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微信 網(wǎng)站公眾號
本文件規(guī)定了測量結果的計量溯源性相關要求,包括一般要求、溯源范圍、溯源機構、溯源結果和溯源周期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包含測量活動或利用測量結果的檢驗檢測機構、校準實驗室、能力驗證提供者、標準物質(zhì)/標準樣品生產(chǎn)者、生物樣本庫等合格評定機構(以下簡稱“合格評定機構”)建立和證明測量結果的計量溯源性。 注: 本文件中的測量設備包括測量儀器、軟件、測量標準、標準物質(zhì)、參考數(shù)據(jù)、試劑、消耗品或輔助裝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