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1.1 本標準規(guī)定了動力分場鍋爐房4T燃氣蒸汽鍋爐設備操作的技術條件和要求。
1.2 本標準適用于平安高精鋁業(yè)有限公司動力分場鍋爐房4T燃氣蒸汽鍋爐設備的操作。
2 內容
2.1凡操作鍋爐的人員必須熟知所操作鍋爐的性能和有關安全知識,持證上崗。非本崗人員嚴禁操作。值班人員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認真做好運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交接班應將設備及運行的安全情況進行交底。交接班時要檢查鍋爐是否完好。
2.2鍋爐及安全附件應檢驗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2.3啟爐前準備
2.3.1天然氣閥門應保持在常開狀態(tài),燃氣壓力要保持在0.4MPa,不得≥0.5MPa,壓力不正常時須立即通知調壓站;
2.3.2觀察壓力表檢查水泵是否上水,否則打開放氣閥,直至上水為止。打開上水系統(tǒng)的各個節(jié)門(包括水泵前后及鍋爐的上水節(jié)門);
2.3.3檢查水位計,水位應在正常位置,水位計器、水位色塞需處在打開位置,杜絕假水位,若缺水可手動上水;
2.3.4檢查壓力管道上的閥門,應在開啟位置;
2.3.5檢查控制柜上的各個旋鈕均處于正常位置;
2.3.6檢查蒸汽鍋爐蒸汽母管閥門應處于開啟狀態(tài);
2.3.7檢查軟化水設備保持正常運行;
2.4啟爐運行
2.4.1打開總電源;
2.4.2啟動燃燒器;
2.4.3待鍋筒上的放氣閥,冒出的完全是蒸汽時,隨即關閉;
2.4.4檢查鍋爐人孔,手孔法蘭和閥門,發(fā)現滲漏處加以緊固,緊固后如滲漏,停爐檢修;
2.4.5當氣壓升至0.05~0.1MPa時,補水,排污,檢查試驗給水系統(tǒng)和排污裝置,同時沖洗水位表;
2.4.6 氣壓升至0.1~0.15MPa時,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
2.4.7氣壓升至0.3MPa時,“負荷大火/小火”旋鈕旋至“大火”,加強燃燒;
2.4.8氣壓升至0.4MPa~0.6MPa運行壓力時,開始暖管送氣,緩慢開啟主汽閥,避免水沖擊;
2.4.9排水閥全部關閉后,緩慢開啟主氣閥至全開,再回轉半圈;
2.4.10“燃燒器控制”旋鈕旋至“自動”;
2.4.11 汽壓調節(jié):根據負荷調節(jié)燃燒(手動調節(jié)大火/小火);
2.4.12 觀察排煙溫度,煙溫一般控制在220--250℃之間,同時觀察煙囪的排煙溫度,濃度,將燃燒調整到最佳狀態(tài)。
2.5正常停爐:
2.5.1蒸汽鍋爐 “負荷大火/小火” 旋鈕旋至“小火”,需待燃燒10分鐘后才能關閉燃燒器,蒸汽壓力下降至0.05-0.1MPa時進行排污,關閉主汽閥,手動補水至稍高水位,關畢給水閥,關閉燃燒供給閥,關閉煙道擋板,關閉總電源。
2.6緊急停爐
2.6.1關閉蒸汽鍋爐主蒸汽閥,關閉總電源,通知上級領導,檢查設備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