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認真執(zhí)行《一般安全守則》。
第二條 備車前,確認日用油箱油位、啟動電池、空氣瓶壓力、各路閥門、開關、各部潤滑油油位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
第三條 檢查各安全裝置是否完好、倒順車操作柄是否在停車位置。
第四條 起動主機時怠速運轉5—10分鐘,冬季要達到15分鐘。圍油船動船正車或倒車,一定要緩慢用車,不可突然加速操作。當圍油船航行加速時,要短時間內通過共振區(qū),不得在其間航行。
第五條 運轉中注意檢查潤滑油壓力,冷卻水溫度等各儀表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并記錄在輪機日志上;按時檢查主、副機運轉情況,有無異味、異響,發(fā)現異常立即排除。駕駛人員要注意儀表變化,有異常情況及時告知輪機人員采取措施。
第六條 非緊急情況下,圍油船作業(yè)及靠泊時,船速由快減至慢車,或由慢車增至快車,一定要分段進行。一般情況下停船的順序為:先減慢車,手柄置于“停止”位置1分鐘,再拉向倒車位置,待船克服慣力作用再增加速度,以免造成推進裝置損壞。
第七條 作業(yè)中要謹慎操作,根據風、流影響,控制好船速,避免發(fā)生碰撞、壓欄、纏槳。
第八條 作業(yè)結束靠好碼頭,駕駛員通知輪機人員停車。停車后關閉海底閥、液壓閥。嚴寒季節(jié)長時間停車,應放掉主副機冷卻水,以防凍裂。
第九條 圍油船拖帶圍油欄應用慢速起拖,待圍油欄受力后,再逐步加速航行,最大航速不得超過4節(jié),轉向時要提前降速。
第十條 拖帶圍油欄時,注意圍油欄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十一條 夜間或大霧天拖帶圍油欄作業(yè),要遵守航行規(guī)則。
第十二條 拋錨時,要選好拋錨點,控制好方位。
第十三條 起錨時,圍油船要定好位,結合起錨機運轉。作業(yè)人員不要將纜繩拉的過死,同時要防止斷繩傷人。起錨后,要及時整理好錨繩系好錨。
第十四條 5級以上大風(風速大于8m/s)時,停止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