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十大紀律。
二、卷揚機司機必須經(jīng)專業(yè)培訓,熟悉井字架和卷揚機技術性能、安全知識和管理制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不準將機交給無證人員操作。
三、卷揚機操作柵必須符合防雨、防火和抗沖擊的要求,控制臺、井字架、卷揚機和開頭箱及接電源線安裝完畢后,必須經(jīng)驗收合格掛牌,方可作用。
四、操作前必須認真檢查卷揚制動、升高限位、停層、防斷繩等十二項安全裝置是否靈敏有效,鋼絲繩是否完好,井字架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傳動位的鋼絲繩不準有接頭,纜風繩或架體與結構拉結是否牢固,并空載試運行,確認正常,才可操作。
五、井架各層聯(lián)絡要有明確信號和樓層標記,使用對講機時,防止多層信號干擾,信號不清不得開機,防止誤操作。但作業(yè)中,不論任何人發(fā)出緊急停機信號,應立即執(zhí)行。
六、吊籠堆料應均勻,零星物料應用載器放載,嚴禁超載、超高、超長,嚴禁載人上落。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架底。
七、操作時精神集中,不得離開崗位。在開機中,要密切注意平臺口、通道口等處是否有裝運工人員將頭手伸入井架架體內或爬架或穿過吊籠底部,防止意外事故。有人在吊籠內未離開前,不準開機。
八、遇六級及其以上大風或大雨時,應停止作業(yè)。
十、卷揚機放盡鋼絲繩時必須不少于三圈在卷筒上,上升吊籠收卷鋼絲繩應保持排列整齊。運行中嚴禁用手或腳去調整排列或檢修、保養(yǎng)。
十一、井字架上的平撐拉結、斜撐、纜風繩、各種安全裝置安全防護和樗等嚴禁隨意拆除,施工需要拆除井架內側斜撐,應經(jīng)工長批準,也不準連續(xù)拆除三個標準節(jié)內側的斜撐。
十二、井字架三個外側的安全網(wǎng)防護,必須隨井架升高及時滿掛。井架必須高于頂層作業(yè)層平臺6-8米,確保吊籠升高的余位。
十三、高速組合井架必須層層與建筑結構邊梁附著,在無附著裝置情況下的自由高度應符合產品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