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的施工特點和主要危險:
建設行業(yè)是有較大危險性的行業(yè),高處作業(yè)、交叉作業(yè)、臨時施工用電繁多。其中高處墜落、觸電事故、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事故等五種為建筑業(yè)最常發(fā)生的事故,占事故總和的85%以上,稱為“五大傷害”。
主要施工項目橋梁工程、隧道工程、路基工程;作業(yè)工種基本分為:起重吊裝、焊接、架體搭設、機械操作工、電氣操作工、鋼筋工、木工、模板工、混凝
土工、機動車駕駛員、生產調試等。
二、相關安全法規(guī)常識
1、憲法;2、刑法;3、勞動法;4、建筑法;5、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法規(guī)是國家法律體系中的一個主要部分,是指國家關于改善勞動條件,實現(xiàn)安全生產、保護勞動者再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種措施的總和?!?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保護勞動者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而制定的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我們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寫入了黨的十三屆五中全會決議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五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吨腥A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對施工中的安全保障、從業(yè)人員的權利和義務及國家對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 《刑法》第134條規(guī)定: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yè)或其他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職工,由于不服從管理,違反規(guī)章制度或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yè),因而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造成意外的典型行為:
?? 1、建設(火電建設)業(yè)是傷亡事故多發(fā)行業(yè)。根據全國傷亡事故統(tǒng)計,建筑業(yè)傷亡事故率僅次于礦山行業(yè)。其中高處墜落、觸電事故、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事故等五種為建筑業(yè)最常發(fā)生的事故,占事故總和的85%以上,稱為“五大傷害”。
? 事故是違背人的意志而發(fā)生的一種失去控制的意外事件。但必須明白,意外并不是偶然發(fā)生的,每次意外發(fā)生必然會有它的成因。不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所造成,就是由于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所導致,而更多的情況下是由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所共同引發(fā)的。
1)意外的不安全行為有:
(1)操作失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2)造成安全裝置或安全設施失效;
?(3)使用不安全的設備、設施和機具、工具;
?? (4)以手代替工具操作;
?? (5)物體存放不當;
?? (6)攀、坐不安全位置,行走不安全通道;
?? (7)在起吊物下作業(yè)、停留;
?? (8)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調整、焊接、清掃等;
?? (9)冒險進入危險場所;有分散注意力的行為;
?(10)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yè)場所中,忽視其實用;
?? (11)不安全裝束;
?(12)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處理錯誤;
?
2)通常導致意外的不安全狀態(tài)有:
(1)材料、設備、器具堆放的不安全;
(2)防護、保險、信號裝置和安全防護設施缺乏或有缺陷;
(3)設備、工具及附件中有缺陷,設計不當,結構不符合安全要求;
(4)機械強度,絕緣強度不夠,起重繩索不符合安全要求;
(5)機具設備維修、保養(yǎng)、調整不當,在非正常狀態(tài)下帶“病”運轉或機具超負荷運轉;
(6)現(xiàn)場環(huán)境不良,光線不足,照度不夠,通風不良,作業(yè)場所狹窄,作業(yè)場地雜亂,通道不暢等;
(7)個人防護用品缺乏或不符合安全要求;
(8)交通線路配置不合理,施工工序配置不安全;
(9)無防護措施的交叉作業(yè);
(10)現(xiàn)場管理不善;
3)預防意外措施:
(1)工程技術對策;運用作業(yè)指導書中“重大危險因素及控制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環(huán)境不安全因素,實現(xiàn)施工工藝、機械設備等施工條件的本質化安全。
(2)教育對策;利用各種形式的教育和訓練,使員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掌握安全施工所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 (3)強制管理對策;借助于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職工安全違章處罰暫行規(guī)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辦法)、法規(guī)等必要的行政、經濟乃至法律手段來約束人們的行為。
? (4)杜絕“三違”及: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7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于“三違”造成的。?
