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氣瓶充裝前,應設專人對氣瓶進行檢查,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先進行處理,否則嚴禁充裝。
①鋼印標記、顏色標記不符合規(guī)定及無法判定瓶內氣體的。
②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
③瓶內無剩余壓力的。
④超過檢驗期限的。
⑤經外觀檢查,存在明顯損傷,需進一步進行檢查的。
⑥氣瓶的首次充裝,或定期檢驗后的首次充裝,未經置換或抽真空處理的。
2、充裝氣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實行充裝量復驗制度,嚴禁過量充裝,充裝過量的氣瓶不準入庫發(fā)給用戶。
②磅秤應保持準確,其最大稱量值,應為常用稱量的1.5-3倍,磅秤的核驗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
③嚴禁從液化石油氣儲罐或槽車直接向氣瓶灌裝。
④充裝后應逐只檢查,發(fā)現(xiàn)有泄漏或其他異?,F(xiàn)象,不允許入庫或發(fā)給用戶,應妥善處理。
⑤認真填寫充裝前的檢查記錄、充裝操作規(guī)定,充裝后的復驗和檢查記錄,其內容應包括,氣瓶編號、氣瓶容積、實際充裝量、充裝者和復秤者姓名或者代號、充裝日期、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檢查者,并妥善保存。
⑥操作人員應相對穩(wěn)定,憑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并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3、氣瓶充裝后,應設專人對氣瓶進行檢查再次進行檢查,檢查壓力和儲量是否合格,合格后記錄方可出液化石油氣灌裝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