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嚴格執(zhí)行《安全通則》。
第二條 站場作業(yè)要隨時注意來往車輛,工作中不得將工具、材料等放在鋼軌上或侵入限界,禁止用手指深入銷子孔。
第三條 檢修轉(zhuǎn)轍機時,應拉開遮斷器。
第四條 清掃道岔時,要做好安全防護,不準用手直接清除道岔尖軌與基本軌間的異物。
第五條 在鋪設電纜需橫過鐵路或靠近鐵路挖坑、挖溝時,應與養(yǎng)路工區(qū)取得聯(lián)系,注意地下設施,做好防護,防止坍塌。挖出的土石不得侵入限界;坑、溝不得敝口過夜,必要時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第六條 在高柱信號機上作業(yè),應使用安全帶,禁止上下同時作業(yè)。不得將工具、材料放在設備、設施上,不準上下拋擲工具、材料。列車或流動機械通過時,停止在該道兩側(cè)信號機上工作。雷雨或暴風時不得在高柱信號機上作業(yè)。
第七條 對帶電信號設備進行維修時,必須雙人作業(yè)。使用絕緣良好的工具,并指定專人負責。
第八條 對高于36v電壓的信號設備進行帶電維修時,不得同時接觸導電和接地部分,未脫離導電部分時,不得與站在地面的人員接觸或傳遞工具、材料。
第九條 檢修整流設備時,必須關閉電源。對濾波電容器進行人工放電后,方可進行工作。
第十條 電源屏的電流互感器不準開路使用。
第十一條 在處理故障及進行檢修時,嚴禁封連各種電氣設備的接點甩開聯(lián)鎖裝置。
第十二條 必須保持繼電器室、微機室、電源屏室內(nèi)清潔、無灰塵,通風良好。嚴禁存放易燃品。
第十三條 禁止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體清洗設備的接觸點。
第十四條 在豎立、拆除信號機或進行安裝、更換作業(yè)時,要做好施工前的準備,指定專人負責。作業(yè)完畢,要會同線路值班員試驗無誤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五條 搬運笨重物品時,要合理組織人力,設專人指揮。
第十六條 更換信號微機聯(lián)鎖設備各種電路板、卡時,必須先斷電,并采取防靜電措施。
第十七條 使用常用機具時,執(zhí)行常用機具安全操作規(guī)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