷、產生霧氣、掛紅、水叫、底板涌水或其他異?,F象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并報告主管礦長,采取措施。如果情況緊急,應立即發(fā)出警報,撤出所有可能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對地表明顯的裂隙、塌陷坑進行充填、挖截排水溝,盡可能減少大氣降水滲入井下。停辦淺部開采的小礦;定期觀測地表動態(tài),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井下主要排水設備,至少應由同類型的三臺泵組成。工作水泵應能在20h內排出一晝夜的正常涌水量;除檢修泵外,其他水泵應能在20h內排出一晝夜的最大涌水量。井筒內應裝設兩條相同的排水管,其中一條工作,一條備用。
?。?)水倉應由兩個獨立的巷道系統(tǒng)組成。涌水量較大的礦井,每個水倉的容積,應能容納2h~4h的井下正常涌水量。一般礦井主要水倉總容積,應能容納6h~8h的正常涌水量。水倉進水口應有蓖子。水溝、沉淀池和水倉中的淤泥,應定期清理。
3)通風安全及防止中毒窒息對策措施
?。?)礦井應當采取機械通風,其風質、風量、風速應當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采場形成通風系統(tǒng)之前,不應進行回采作業(yè)。
?。?)礦井主要進風風流,不得通過采空區(qū)和塌陷區(qū),需要通過時,應砌筑嚴密的通風假巷引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