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安全技術規(guī)定
軌道起重機的一般安全技術規(guī)定,按照起重機的一般安全技術規(guī)定執(zhí)行。
2.工作前注意事項
(1)檢查走行部分,起重裝置、傳動裝置、照明設備、標志燈、汽笛應完好。
(2)檢查各運動和旋轉部分及各軸承的潤滑與給油裝置應良好,并適當給油。
(3)煤、油、水應充足。
(4)氣壓表、水表、安全閥及給水裝置等作用應良好。
(5)檢查制動裝置應靈活可靠,砂箱內應有足夠的砂。
3.工作中注意事項
(1)司機于每次開始動作時,應確認車上、車下不得有非操作人員,起重機周圍無障礙物,然后鳴笛開始操作。
(2)起重機一切機件的開始動作和制動應緩慢平穩(wěn),避免發(fā)生沖擊,機械正向運轉時,不得突然使其倒轉。
(3)起吊重物時應按規(guī)定使用支腿、支重梁及軌道卡子。
(4)吊重物時,應注意下方及移動方向的前方不得有人,若有人時,應鳴笛,待其離開后再動作。
(5)起重機自力走行或吊車走行時速度應按原廠說明書規(guī)定執(zhí)行,禁止超速。
(6)起重機不得停放在坡道上如因特殊情況停放時必須放好止輪器。
(7)禁止起重機在不能保證穩(wěn)定的不良線路上或道岔轍尖上停放和進行起吊作業(yè)。
(8)起重機在曲線上進行起重作業(yè)時,起重備應降低20%,在曲線上吊貨行走時,起重量應降低40%。
(9)禁止起重機在超過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坡道上吊貨走行。
(10)在同一線路上有數臺起重機共同作業(yè)時,各起重機吊鉤間距不得小于5m,起重機走行時彼此相接近時,應發(fā)信號相互警告。
(11)工作中脫軌或發(fā)生機件破損時,司機應將吊重物迅速放下。如重物不能放下時,應對重物可能墜落的地方加以防護。
4.工作后注意事項
(1)起重機工作完畢后,應將吊鉤提起,起重管放落在臂架上,并與軌道中心線一致。
(2)關閉汽門,開放汽缸排水閥,將離合器和各手柄置于空檔位置。
(3)停放在露天的起重機,應作好防溜措施,通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將吊鉤固定在軌道上,并派專人看守。
(4)對于有火及有蒸汽壓力的起重機需留司機或司爐一人在車看管。
(5)冬季熄火時,應開放所有排水閥,放盡各部存水。
5.其他注意事項
(1)蒸汽軌道起重機的蒸汽鍋爐操作,應按鐵道部有關蒸汽鍋爐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軌道起重機在線路上運行時,還應遵守《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中有關行車和信號規(guī)則,以及《軌道車管理規(guī)則》與軌道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有關規(guī)定。