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加油加氣站安全技術與檢查檢驗——主要問題(2)
本網據《化工安全與環(huán)境》報道:
1 總體設計不規(guī)范、不合理
有些加油加氣站內的油罐、加油機和通氣管口號民站外的建、構筑物或站內設施之間的防火距離不夠;油罐至河岸邊距離不夠;車道過窄,轉彎半徑過小,易發(fā)生撞島、撞機、撞柱等安全事故;許多路段、城鎮(zhèn)加油加氣站過密,有些站與站之間只相隔百十來米,一旦發(fā)生事故易“火燒連營”,總之選址、設計明顯不當。
2 消防設施不齊全、滅火器配置不符合標準
有些無消防水源的加油氣站滅火器配備數量不夠,大部分未配備滅火毯、滅火抄、滅火工具。
3 電力設施安裝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有些加油加氣站電氣設備、照明、配電線路等,不符合GB50058-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防焊電氣選型、安裝不符合標準,電力線路未采用電纜供電,電源線路零線未重復接地、電氣設備正常時不帶電的金屬部分未完全接地,接地線、零線、導線的截面不符合規(guī)定。
4 防雷、防靜電設施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根據對230余家加油加氣站十幾年的檢測數據發(fā)現,有35%左右的油庫、加油加氣站不符合GB50156-2002《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guī)范》、GB13348-1992《液體石油產品靜電安全規(guī)程》、GB15599-1995《石油與石油設施雷電安全規(guī)范》、GBJ74-84《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要求,主要隱患是:應安裝避雷設施的未安裝,或雖有避雷設施,但是保護范圍不夠,安裝位置不符合要求或接地電阻超標準;金屬屏蔽棚(相當于接閃器)未接地;油罐、輸油管線、阻火器及加油輔助工具等未采取防雷、防靜電接地、未作等電位連接;法蘭、閥門的連接處未設跨接線,卸油場地未設防靜電接地裝置等。
眾所周知,雷電能量極大,每個閃電的高壓強度可達百萬伏,是高可達數千萬伏,一個中等能量的雷電功率可達100MW,相當于一個小型核電站的輸出功率,若加油加氣站的防雷設施不合格,遭雷擊必將發(fā)生重大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設想,1989年,黃島油庫遭雷擊爆炸,就是一個典型案例。
5 操作員著裝不符合要求
絕大部分加油加氣站的操作員不懂防靜電知識或抱有僥幸心理,加卸油、氣時不穿防靜電工作服和防靜電膠底鞋。
成品油的爆炸下限很低,最小點燃能量極小,對于汽油,最小點燃能量只0.2mJ,而人體靜電電位最高達上萬伏,靜電能量可達焦爾級,是汽油最小點燃能量的數十倍,極可能將加油加氣站引爆,造成重大事故。
6 安全規(guī)章不健全,操作人員未經培訓
大部分個體加油加氣站規(guī)章制度不建全,無安全操作規(guī)程,違章操作很普遍,主要原因是業(yè)主、操作人員未經過安全培訓,不了解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等安全常識,許多火災、爆炸事故均是人為所致。
上述現象是我國成品油經銷行業(yè)普遍存在的問題,為安全生產埋下了隱患。油庫、加油加氣站是爆炸危險場所,其安全措施必須達到萬無一失,方可預防事故、保證人民生命財產不受損失。因此,按照“政府統(tǒng)一領導、部門依法監(jiān)管、企業(yè)全面負責、社會監(jiān)督支持”的安全管理模式,依法加大對爆炸危險場所的監(jiān)督管理力度和懲處力度很有必要。
楊鵬 劉莉莎 段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