4)作業(yè)人員應保持自身行為安全:
?? (1)衣著靈便,安全帽、安全帶(繩)、防滑鞋等防護用品佩帶齊全并正確使用。
?? (2)作業(yè)需要沿鋼爬梯、繩梯作垂直攀登上下時,必須使用安全自索器或速差自控器作防護保險。
?? (3)如果作業(yè)需要沿著水平梁、斜梁、水平管道或無防護欄桿的平臺上移動、行走時,必須先拉設水平安全繩,如在上邊作業(yè)時,必須在上方設置安全保護繩系掛安全帶,以供作業(yè)人員安全帶拴掛。
(4)凡是在安全設施不完善的地點作業(yè),一定要先拴好安全帶(安全繩)后再工作,安全帶只能拴在上方其他構件上,而不能拴在自身施工設備上。
?? (5)不得站在防護欄桿外作業(yè)或憑借欄桿起吊物件;在石棉瓦等輕型或簡易結構的屋頂上作業(yè)時,必須放置步行板和作業(yè)踏板方可作業(yè)。
?? (6)高處作業(yè)時使用撬棍、板手類工具用力作業(yè)時,只可單手用力,另一只手要抓住堅固的物件,切不可雙手用力作業(yè),以防意外。
?? (7)高處作業(yè)場所附近有帶電體時,傳遞物件的繩索必須是干燥的尼龍繩或麻繩。
?? 5)防止墜物打擊措施:
?? (1)高處作業(yè)使用的工具要拴上保險繩,小件工具材料使用工具袋;傳遞物
品只能用繩索或手遞,嚴禁拋擲行為。
?? (2)點焊的物件不得移動或起吊,切割的工件、邊角余料、使用的工具及其他物品要放在不會被碰落而墜地的地方,凡有可能墜落的物件均要采取防止墜落措施。
?? (3)當需要“如廁”時,請使用現(xiàn)場的衛(wèi)生間,不要鉆到煙風道等隱蔽的地方去“方便”因為這樣的行為會造成意外失足墜落的慘痛事件已發(fā)生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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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四十條典型違章行為
?? 1)進入施工現(xiàn)場不佩戴或不正確佩戴安全帽
?? 2)作業(yè)時未按規(guī)定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工作服、工作帽、手套、絕緣鞋)。
3)從事機床、砂輪、焊接等有飛濺物作業(yè)時,不帶防護眼鏡或防護面罩。
4)使用無齒鋸時沒緊固。
?? 5)在轉動的無齒鋸片上直接研磨物件。
?? 6)使用大錘、手錘等工具時帶手套。
?? 7)起重指揮人員作業(yè)時不使用口哨、指揮旗或對講機。
?? 8)操作起重機械、電動設備(機具)、電焊機等工作完畢后,未把控制器撥至零位、未切斷電源、未鎖緊夾軌鉗等就離開現(xiàn)場。
9)無漏電保護器就使用手動電動工具。
? 10)乙炔瓶、氧氣瓶使用時未直立。
?? 11)乙炔瓶未裝防回火裝置。
?? 12)乙炔瓶、氧氣瓶之間未保持5m以上的距離。
?? 13)用安全帶當傳遞繩或綁扎繩使用。
?? 14)在超過2m標高無任何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冒險在單梁或平臺邊緣、孔洞邊緣和吊掛物體上作業(yè)、休息。
?? 15)高處作業(yè)(2m標高及以上)在無防護欄桿及未綁扎的腳手板上作業(yè)。
?? 16)高處作業(yè)(2m標高及以上)不系安全帶或身系安全帶不栓在牢固可靠處。
?? 17)不將安全帶栓掛在水平防護繩或安全繩上任意在單梁、平臺、孔洞邊緣處行走或作業(yè)。
?? 18)高處作業(yè)不走樓梯、斜步道或梯子,而沿腳手架、繩索、欄桿、吊車臂或上料提升架的結構及墻體、支柱等上下攀登。
?? 19)酒后進入現(xiàn)場施工及操作各類機械、設備、車輛。
?? 20)起重機械、施工電梯、上料提升架等機械的制動、限位、聯(lián)鎖及保護等不齊全或失靈繼續(xù)操作。
?? 21)特殊工種人員未持證上崗。
?? 22)無證人員操作起重機械、機動車輛。
?? 23)非電工私接亂拉電源。
?? 24)從事金屬容器或管道內等作業(yè)未設監(jiān)護人。
?? 25)用氧氣做通風及吹掃氣源。
?? 26)將電源線鉤掛在刀閘、開關或插座上使用。
?? 27)機械、機床、臺鉆等轉動設備的傳動軸、轉動帶、齒輪、皮帶輪等無保護罩就使用。
?? 28)承重的鋼絲繩與物體棱角直接接觸時,未在棱角處墊半圓管及半圓管未做防脫的綁扎。
?? 29)吊掛物件超過一周的不加第二道保護繩索。
?? 30)倒鏈(手動葫蘆)的掛鉤或吊鉤直接鉤掛在物體或結構上使用。
?? 31)架子工人員搭設腳手架未按規(guī)定搭設:作業(yè)層無雙道防護欄桿,腳手板未按規(guī)定鋪設或綁扎。腳手架或施工吊架,未設置施工人員上下和行走的安全通道或爬梯。
?? 32)電工對電源的接線、布線未執(zhí)行三相無線制。
?? 33)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混用。
?? 34)電氣設備未做可靠的保護零線接地。
?? 35)施工電源線的敷設、布置與金屬結構或腳手板未采取絕緣、隔離措施。
?? 36)未采取措施,在易燃、易爆物周圍或區(qū)域內進行焊接及其他明火作業(yè)。
?? 37)從事有毒、有害及粉塵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使用防毒害、防粉塵的防護用品、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