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認真執(zhí)行《起重機一般安全守則》及汽車駕駛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二條 行駛前 :
1、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
2、行駛前,吊臂完全縮回,并處于吊車正前方水平位置,吊鉤升起,并用封鉤繩將其固定,防止吊鉤擺動,四個支腿油缸完全縮回。
第三條 行駛中:
1、認真檢查行走制動、手剎車、起重卷筒制動和旋轉制動,確保其靈敏有效。
2、行駛中,根據(jù)道路情況及時按順序換擋。禁止反向行駛、高速行駛、急剎車、急轉彎。
3、吊重行駛速度不能超過5km/h,并注意空中障礙物。
第四條 作業(yè)前:
1、正確選擇工作開關。
2、查清被吊物的重量,嚴禁超負荷作業(yè)。
第五條 作業(yè)中:
1、在吊重行駛時,支腿應距地面在10cm之內,重物應處于車的正前方。
2、在不打支腿原地起升時,鎖緊動力鎖緊開關。
3、庫內作業(yè)時,適當調整吊桿的長度,避免碰撞空中障礙物。
4、作業(yè)中應注意觀察各指示儀表是否正常。
第六條 在斜坡上停車時,使用手制動的同時使用變速操縱桿,并在輪胎下面打好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