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經(jīng)考試合格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者,方能駕駛載貨汽車。駕駛員應熟知本車結構性能,嚴格遵守《使用(駕駛)和保養(yǎng)手冊》中的安全規(guī)則和注意事項。
⒉ 出車前應對輪胎、輪胎螺栓、懸掛、前后橋、傳動、轉向、制動、車身、燈光、電器等進行全面檢查;嚴格按照潤滑規(guī)定進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適當,油路暢通,冷卻液符合要求。
⒊ 起動發(fā)動機,怠速運轉5分鐘,檢查儀表指示正常后方可行駛。
⒋ 檢查裝載物品是否符合規(guī)定,有無超載、超限、偏載;捆綁是否牢固。
⒌ 裝運超重、超長、超高、超寬物品,應按本車型規(guī)定范圍內(nèi)裝載,并辦理準運手續(xù)。
⒍ 裝運民用爆炸物品、化學危險物品,應按規(guī)定辦理運載手續(xù),并設置“危險品”字樣標識,不得與其它物品混裝,不準載乘其它無關人員,裝載要安全、牢固;按公安機關指定的時間、線路行駛。
⒎ 裝載易燃易爆及危險品時,不得在市內(nèi)或人煙稠密區(qū)、或靠近其它車輛、建筑物停車。
⒏ 在運行中:嚴格遵守“道條”和“交規(guī)”,并要經(jīng)常注意觀察∶運行中電器、機械是否發(fā)生異味或異響,各種儀表顯示是否正常,有無漏水、漏油、漏氣現(xiàn)象,油溫、水溫是否正常,否則應立即停車排除。
⒐ 在駕駛中,精力應集中,嚴禁同隨車人員閑談;嚴禁酒后駕車及疲勞駕駛。
⒑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嚴格執(zhí)行高速公路行駛規(guī)定,應控制車速和保持車距。
⒒ 通過鐵路平交道口時,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并應服從鐵路道口人員指揮;遇道口(攔桿)關閉,車應停在距軌道最外股5米以外,等待信號開通后,再依次通過道口;通過無人看守的平交道口時,須一停、二看、三通過。
⒓ 霧天(或夜間)行駛時,如遇下雨、下雪、刮大風,行經(jīng)彎道、坡路、橋梁等狹窄地段,加強了望,減速慢行。保證行車安全。
⒔ 禁止將車??吭诟邘r下、危巖邊;車應停在安全地方,并將儲風缸油水分離器的排污閥打開,將油水排凈。冬季停車時,做好防凍工作。
⒕ 工作后必須檢查、整修設備,做好日常清潔保養(yǎng)工作,達到整齊、清潔、潤滑、安全,接合駐車制動器,拉開蓄電瓶開關,填好運行記錄,鎖閉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