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腳手架工程中采用鋼管的材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直縫電焊鋼管》(GB/T13793)或低壓流體輸送用焊接鋼管(GB/T3092)中規(guī)定的3號普通鋼管,其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碳素結構鋼》(GB/T700)中Q235-A級鋼的規(guī)定。腳手架鋼管的尺寸應按下表采用。每根鋼管的最大質量不應大于25kg,宜采用Φ48×3.5鋼管。
腳手架鋼管尺寸(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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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面尺寸 | 最大長度 |
外徑Φ、d | 壁厚 | 橫向水平桿 | 其它桿 |
48 51 | 3.5 3.0 | 2200 | 6500 |
新舊鋼管的尺寸、表面質量和外型應分別符合行標《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第8.1.1、8.1.2條的規(guī)定;鋼管上嚴禁打孔。
2、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應采用可鍛鑄鐵制作的扣件,其材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15831)的規(guī)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應經方試驗證明其質量符合該標準的規(guī)定方可使用。扣件不應裂紋,氣孔,也不應有疏松,砂眼或其影響使用性能的鑄造缺陷。扣件與鋼管的貼合面要接觸良好,上扣件夾等鋼管時,開口處的最小距離不小于5mm,扣件的活動部位應使其轉動靈活,旋轉扣件的兩肇轉面間距要小于1mm。腳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擰緊扭力矩達65N·m時,不得發(fā)生破壞。
3、腳手板采用由杉木和落葉松林材制作,其材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木結構設計規(guī)范》(GBJ5)中Ⅱ級材質的規(guī)定,厚度一般不應小于50mm,架板兩端8㎝處應各設直徑為4mm的鍍鋅鋼絲箍兩道。
4、竹腳手架板厚不得小于5cm,栓孔不得大于1cm,螺栓必須擰緊,凡松散、彎曲、枯脆、軟晃、蟲蛀、傷裂的不得使用。
5、腳手架設計應根據本工程實際情況進行編制。
6、承重腳手架上的施工荷載不得超過3KN/㎡;落地式裝飾腳手架不得大于2KN/㎡,吊籃腳手架不得大于1.5KN/㎡,如負荷量必須增大,則應經設計計算,并按規(guī)定的施工方案要求進行。
7、搭設腳手架要制定搭設方案,并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搭好后,應經驗收合格后才準使用。
8、立桿底部回填土堅實平整,鋼管腳手架的立桿應垂直穩(wěn)放在金屬底座或長墊木板上(地面平整壓實),底端并綁掃地桿一道,立桿間距不得大于2m,其垂直偏差不得大于架高的1/200,大橫桿間距用于砌筑的1.2~1.4m,用于裝飾的為1.6~1.8m,小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5m。鋼管立桿、大橫桿接頭應錯開一個步距。
9、鋼管桿件要用扣件連接,擰緊螺栓,扭力矩為40~50N·m,試驗不超過60N·m。鋼管不準用鐵絲綁扎。
10、單排腳手架的小橫桿伸入墻內不得小于24㎝;伸出大橫桿不得小于10㎝,通過門窗口和通道時小橫桿的間距如大于1m應綁吊桿;間距大于2m時,吊桿下面需加設頂撐。
11、腳手架的兩端,轉角處以及每隔6~7根立桿應設剪刀撐和支桿。剪刀撐和支桿與地面的角度不應大于60°,剪刀撐、支桿底端要落地,架高在7米以上時或無法設支桿時,垂直高度每隔4m、水平方向每隔7米在腳手架與建筑物間必須設一道拉結點,要采取剛性連接。
12、承重腳手架架板鋪設寬度不得小于1.2m,裝飾與支模腳手架寬度根據作業(yè)需要來確定,腳手架必須滿鋪,離墻面不得大于20㎝,對接頭時應架設雙排小橫桿,間距以20㎝為宜,但在架子拐彎處架板應交叉搭接,不得用砌塊、磚塊來墊高腳手架或架板使用。
13、翻架板應二人由里往外按順序進行,在綁扎桿件以鋪第一塊或翻到最外一塊腳手架時必須掛牢安全帶。
14、腳手架的外側、端部、斜道和平臺均要設置1~1 .2高的防護欄桿和設不小于18㎝高的擋腳板或掛立網防護。
15、搭設高度在30米以上腳手架應經專門設計計算,并編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嚴格按交底執(zhí)行。
二、滿堂腳手架搭設:
1、立桿間距不得大于2m,縱向及橫向均應扣接橫桿,互相拉牢,架子四角應與墻體抵住或用斜撐撐牢,防止架子晃動,高水5m以上的架子,縱橫的垂直之間的間距不得大于2m。并加設剪刀撐和掃地桿。
2、滿堂腳手架:架高
4m以下,架板空縫不得大于20㎝,架高4m以上,架板應滿鋪,并不得有空頭板,高度大于6m的滿堂架子,在距地面3 m處應掛設一道平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